什麼是國人的傳統信仰?_風聞
疯狗爱丽丝-地表最强战力少女2019-11-26 17:08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微博@在下翩竹
今天我們所要講述的妖怪故事,都牽涉到一個主題——古代中國人的“信仰”問題:
國人在參與探討國際話題時,經常被無端詬病的一個理由就是“你們是沒有信仰的一羣人”,當辯論正酣時對面用外語打出這一串無力反駁的字符,或者當面露出某種“無奈、憐憫中又透出鄙夷”的神情時,簡直令人恨不能如同《唐伯虎點秋香》中的對穿腸一般吐血三升……那麼,對於這種近乎“道德歧視”一般的言論,我們又該如何反擊呢?
今天所要講述的一系列妖怪故事,所要闡明的便是這樣一個問題:什麼是國人的傳統信仰?
眾所周知,中華文明是如今世界上唯一留存的跨度超過四千年的古國文明,而文明一以貫之的特徵之一,便是在她的民俗、神話、物質與非物質文化中會保留有相當多的古代文明孑遺痕跡:譬如端午節沐浴、龍舟、飲雄黃的習俗;重陽登高的習俗;部分地區“打春牛”、“唱儺戲”的習俗等等。
文化相承如此,信仰自然也不例外——故而國人的傳統信仰之中,事實上是混雜了幾個具有不同時代特徵的部分組成:中國的民間崇拜中,不僅有遺留自上古先秦時期的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圖騰崇拜;也有經世俗封建統治改良後形成的仙化崇拜、聖人崇拜等。隨着歷史年代的接近,中國民間信仰的主流觀念,事實上是一直在朝着世俗化、實用化、道德化的方向發展的。這些內容在《中國妖怪學》一書中都會有專章論述,這裏先按下不表,言歸正傳先講故事:
宋人《蓼花洲閒錄》中記錄過一則有趣的民間信仰故事:温州地界有土地神,一名杜十姨,偶像作女形;一名五髭鬚,偶像作美髯相公貌;當地土人思忖杜十姨無夫,五髭鬚無妻,便將杜十姨“送嫁”入五髭鬚廟,令兩祠合併為一,一時傳為美談……那麼這兩位遭遇“拉郎”的土地神原型為誰呢?
説出來恐怕會招來粉絲毒打——杜十姨者,即“杜拾遺”詩聖杜甫也;五髭鬚是伍子胥的諧音訛傳……不知道二位文武先賢得知自己後身被強行CP,會作何感想。
笑歸笑,但以上這則異聞中依然説明了些許中國傳統民間信仰的典型特徵:中國傳統文化中的聖人崇拜、英雄崇拜不同於現世其他國家民族對於傑出人物的普遍看法,而更接近於希臘、北歐古典神話之中的“英靈可以進入神之領域”,甚至在這一基礎上更進一步:“英靈可以成為庇佑一方的神祇”。
《聊齋志異》中便記錄有這樣一則故事:河南懷慶有聶政墓,聶政者,古之俠義刺客。土人不識,往往呼之為“將軍廟”。當時分封於此的潞王荒淫無道,時常遊行於民間,見到有姿色的女子便命人擄掠至王府行樂……時有王生,其妻貌美,一日偶被潞王窺見,便派人駕馭車馬闖入王生家,直接強拽女子上車,揚鞭即走。
王生不敢違抗王府家奴,只能繞路跑到馬車必經之道上,隱於路邊的聶政墓旁,想等妻子經過時再見一面。馬車駛來時,王妻在車上望見丈夫,號哭跳車,王生也不顧一切奔上前來攙扶妻子……車隊頓時大亂,眼看着王府家奴就要湧上前來毆打搶人,忽見身後廟門中傳來一聲巨響,墳塋洞開,現出一個高大壯實的男子,男子手捉白刃,氣宇威猛,以身擋住王生夫婦二人,朝着家奴們暴喝道:
“我是聶政!良人之妻豈是能被白日搶奪的?我原本想宰了你們以儆效尤,念你們也是受人之命,姑且放過你們這一回——代我傳話給你們的主子:若是再不改過,我改天就去提他的項上人頭!”
男子説完話便退入墓中不見了,王府家奴們大驚失色,紛紛棄車而走,王生夫婦到墓前叩謝後相扶回家,過了十餘日,也不見有家奴再來叨擾……自此以後,潞王淫行也稍稍消止,時人皆認為是駭於聶政刺韓王之餘威。
聶政是中國歷史上筆墨傳書頗多的一位俠士:《史記》中記載他為了信義替人行刺,又為了不連累家人而自毀面目;《太平御覽》中記載他能文能武,相傳其為刺韓王所作的《聶政刺韓王曲》就是《廣陵散》的前身……對於這樣一位勇義雙全、文武雙絕的俠客,得到世人的崇拜並不足為奇。然而中國的民間信仰,還有一個更加“稀奇”的特徵——中國的神不僅可以從“人”被捧上去,還可以被“人”從神位上踢下來。
清代東軒主人所著的《述異記》之中,便有一則《肉身土地》故事:嚴州山中曾有一位俠士路過,夜間借宿土地廟中,聽見有猛虎入廟,於神前叩首,詢問該於何時下山捕食何人。土地廟內的神像開口作答,授意虎明日於某地等候。
俠士聽罷也不做聲,第二天一大早就拿着棍棒來到土地神所指的地方,果然看見有個跟昨夜廟神描述相似的人經過,馬上勸他返回,自己留在原地等候老虎……不多時虎呼嘯而至,俠士以棒毆殺之,又返回土地廟,推倒神像,大罵其神無恥,食一方百姓香火而利虎……待罵痛快之後,俠士盤腿坐上神位,放言道:
“神既不公,此位當由我來坐!”
説罷當即羽化,端坐仙逝於神位之上。當地人以其肉身為底,為其塑像,呼為“肉身土地”。自重為立廟之後,此地再無虎患。
如果説以上幾則故事,表達的還僅僅只是“人”對於“聖人崇拜”、“英雄崇拜”的信仰變遷的話,那麼下面這則《太平廣記》中的故事,描寫的則是“人”對於“天之道”的信仰基準及反抗精神:
唐元和年中,海康有人名為陳鸞鳳,海康又名雷鄉,夏秋兩季雷雨頗多,鄉人為雷公立廟,祭祀頻繁,供品豐厚。天長日久,當地雷公日益驕橫,與鄉人立規:凡新雷日後每旬之日,百工不得勞作,犯之即被雷震死;又令鄉人不得將黃魚與豬肉共食,共食者亦震死……某年海康大旱,鄉人禱雨,雷公不應。陳鸞鳳聞訊大怒,指天罵道:
“這裏是雷鄉!百姓個個尊奉雷神,小心恭敬,卻不能得到神的賜福!如今莊稼都枯死了,湖澤都掏幹了,牲畜都作為祭祀殺完了,那還留着這麼個破廟有何用!”
陳鸞鳳説罷便一不做二不休,舉火燒了雷神廟,同時將黃魚與豬肉混合,在田中大嚼而食,吃完便拿着劈竹刀坐在田埂上,專等着雷公來找麻煩……不多時果然惡風驟起,烏雲匯聚,雷聲攜着傾盆大雨朝陳鸞鳳當頭打來。
陳鸞鳳看見雲中似乎有物活動,跳起來就是一刀砍去——刀身傳來砍中某物的觸感,不多時雲上滾下一個模樣駭人的東西:非豬非熊,遍體生毛,頭上有角,手持石斧,背後有青色肉翼……怪物左腿中刀,墜地後立即風停雨歇。陳鸞鳳知道自己砍中的就是雷公原型,連忙奔去鄉里呼人觀看。
陳鸞鳳破了雷公淫威後,便想殺死怪物吃肉,鄉人大駭,認為雷公是天上靈物,而陳鸞鳳不過是一介凡夫,殺死雷公會導致一鄉受害,於是強拉着他不準上前……不多時雲雨重聚,裹挾着受傷的怪物返回天上。豪雨大作,一鄉旱情得以緩解。
自砍傷雷公後,陳鸞鳳所到之處必遭雷劈,但其人毫髮不損。鄉人驚怖,皆驅逐之,陳鸞鳳不得已只能寄身山洞之中。然此後海康但有旱情,鄉人便重金請陳鸞鳳出山,食黃魚豬肉,風雨立至……如此二十餘年,時人俗呼陳為“雨師”。
到了太和年中,當地刺史得知此事,請來陳鸞鳳問詢。已是暮年的陳鸞鳳獻上當年砍傷雷公腿的劈竹刀,自白道:
“我年輕的時候心如鐵石,鬼神雷電皆視若無物。當時只想着哪怕犧牲這條命,也要救活一鄉因旱受災的百姓,何況上天真的能如此無道,縱容雷鬼其類肆意逞兇嗎?”
以上主要的三則故事,便是我關於“何為中華民族的傳統信仰”一問的回答:這裏的百姓或許昏庸、或許愚昧、或許未曾開智,但從未缺乏過信仰——我們的信仰,從古至今,始終都是那些最傑出的“人”:那些活着,是為了讓更多人更好地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