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傲慢的華為,為什麼讓我感到恐懼?_風聞
圈内新知-圈内新知官方账号-产业视角,资本逻辑,读懂文娱圈。2019-12-02 19:23
作者:豬九誡
出品:互聯網圈內事
最近一年多,華為一直處於一個被全民追捧的狀態,尤其是在被美國製裁以後,這種追捧迎來了巔峯。但是過度的追捧,同時也讓華為處於立錐之地,稍有不慎就可能遭到輿論反噬。
11月28日,有媒體曝出華為前員工李洪元被華為起訴敲詐勒索,遭逮捕羈押共251天,最終因為證明證據不足而被釋放。
李洪元是華為13年的老員工,早在2005年就加入了華為,2018年1月從華為公司離職,後經協商於2018年3月領取了30萬元離職補償金。
但是在2018年12月16日,已經離職將近一年的李洪元被警方拘留,並於2019年1月22日正式逮捕,直至今年8月因“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釋放。
此事經過媒體曝光後,在網上引起很大波瀾,不少人懷疑李洪元之所以被逮捕,是因為當初舉報所在部門造假貪污而遭到誣告,但是時至今日,華為方面尚未正面回應此事。
更令網友感到氣憤的是,華為不僅沒有公開回應此事,反而動用公關力量在全網集中刪帖,引起輿論的進一步反彈,並且在網上掀起了一股抵制華為的風潮。
在這次事件中,華為到底做錯了什麼導致口碑崩塌,這是我們今天需要討論的問題。
關於此次事件,目前輿論質疑華為的地方主要在於以下幾點。
第一點,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李洪元為什麼會被羈押長達251天?
對於這個問題,目前已經有不少法律界專業人士出面解答,刑事案件證據不足是可以逮捕的,但是在實施逮捕以後,最終決定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國家應當給予補償。
此次案件中,警方依法對李洪元進行逮捕,但最終因證據不足終止追究刑事責任,並給予了國家補償,過程符合法定程序。
當然還有許多人認為,證據不足不應該逮捕李洪元、10萬元的國家補償不合理、涉嫌誣告的相關人工應該受到法律制裁等等,這些都是法律問題,應該等待法律去解決,本文暫不討論。
第二點,事件發酵以後,華為為什麼一直不做公開回應,反而一直刪帖控評,集中撤熱搜?
這一點,我認為才是輿論核心,也是大眾的核心關切。任何一家企業,做大做強之後都有可能犯錯,都有可能出現一兩個渣滓,但是作為企業本身,面對輿論指責應該做的難道不是快速澄清,還民眾一個真相嗎?
反觀華為,在事件爆發以後首先做的卻是全網刪帖控評,甚至不惜動用互聯網管理條例打壓輿論,這樣做不僅會進一步激起大眾的反感,讓助長各種“做賊心虛”的陰謀論進一步發酵,而且涉嫌侵犯大眾的言論自由。
從這個角度來説,我認為華為該罵,罵的是它對法律不夠尊重、對公眾不夠坦誠、對事實和真相沒有敬畏之心。
在我們國家,只要沒有損害國家、社會和集體的利益,民眾在法律框架內享有言論自由,而現在華為公關的力量已經僭越了公關的界線。但是此次事件中,民眾渴望真相追求正義,到底違反了哪一條法律規定呢?我很希望能夠看到華為的解答。
説完了輿論質疑的點,再來談一談自己的想法。
其實不管在國內還是在國外,企業起訴員工都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不僅是華為,蘋果、特斯拉等海外巨頭,騰訊、百度等國內巨頭都做過。
對於這種企業告員工的案例,我認為無可指摘,不管是員工告企業還是企業告員工,在法律框架內都可以常態化,問題的關鍵在於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而此次華為事件真正令大多數人感到恐懼的,是它所動用的不合理力量,給大眾帶來了嚴重的不安全感和威脅感。
**首先,沒有確切罪名就被實施逮捕:**一開始李洪元被搜查抓走,罪名是涉嫌職務侵佔,到了派出所又變成了泄露商務機密,最終被逮捕卻是因為敲詐勒索。
我一向認為,法律無需維護弱小而只需維護正義,但是前有網易員工因為簽名就能被有關部門約談,後有華為員工罪名都沒搞清楚就能被逮捕,這難免會在我們這些普通人心中留下疑問:在華為和網易這樣的巨頭面前,法律真的值得信賴嗎?
**其次,無罪釋放後沒有合力解釋:**李洪元被釋放後,華為方面和他沒有任何溝通,既沒有道歉,也沒有賠償。
一個普通人被無故逮捕251天,對一個家庭的打擊是非常巨大的,甚至會影響子女前途,但是此次事件中,即使李洪元已經因為證據不足而被釋放,華為居然可以不用付出任何經濟損失,甚至連一句道歉都不用,這讓我想到《三體》中的一句台詞:毀滅你,與你何干!
最後,則是網上輿論發酵後的大規模刪帖控評。
互聯網企業公關刪帖的情況很多,但是其他企業的公關往往僅限於撤幾個熱搜,華為卻可以讓知乎幾千回答的問題一夜消失,讓無數公眾號的文章連夜被禁。截止到目前,界面新聞對當事人的採訪文章也被刪了,華為背後的能量讓人感到恐懼。
去年以來,官方一直在為華為打廣告,華為和政府的關係也變得無比密切,所以華為是不是因此在輿論方面也享有了一定特權,才使其公關能夠如此強大?我們不得而知。
我唯一知道的是,作為一個後發崛起的市場,我們國家一直對很多企業非常好,甚至好到了有些過分,從税收、政策甚至輿論上鼎力支持。
但是一個真正高效的市場,不應該完全是被攙着走的,而應該由那隻看不見的手來支配,看得見的手必須放在看得見的地方,不缺位也不越位,才能打消市場的疑慮。
過去十幾年中國互聯網的繁榮,科技互聯網巨頭功不可沒,但市場化同樣功不可沒,只有管住了一個華為,後起的更多“華為”才有出頭之日。所以如果華為在市場上還享有某種隱形優待的話,我認為絕對會是整個中國互聯網產業的悲哀。
總而言之,此次輿論事件發展至今,我認為華為應該立即回應輿論關切,因為我們真正需要的,是一家懂得自省、認錯和改過自新的企業,而不是一家傲慢、強勢和仗勢欺人的企業。
畢竟深圳不只是華為的深圳,也是1300萬普通人和300萬中小企業的深圳,他們需要同等的尊重、同等的支持和同樣的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