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71535-2019-11-27 09:35
來源:微信公號“ 有意思報告”
11月25日,網紅博主@宇芽YUYAMIKA 自述被家暴經歷,痛斥前任男友家暴行為。
11月26日,重慶市婦聯回應:已主動聯繫博主,並將協同相關部門瞭解核實情況。如微博內容屬實,其男友行為屬於典型家庭暴力,受害人可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早在兩年前,有意思報告曾經以“男星劉洲成6次家暴孕妻”的消息寫過家暴這種惡性行為。我們最想搞清這兩個問題——
為什麼説“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
什麼樣的人更容易成為家暴者?
有人説“上手是會上癮的”、“家暴的都是人渣”……用現象解釋現象沒有意義,我們和一位心理學大咖聊了聊。
對聊專家: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博士後 北京大學臨牀心理學博士 楊寅
心理學認為,這兩種人更容易成為家暴者。
第一,他可能“殘疾”。
具體體現為大腦對情緒易感性強而衝動控制能力弱。
説大白話一點:偏執、心眼小,一點就着。
你可以理解為狹義的“情商低”。他們對生活中的憤怒、挫折更敏感,對自己情緒控制更差。這樣的人更容易使用破壞關係和生活的不健康方式來發泄情緒,這其中就包括暴力。

《不要和陌生人説話》中的安嘉和是典型的情緒易感性強而衝動控制能力弱者,他易怒、偏執,具有病態人格。
一個壞消息是,一部分這樣的“情商低”是天生的。
心理學上稱之為“氣質類型”,從我們呱呱墜地起,我們對於情緒感知、衝動控制的能力等個體的差異已經存在了。
很明顯的,在你家樓下被抱着的,有安靜乖巧的娃,也有容易敏感抓狂的孩子。我們中國人也愛説:三歲看老。
但當然不是説每個敏感抓狂的小孩都會成為家暴者,一直到22歲左右,我們的情緒感知與控制能力仍在變化中。
狹義的“情商”仍然呈鐘形分佈,絕大多數人屬於情緒感知與控制中等者,只是敏感、一點就着的人,是一顆更易引燃的暴力炸彈。
第二,他“學會”了家暴。
為什麼會有家暴,對於施暴者來説,那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手段。
無論是在他的原生家庭中看到過爸爸打媽媽,還是高中時曾把同學打到求饒,或者在家庭中偶然的一次動手,讓聒噪的妻子閉上了嘴……這些事情“教會”了施暴者一件事:暴力,是有用的。
簡單地説,他“習得”了**以暴力為方法來****發泄衝動、獲得權能感、操控他人……**並確認這是一種利大於弊的、簡單有效的辦法。
2009年,董珊珊被家暴致死案驚動全國。北京女孩董珊珊被新婚10個月的丈夫王光宇毆打致死。
死前,她被打到“看不見眼球,渾身青紫、腫脹,像一個孕婦。”而在十個月前,董珊珊曾這麼告訴母親:
“最起碼我受欺負的時候,他肯定會替我打倒一片。”
當“上手”成為一種解決問題的腦回路,無關對象,用暴力解決問題如果一再應驗,暴力就成為了施暴者的“信仰”。
那麼,**為什麼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我們可以從行為心理學上獲得答案。
上個世紀20年代開始,行為科學家們開始研究人的行為是怎麼被塑造的。比如説,你看到美味的豆花就流口水,這屬於經典條件作用:豆花-口水,非常直接。而你聽到了賣豆花小販的敲木頭聲就會流口水,這屬於建立條件反應:敲木頭聲-(豆花)-口水。
今天我們要説的是第二種,叫做操作性條件作用。
當人做了某一行為而得到肯定/獎勵/強化時,他會更多地重複、強化這個行為;而因為某一行為得到懲罰時,他會減少這一行為。
行為A——獎勵——重複A
行為B——懲罰——減少B
説得複雜,其實就是獎懲。
這太常見了,你會用獎懲訓練你的狗狗,也會用獎懲培養你的孩子。而你可能沒有想到,長期家暴的形成,通常也是由於這種獎懲反應的失衡。
電影《天水圍的夜與霧》
暴力行為本身就會帶來對施暴者的獲益:比如打完人,壓力或情緒痛苦得到了宣泄和緩解,這屬於一種內在的“獎勵”。
而如果在動手後,受害者被“打服了”、“忍了”,變得更順從、甚至認同加害者……這樣的反應對於施暴者來説,也是妥妥的“獎勵”。
暴力這種攻擊性行為,在正常有效環境裏,會被制止、被懲罰。而在失效的環境裏,譬如家暴不會得到懲罰的情況下:受害人保持緘默,甚至認同攻擊者,那麼施暴者就沒有行為消退誘因,會持續甚至加倍進行。
這種反應會非常直接告訴施暴者:暴力對於調節另外一個人的行為非常奏效,施暴者從中獲益,從而強化行為。
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施暴者在家暴後會痛哭流涕,甚至下跪,請求受害者原諒——
童年陰影《不要和陌生人説話》裏,安嘉和對小南動手後也會對她下跪、故作關心。
**但請記住,這不是懲罰,很難起到任何作用。**反而滿足了施暴者本人的心裏愧疚,更像是對剛剛發生的施暴行為的免責申請。
你會説,那受害者選擇懲罰家暴者不就好了嗎?
真實的情況並沒那麼簡單。
而且這裏的獎與懲屬於心理學範疇,懲罰並非以暴制暴,而是**要讓施暴者真正意識到自己行為的代價與負面後果,從而自願減少暴力行為。**當然,疏重於堵,更重要的是幫助施暴者建立更健康的行為,來替代暴力這種“解決問題”的手段。
以上被家暴者個人確實很難做到的,那怎麼辦?向外界尋求幫助。
這不僅是對自己的保護,也是從根本上改變家暴行為的最有效的策略。
比如美國會這樣處理家暴報警:
首先,會有如婦女協會等處理家暴事件的專業人員上門,評估問題的實際情況。如暴力情況很嚴重,法院和公安機關會出面,輕者如要求施暴者遠離受害者10米範圍,重者則直接拘捕施暴者。如有必要,會邀請精神科或心理人員介入,要求施暴者接受心理治療。
其實説“家暴真的只有0次和無數次**”,**也是不準確的。
比如在真實生活中,“兩口子打架了”、“被逼急了動了一次手”……這樣並非0次,但也不構成長期家暴的情況正是多數家庭的現狀。這與上述兩種情況有着本質的不同:一是偶發,二是施暴者明確認識到行為是錯誤的。
單次的家暴同樣會傷害個人和家庭,但更為嚴重棘手的,往往是那些持續、多次、反覆的家暴行為,並且這與單次家暴的發生原因、影響因素和處理策略都會很不一樣。
從生理和心理上研究家暴者與家暴行為,更容易讓我們瞭解家暴者的形成原因和對應方法。數據顯示,平均家暴發生35次受害者才會選擇報警。這是一個帶血的數字——
不要再縱容家暴
家暴是一種病,得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