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檢法充當涉黑“保護傘”法律失去公平正義_風聞
老吴观察-2019-11-28 08:39
公檢法充當涉黑“保護傘”法律失去公平正義
吳賢德/文
據撫州法院網消息,11月27日上午,江西省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宜黃陳輝民、陳輝發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陳輝民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20項罪名,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04年10月,陳輝民因其團伙成員與當地民工發生矛盾,糾集多人持銃、刀砍殺民工並致5人受傷,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以陳輝民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初步形成。
該組織先後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聚眾鬥毆、開設賭場、故意毀壞財物等犯罪97起、違法活動16起,造成6人死亡、3人重傷、17人輕傷等嚴重後果。
2018年8月6日,宜黃縣檢察院原檢察長、人大常委會正處退休幹部陶英華,宜黃縣公安局副局長孔文藝、鳳崗鎮派出所所長楊懷勇、宜黃縣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管常慶被查。
2018年9月14日,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處級幹部、宜黃縣人民法院原院長楊新,金溪縣人大常委會副處級退休幹部、宜黃縣公安局原局長鄒奇良,宜黃縣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熊書華被查。
此後不久,宜黃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局長劉軍被查。也就是説,時任宜黃縣公檢法“一把手”全部是其“保護傘”。
死刑!當地原公安局長、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都充當其“保護傘”的黑老大。看完這則新聞真的讓人不敢想象,讓老百姓怎麼還敢相信公正執法的公檢法?遇到不平事和冤屈怎麼還敢去找伸冤的地方公檢法。
公檢法充當黑社會“保護傘”何止只是宜黃,11月26日,解放網2018年6月,下塞湖矮圍問題曝光後引起中央領導關注。湖南省委指出,下塞湖非法矮圍問題是一起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和國家公職人員嚴重失職瀆職、違紀違法的典型案件。
截至目前,共有103名公職人員被問責。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充當“保護傘”的原沅江市委書記鄧宗祥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30萬。
國家執法機關公安局局長、檢察院檢察長、法院院長充當黑社會“保護傘”,連主政一方的父母官市委書記都充當黑社會“保護傘”,可想而知,中國官場是個什麼樣官場,被稱之為“人民公樸”地方官員變成了什麼顏色,官場顏色變黑,老百姓有好日子過嗎?
近幾年,公檢法官場不僅成為涉黑充當“保護傘”重災區,也成為媒體和大眾關注買官賣官的焦點,信陽原公安局長李長根,在擔任信陽公安局長、副市長、政法委書記期間,接受公安系統賄賂高達630餘萬元,李長根一邊大肆受賄,一邊明目張膽賣官,公安系統買官人數高達30餘人,信陽隱瞞賣官者信息,遭到媒體人公開起訴。
充當涉黑“保護傘”,把公安系統當作批發市場論價買官位,人民警察、人民檢察官、人民法官、人民父母官,一個個變成了什麼?變成了坑害國家、坑害人民的腐敗分子,國家如不下手狠懲,真的很難平民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