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為何不敢公開李長根賣官買官者信息_風聞
老吴观察-2019-11-27 17:42
信陽為何不敢公開李長根賣官買官者信息

吳賢德/文
近日,一則信陽公安局前任局長李長根落馬牽出30餘位買官者再次被新聞媒體推上風口浪尖,李長根已於2016年10月20日在獄中去世,為什麼大眾仍然沒揪住不放?
2016年4月14日,因受賄630餘萬元,李長根被判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網上流出的判決書顯示,2006年至2014年李長根任職信陽市公安局長期間,至少有30名當地公安系統的人直接或間接向李長根行賄以獲取職務調整,覆蓋了信陽市所有區縣。
信陽市公安系統一位退休幹部介紹,行賄三萬元以上,就該按行賄罪追究刑責。但上述人員並未追究刑責,主要原因是為了信陽市公安隊伍的穩定。“如果都處理了,那會引發‘地震’。再往下深查,向李長根買官的有沒有再往下賣官,那更可怕。不深究行賄者,主要是從大局考慮。”
李長根被牽出30多名買官者,媒體記者在採訪信陽市委宣傳部負責人時,這位負責人以當年對31名行賄人員採取的處分措施不一,有的被警告,有的被降職,有的從實職崗位被調到虛職崗位,也有的得到了寬大處理。至於具體處分情況,因為“是內部機密文件,不便對外公開”。
受賄者李長根於2016年4月14日被判刑10年,讓人蹊蹺的是,李長根2016年10月20日在獄中去世,受賄人得到判刑,並在獄中去世,那麼向李長根行賭買官者,仍然官位上安然無恙,給點不痛不癢處理,無論於情於理,還是於法都説不過去,更無法向國民交待。
行賭受賄,買官賣官,不要説中國官場存在,只怕全球官場都存在這種現象,官員行賭受賄和買官賣官,成為官場割不掉的毒瘤,老百姓雖然對此深惡痛絕,但又沒一點辦法去治理,只能眼睜睜的看着。
以信陽公安局原局長李長根為例,李長根是怎麼當上信陽公安局長的?他這個公安局長是通過什麼手段當上的?李長根在信陽任公安局長期間,受賄金融高達630餘萬元,李長根明目張膽大肆受賄賣官,作為李長根的監管上級機關,真的一點不知嗎?
30萬元買個局長、20萬元買個副局長、15萬元買個政委,其中有7人挪用公款買官,下級送錢就能買個官位,明碼標價賣官,把官場當作批發市場,作為上級一把手李長根敢這樣明目張膽賣官,誰敢保證李長根的下屬不敢這樣做?敢往下深查嗎?
媒體:對“買官者”遮遮掩掩處理於暗室,不向社會公開,既不利於懲前毖後治病救人,也嚴重傷害了政府權威和公信力。因拒絕公示原信陽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市政法委書記李長根賣官案中的買官者信息,前資深媒體人何光偉發起了一場特殊的訴訟,被告人是河南省信陽市公安局。
何光偉的特殊訴訟能否成功?信陽能否把李長根賣官案中的買官者信息公開公佈於眾?我們只有拭目擬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