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發佈,網絡視聽行業面臨全面規範_風聞
网视互联-网视互联官方账号-2019-11-30 08:41

作者 | 貓叔
隨着移動互聯網的深入發展,網絡音視頻服務得到了廣泛普及,並且正在成為主流網絡信息傳播形式。尤其是在即將到來的5G時代,擺脱流量和信號的束縛後,這一趨勢必將更加迅猛。這就要求行業必須提前進行規範,監管也需要進一步加強。
11月29日,國家網信辦、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電總局三部門聯合印發了《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規定》首次明確了管理對象,界定了“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的含義。此次規範的“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包括了網絡音頻、網絡直播、短視頻、網絡影視劇等所有形式的網絡音視頻製作、發佈、傳播等服務。
《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是針對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領域的專門管理規定,對之前已經發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和《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作出了很好的銜接和補充。
獨家解讀《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監管力量不足,一直都是主觀部門最頭疼的問題。
雖然主管部門一直出台各種《通知》,但網絡音視頻行業的監管還是存在着“難預測、難發現、難審核、難封堵”的問題。
此次《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由國家網信辦、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電總局三部門聯合制定,作為行業的規範性文件,重要程度可想而知。
針對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提出了以下明確要求:
1、明確資質要求。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依法取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
**網視互聯(ID:wxs360)**瞭解到,音視頻網站、app一般需要取得《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增值電信業務服務許可證(ICP)》,還需要在當地公安機關進行聯網備案,如果自己製作節目的話,還需要取得《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
2、明確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要求。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建立健全用户註冊、信息發佈審核、信息安全管理、應急處置、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未成年人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等制度。
也就是説,接下來,從用户註冊到內容審核,再到應急處理和版權保護,音視頻提供者都將形成一整套的監管體系和行業規範。
3、明確“實名制”身份信息認證要求。
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用户進行基於組織機構代碼、身份證件號碼、移動電話號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信息認證。
用户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其提供信息發佈服務。
也就是説,以後如果****不進行實名認證,將徹底不能使用網絡音視頻服務。
4、明確信息安全要求。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以及相關信息技術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5、明確處罰機制。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在與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使用者簽訂的服務協議中,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要求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使用者遵守本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
對違反本規定、相關法律法規及服務協議的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使用者依法依約採取警示整改、限制功能、暫停更新、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網信、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等部門報告。
6、明確舉報路徑。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設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公佈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受理並處理公眾投訴舉報。
7、明確闢謠機制。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闢謠機制,發佈、傳播非真實音視頻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以顯著方式標識後方可繼續傳輸該信息,並將相關信息報網信、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等部門備案。
七個“明確”,無疑為網絡音視頻良性傳播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也為網絡信息安全規範加上了一把安全鎖。
****5G時代,7.6億用户,行業規範勢在必行
藉助移動互聯網的發展,這幾年網絡音視頻行業發展速度令人驚訝。尤其是近兩年,受眾消費音視頻的習慣也從傳統電視、台式電腦向IPTV、移動終端進行轉移,而不斷湧現的音視頻APP,還將進一步擴大網絡音視頻產業規模。
據廣電總局最新數據,當前中國網絡音樂用户規模已達6.08億,網絡視頻用户規模已達7.59億。
而“2018快手內容報告”顯示,2018年快手用户每天上傳短視頻超過1500萬條、短視頻庫存80億條。
龐大的用户數量和超強的內容產量,讓整個行業監管成了難題。
隨着三網融合的深入改革,和5G網絡的急速普及,移動終端消費網絡音視頻節目的勢頭更加迅猛。
主管部門對於短視頻、直播、網絡視聽節目的監管一直不斷。但行業的發展,依然伴隨着各式各樣的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以往的規範都是以《通知》的形式下發,比如新廣電辦發〔2018〕21號文件《關於進一步規範網絡視聽節目傳播秩序的通知》規定,“堅決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編視聽節目的行為;加強網上片花、預告等視聽節目管理;加強各類節目接受冠名、贊助的管理”等,而且當時這份通知還打上了“特急”標籤。
或者由國字頭行業協會制定《網絡短視頻內容審核標準細則》《網絡視聽節目內容審核通則》和《網絡表演(直播)內容百不宜》的行業標準,進行行業自律。
但是不管是主管部門下發的《通知》,還是行業協會下發的《細則》,都沒有此次《網絡音視頻信息服務管理規定》這種法規性的規範來得更加有力。
目前整個行業依然充斥着盜版、低俗、謠言、不良信息、侵犯肖像權、危未成年人等各種情況,而且隨着各種AI換頭、變聲等新技術的推進,這種風險隱患在網絡音視頻領域被進一步集聚、放大。
在這樣的情況下,從內容質量提升到行業良性發展,再到個人用户的信息安全,行業規範都勢在必行。
需要説明的是,此次《規定》雖然只是規範性文件,但這樣的行業法律法規,有賴於細化標準的確立,具體到落實將會有更加詳實的執行方案出台。
一旦明確了管理機制,各級網信、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等部門都將依據各自職責開展行業監管工作,網絡音視頻行業走向規範只是一個時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