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國真的施行過“人無私財”的公有制嗎?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9629-2019-11-29 08:13
凡分田,照人口,不論男婦,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則多分,人寡則寡分,雜以九等。****……務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也。
———《天朝田畝制度》
“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這句口號式的總結,可能是絕大多數人對太平天國經濟政策最深刻的記憶,緊隨其後的,就是對農民階級“平均主義”烏托邦理想的批判,**但是輔以“大食堂”式的“聖庫”、“男女分營”的制度描述,**太平天國曾經是一個嘗試消滅私有財產、進行公有分配的“超前”革命組織的形象,卻早已深深地刻在很多人的腦海裏。
問題是,信的人多,不代表它就是事實。
教科書的編撰根據,實際上是前輩學者的研究結論,但是,這些結論帶有非常鮮明的時代烙印,甚至可以説是“以論代史”的結果,所以,眾多與結論相左的史料,被他們所忽略了。
關於“拜上帝會”廢除私有財產,施行“聖庫公有”體制的最早時間是在“金田團營前夕”,依據就是**《太平天國起義記》**中的如下記載:
**通告各縣之拜上帝會教徒集中於一處。****前此各教徒已感覺有聯合一體共御公敵之必要。**彼等已將田產屋宇變賣,易為現金,而將一切所有繳納於公庫,全體衣食俱由公款開支,一律平均。
《太平天國起義記》一書的原名是《洪秀全之異夢及廣西亂事之始原》(The Visions of Hung-Siu-Tschuen and Oringin of the Kwang si insurecion),系瑞典人韓山文根據洪仁玕的口述編寫而成,1854年在香港出版,旋即分期轉載於在華英文報紙《北華捷報》之上,建國後被收入了中國史學會主編的《太平天國》史料叢書第6冊,也被視為太平天國起義早期的重要史料。
然而,正如上述介紹,此書的信源是洪仁玕1854年之前在香港的口述,而他本人根本沒有參與金田起義,對於拜上帝會在廣西的傳教、舉兵等活動了解有限,實則出自“腦補”。
事實上,早在金田團營之前,拜上帝會作為一個組織實體,已經存在“聚眾”的日常開支需求,當時的解決方案就是接受會眾的“進貢”,見《天兄聖旨》:
(庚戌年正月十七日天兄曰:)秀全,兄弟到來,有禮物同一體,無禮物同一樣也。
這就是蕭朝貴以“天兄臨凡”的方式對洪秀全作出指示,要求對“有禮物”和“沒禮物”來投的教眾一視同仁,也就意味着洪秀全當時存在對“有禮物”和“無禮物”的教眾不能“一碗水端平”的現象,否則也就沒有必要請出“天兄耶穌”來廢話了。
更有意思的是,“天兄”還很人性化,在不久後的二月初五日,胡以晃等人要“納貢”時,還特意強調:
他家可度得日,方可收他……不然,要使各拿回家也。
也就是説,“進貢”制度是和家庭財產私有並存的一種行為,並不是非此即彼的**,也正因為如此,財物“進貢”和“吃大户”實際上是並存的**,就在庚戌年六月二十日,“天兄”問黃七妹:
黃七妹,爾家敬高老,時時有兄弟姊妹到爾家,怕食完爾家麼?
這個“黃七妹”日後事蹟不顯,與《天兄聖旨》中提到的近二百人中的大多數一樣,只是在拜上帝會活動早期有重要參與,已知的情況是,當洪秀全的家屬在庚戌年(1850年)六月自廣東到廣西時,有秦日綱、陳承瑢、黃七妹三人陪同,所以,有學者推測黃七妹出自洪秀全在廣西賜谷村的表親黃盛均一家,所以被派去陪同女眷。
不過很明顯,這一家人在這個時期承擔了“交通站”乃至於“機關”的職能,來往的諸多會眾都來“吃大户”,類似的還有韋昌輝這種富户,據《太平天國在廣西調查資料全編》的記錄:
發展到幾千人了,於是在韋昌輝家開穀倉,供給大家吃飯。
如果不熟悉晚清歷史的人看到這些記載,可能會以為都是太平天國的“創舉”,實際上,廣西氾濫的天地會組織,早就有所謂的“米飯主”制度,也就是有組織的會眾一起去吃會員中的富户,吃完一家再去另一家,這種行徑,至少在10年前三解老家的一些地下宗教傳播中仍舊存在。
也就是説,在金田起義前的拜上帝會傳教時期,並未施行完全上繳會眾財產的“公有化”政策,哪怕是在金田團營建立,開始聚眾準備起義的時期,也就是《太平天國起義記》所述的時候,來投奔的拜上帝會會眾,仍舊是以“進貢”為主要方式。
在簡又文先生所著的《太平天國雜記》中記錄了這樣一件事,當時有八支“三合會”(即天地會)的隊伍要加入太平軍,洪秀全同意了,於是這幾支隊伍“乃獻牛豬米糧等物來洪軍”,也就是“進貢”,也被接納了,“龍顏大悦”的洪教主就派出了十六個人到這幾支隊伍去宣講教義,三合會的頭目就給這十六個人贈與了不少銀兩,結果其中十五個人上繳公庫,有一人藏匿贈金且不舉報,就被洪秀全斬首,“以警將來”。
對於這個處理,有前輩學者認為是拜上帝會禁止“私有財物”的實證,實則有誤,因為處死此人明言為“按律嚴辦”,此時的太平軍的“律”,就是早已頒行的《天條書》,其所觸犯的是第十條:“不好起貪心……見人物產好,便念人物產”,直白地説是“誅心”,而非“誅行”。
綜上所述,太平天國起兵之初,根本沒有禁絕“私有財產”,更不存在什麼“絕對公有”的情況,本質上與天地會之類的民間組織並無不同,往遠了説,這套打法,與嘉慶年間攻打紫禁城的“天理教”也差相彷彿,按照其教主林清的供述,本來也是為了“求財”,只是家業做大了,才想着上金鑾殿坐坐罷了。
那麼,是不是太平天國發展壯大的過程中逐漸認識到了“公有制”的優勢,搞了改革呢?
答案也是否定的。
一般認為,辛開元年(太平天國瞎改的干支紀年,1851年)閏八月初七日,天王洪秀全在永安發佈的詔令,意味着太平軍正式廢除“私有財產”:
**各軍各營眾兵將,各宜為公莫為私,總要一條草,跟緊天父天兄及朕也。****繼自今,其令眾兵將,凡一切殺妖取城,所得金寶綢帛寶物等項,不得私藏,盡繳歸天朝聖庫,逆者議罪。**欽此。
太平軍稱“心”為“草”,要求全軍上下一條心跟隨天王,並“不得私藏,盡繳歸天朝聖庫”,問題是,這裏説的是“所得金寶綢帛寶物”,也就是“一切繳獲要歸公”,而不是説你所有財產都要上繳。
一個典型的反例就是第二年,即壬子二年二月三十日洪秀全詔令自永安州突圍的詔旨裏明確説道:
男將女將盡持刀,現身着衣僅替換。
同心放膽同殺妖,金寶包袱在所緩。
脱盡凡情頂高天,金磚金屋光煥煥。
高天享福極威風,最小最卑盡綢緞。
男着龍袍女插花,各作忠臣勞馬汗。
且不論天王的打油詩水平,就看內容,裏面明確要求男女齊上陣,只許帶一件替換的衣服,並且要“金寶包袱”不要帶,日後各種榮華富貴等着你。
這裏就提到了“金寶包袱”,也就是説,在前一年已經明確要求不得私藏“金寶”之後,太平軍仍舊有“金寶包袱”存在,自然也就印證了之前的詔書只是要求繳獲上繳,而並非所有私有財產上繳的事實。
當然,經過這麼一次客觀因素導致的“無產化”,太平軍原有的私有財產也基本“清潔溜溜”了,所以,在當年的八月初十日,洪秀全又在長沙附近發佈了更嚴厲的詔旨:
**天王詔令通軍大小兵將,自今不得再私藏私帶金寶,盡繳歸天朝聖庫,倘再私藏私帶,一經察出,斬首示眾。**欽此。
問題是,這一詔旨是否意味着完全的“無私財”,或者説“禁絕私有財產”呢?
根本不是。
郭毅生先生在《太平天國經濟史》一書中早已指出,“金寶”所指實為“金條”和“銀錠”,散碎金銀和銅錢根本不在其列,太平天國頒佈的《太平條規》中就明文規定:
不得隱藏兵數及匿金銀器飾。
否則,就不必特意指出“金銀器飾”了,而是有錢就砍頭了,現實是,太平軍一路與百姓交易,身無分文不就成明搶了?要知道,明搶也是違背太平天國律條的。
正因為如此,太平天國的法令,完全是允許私人擁有“現金”,只是規定了限額,這個限額,按照1853年英國傳教士麥都思的説法是,“藏有多過五兩的款,即罪他不以此款歸為公而把他鞭笞了。”
也就是説,超過五兩銀子的限額,就要挨鞭打的刑罰,而曾國藩在《討粵匪檄》中也提到:
**其擄入賊中者,剝取衣服,蒐括銀錢,銀滿五兩而不獻賊者即行斬首。****男子日給米一合,驅之臨陣向前,驅之築城濬濠。**婦人日給米一合,驅之登陴守夜,驅之運米挑煤。
這裏雖然出自敵人之口,卻一方面涉及到了太平軍的男女分營,日常的供給制,以及五兩銀子的私財限額,類似的證據還有很多。
據****郭毅生先生計算,這五兩銀子在咸豐初年約合之前十二千,相當於綠營兵兩個月的餉銀,可以買米四石左右,真不能算一筆小錢。
不僅如此,在張德堅編纂的《賊情彙纂》中還提到了太平軍有發放“禮拜錢”,**也就是以“禮拜”為單位發放官兵的“餉錢”,**牌面(戰兵)每人每日3文錢,牌尾(老弱服役輔兵)每日2文錢,兩司馬(軍官)5文,卒長10文。
同書還説到了“天京”內的“禮拜錢”發放,即“偽官”每七日給錢百文,散卒半之,平均下來就是官吏每日14文錢,普通士兵每人7文錢,數量要比上述的太平軍多很多。
此外,《賊情彙纂》還提到太平天國允許男女戴手鐲指環,檢點以上才允許戴金的,軍帥以下銀環不得超過五兩重,旅帥以下不得超過四兩重,女官地位尊者,金玉條脱兩臂多達十餘副,這種重量和價值,自然早已經超過了五兩銀子了。
綜上所述,太平天國的制度之下,不但普通人可以擁有限額以下的“浮財”,官員更是可以遠遠超過限額,連“五兩”重的銀鐲子都戴在手上了,他的個人財產能夠低於五兩嗎?難不成掏掏兜兒還是空得不成?
至於“禮拜錢”的存在,更是否定了太平軍廢除私財、官兵不拿軍餉的平均主義“夢囈”,哪怕有“聖庫”的日常開支供給,剛剛“翻身”的太平軍將們也不可能完全不把錢財當回事,所謂的“無處不均勻”,本身就是行不通的幻想,尤其是在天國的高層設計出的等級享受體制之下,只能是:
“和尚摸得,我便摸不得?”
參考資料:
王慶成:《<天父聖旨>、<天兄聖旨>和太平天國曆史》,《近代史研究》,1985年02期。
吳善中、殷定泉:《太平天國人無私財問題辨析》,《揚州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7年04期。
陳崢:《太平軍初期糧餉來源途徑考析》,《玉林師範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201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