飢餓的軍國主義:雖遠必誅的“漢軍士兵”都吃些什麼?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9629-2019-12-03 09:53
**宜懸頭槀街蠻夷邸間,以示萬里。**明犯強漢者,雖遠必誅。
——《漢書·傅常鄭甘陳段傳》
這句話可能是很多網友對漢王朝最深刻記憶的一半,另一半來自於“雞血”橫流的《漢武大帝》,《漢書》作者班固所處的東漢初年與匈奴交往的“屈辱史”,讓他對“外患”的筆墨遠比司馬遷更重,這種情緒與當代年輕人滲入骨髓的近代屈辱史教育完美契合。
所以,西漢王朝很容易就被套上了“鐵血”的標籤,與《大秦帝國》中的“赳赳老秦,共赴國難”堪稱一時瑜亮**,進而腦補出了一個上古時代的“軍國主義”想象**,由此發散漢武帝固然是好皇帝,“獨尊儒術”的經卻被後世念歪了,以至於儒生誤國,否則,中華的疆域早就到歐洲了,可能新大陸也要説漢語了。
問題是,這些想象是事實嗎?
我們先來看看軍國主義這個詞,英文是Militarism,指崇尚武力和軍事擴張,將窮兵黷武和侵略擴張作為立國之本,將國家完全置於軍事控制之下,使政治、經濟、文教等各個方面均服務於擴軍備戰及對外戰爭的思想和政治制度。
這個詞彙,在人類歷史上最匹配的,就是普魯士王國,也就是所謂的“普魯士是軍隊擁有一個國家,而不是國家擁有一支軍隊”,在軍事優先的程度上,就算是二戰前的日本軍國主義也要瞠乎其後。
但是請注意,無論是上述概念還是事實,都導出了一個核心,那就是“先軍”二字,這個我們鄰國利用漢字的精妙總結。
軍事優先,乃至於軍隊優先,至少要保障在營軍人的生活水平,哪怕國民吃不飽,也要讓士兵有力氣打仗,冷兵器時代尤其如此,畢竟沒有力氣,士兵是拉不開強弩,揮不動刀槍的。
那麼,被視為“軍國主義”的大漢王朝能做到嗎?
我們還是來看看它的邊防士兵的食譜。
原本這麼瑣碎的信息,在《史記》、《漢書》等文獻中是很難見到的,萬幸在近百年來出土了一系列的漢代邊戍的竹簡和木牘,為研究者提供西漢邊防軍人生活、執勤的第一手資料,讓我們得以窺見一系列的細節。
《史記》上有“五穀”之説,即“黍、粟、麥、菽、稻”,但南北地域廣大,主食各不相同,比如關東地區就以麥飯為主,《説文·食部》:
陳、楚之間食麥飯日蜚**。**
所謂“麥飯”,顏師古註釋《急就章》卷二“餅餌麥飯甘豆羹”條稱:
**麥飯,磨麥合皮而炊之也,甘豆羹,以洮米泔和小豆而煮之也;一曰以小豆為羹,不以醯酢,其味純甘,故曰甘豆羹也。**麥飯豆羹皆野人農夫之食耳。
翻譯過來就是經過粗加工的小麥,不經磨麪粉精加工的工序,直接做成一粒粒的麥飯,屬於下層百姓的食物,當然,大人物若是混不好,也得吃這個,見《後漢書·馮異傳》:
光武對灶燎衣,異復進麥飯、菟肩。
此時已經是漢光武帝起兵之後,西漢早已滅亡,石磨早已不是稀罕物,民間仍舊在吃麥飯,以至於遇厄的漢光武也只能吃這個。
不過,關東、關西和江南本就有所不同,河西地區的主要糧食作物是粟和麥兩類,其中“粟”,今天北方俗稱為“小米”、“穀子”,在漢簡中又分為幾個種類,如粟、白粟、秣粟、粟米等。
還有屬於“粟”的作物“黍”和“稞”。
“黍”就是今天説的黃米,有粘性可釀酒,在漢簡中有個多個異名,如“糜子”、“黃米”、“稷”等。
“稞”則是比較優質的“粟”,往往有黏性,漢簡中也稱為“粱”、“白粱”、“粱米”、“秫”。
至於麥子的食用,漢簡中也記載頗多,有“麥”、“米麥”、“大麥”、“小麥”、“穬麥”等不同的叫法,按照何雙全先生在《居延漢簡所見漢代農作物小考》**(《農業考古》,1986年第2期)**中的考證,這些麥的形象特徵與今天的冬小麥相同。
主食之外是副食,比如“菽”,也就是豆子。
與先秦時“菽”仍是主糧不同,西漢時,“菽”的地位在下降,直接將其作為主糧食用的情況越來越少,而代之以**“豆醬”、“豆豉”、“豆腐”、“大豆黃卷”等形式**,而且,河西地區因為氣候特性,豆類並非產區,雖然有戍卒食用的記錄,應該屬於糧食輸入的情況。
**另一項重要副食是蔬菜,徐元邦先生在《居延漢簡中所見之蔬菜》****(《古今農業》,1988年第1期)**中的考證所見的蔬菜名稱有:
葱、姜、韭、葵、毋菁、薯和薺、胡豆。
葵,在明代以前並非指向日葵,又名“冬莧菜”或“滑菜”,王幀《農書》記載:
葵為百菜之主,備四時之饌,本豐而耐旱,味甘而無毒,供食之餘可為菹臘(鹹乾菜),枯枿之遺可為榜簇,子若根則能療疾。
毋菁,即“蔓菁”、“蕪菁”,也稱“諸葛菜”,蔓菁按根形分為長圓兩種,有多種顏色,性似蘿蔔、喜清涼,皮色光潔者為貴。
薯,不是馬鈴薯、紅薯,它們是外來物種,中國原生的薯,也稱“藷藇”,也就是今天的“山藥”。
薺,在漢簡寫作“介”,或為“蕓薹”,即今天所説的油菜,薺子還可做醬,也就是油菜籽。
胡豆,居延有出土實物,形狀與豌豆類似,應指今天的豌豆。
這些蔬菜的種植並非士兵們自行處理,而是有專門的區域,名為“園”,並有明確的人員分工,有守園、助園、擇韭、鋤葱的,收穫,自然也不是自行取用,並由官吏駐地管轄,可能是服務於官署的“官園”,也就是説,戍卒是撈不着吃的,類似的情況,也在唐代的敦煌文書中存在,官署有專門的“菜户”供應菜蔬,士兵就未必撈得到了。
忘了一項重要的副食,就是“鹽”,這個東西作為戰略物資,漢軍是絕對配發的,而且是按人定量,見:
鄣卒李就鹽三升十二月食三單三鬥三升少十一月庚申自取。254:24
這裏的鹽三升,正好與《漢書·趙充國傳》中計算的每卒鹽三升相吻合,可見是漢代的定製。
按理説接下來該説“肉”了,但是對於這個話題,其實不同的研究者是有分歧的,因為簡牘的記載很有意思。
在居延漢簡中,可以看到為數不少的肉食的交易記錄,有人就認為地處邊塞,農牧雜處的地區,獲取肉食並不困難,但是,另一部分研究者指出,從數據來看,肉食還是很昂貴的,大概10斤肉相當於600斤糧食,也就是1:60的比例。
問題在於,這些購買記錄往往是“公事”,也就是“公家”行為,而私人購買的記錄要少得多,且主要為燧長之類的軍吏購買“下水”,也就是動物內臟,如頭、肝、肺、心臟、胃、舌、腎等等,且一個牛頭就值錢五百,一個牛心就值錢九十。
對此,趙寵亮先生撰寫了專文《漢簡所見邊地戍所的肉食消費》研究辨析,得出的結論是簡牘所見的肉食消費,主要是牛、羊、雞、魚等,馬肉和狗肉也有少量記載,豬肉則無材料證明,且多為購買所得,而非自行飼養,最重要的結論是,上述購買肉食,主要用途是“戍所的祭祀之用”和“公務接待過往使者、官員的傳食”,而非“吏卒配給”。
春秋社祭和臘祭為每年固定舉行的公共祭祀,事後要分割祭肉,這三次祭祀才是漢代邊疆戍卒的主要肉食來源,而私人購買肉食,只有有俸錢的軍吏才能偶爾享受,所以,在敦煌漢簡中才有這樣的詞句:
……相助為省艱顧致不可不食耳何敢望肉願敕
由於簡牘不清,不能理解全句,但是“何敢望肉”,這個説法,很明顯否定了漢代戍卒有“配給”肉食的可能性,一年三頓“祭肉”,才是這些大漢邊防軍僅存可見的“葷腥”。
吃好,自然是不可能了,那麼,吃飽,能不能保證呢?
答案是:不能。
西漢邊疆吏卒的口糧屬於“配給制”,各有標準等差,隨着吏卒的身份、年齡、工作性質的不同而有分為若干等級。
第一等級是每月粟三石三鬥三升少,有資格獲得這個標準配給的多是戍卒、軍吏,不過軍吏和戍卒又有不同,軍吏無論“大月”、“小月”,都以上述標準發放口糧,而戍卒則“大月”如此,“小月”要扣除1天的口糧,變成每月三石二斗二升少,這是因為農曆“大月”為三十天,“小月”為二十九天。
第二等級是每月粟三石,這個等級中有吏卒,也有“施刑士”,也就是史書常見的“馳刑”,犯法者受到赦免後被罰戍邊,他們的“小月”口糧是二石九鬥。
第三等級則是一石(斛)五斗,不分“大小月”,也不分“大小石”。
“大小石”是漢簡中一個常見的度量衡問題,往往存在換算,學術界共識以上的“三石三鬥三升少”是“小石”,按照5:3的比例轉換為“大石”,三個等級正好是二石、一石八斗、一石五斗,當然,兩者都是容積單位,一大石約為33333ml,一小石月為20000ml。(馬彪:《漢代“大石”“小石”新探》)
正好,在漢簡中有“大石”和“人均出廩”對應的記錄:
出糜大石三石六鬥 始元二年八月己巳朔以食楗為前部士二人盡戊戌卅日積六十人人六升
也就是出廩為“大石”,每人每天廩食為六升“糜”。
根據學者徐楊傑在**《居延漢簡廩名簿所記口糧的標準和性質》****(《江漢論壇》,1993年第2期)**一文中的推算:
日食米五升或日食粟一斗,是漢代一個青壯年的食量。
或許有人會疑惑,“粟”一斗,“米”五升,難道是因為吃大米比小米“扛餓”?
當然不是,“粟”、“糜”,在秦漢簡牘中往往是指明“原糧”種類的概念,比如張家山漢簡《算數書·程禾》中有:
程曰:禾黍一石為粟十六鬥泰半鬥,舂之為糲米一石,糲米一石為糳米九鬥,糳米九鬥為毇米八斗。
“禾黍”、“粟”、“糲米”,實際上是“粟”的三種形態,中間的是“打穀”和“舂米”的兩道工序,所以過程中容積就在發生變化,換言之,此處的“米”實為“粟”的精加工產品,而非大米和小米的區別。
這個加工換算的公式如下:
粟一斗得米六升。
則上文中所述的“六升”糜,實際上是得米為3.6升,也就是一個成年男性勞力“五升”食量的72%,以“粟一斗**”來算就更少,只有60%。**
也正因為如此,徐楊傑在《居延漢簡廩名簿所記口糧的標準和性質》中得出結論:
漢簡廩名簿所記口糧,並不是按照人們可以吃飽的食量發給的,它的性質是廩給邊塞士卒和家屬的勉強維持勞動和生命的基本口糧。
儘管到這個程度我們已經可以得出結論,但是由於漢代容積單位與重量單位的換算有一些不同的觀點,仍可以引入新的信息,進一步探討。
比如黃展嶽先生在**《關於秦漢人的食量計算問題》****(《考古與文物》,1980年第4期)**一文中實際測算,漢大石無論是小米還是大米,都重17.55公斤,也就是説,上述三個等級的食用糧數分別為:
35.1公斤、31.59公斤、26.325公斤。
精加工完畢,就是其60%,也就是:
21.06公斤、18.954公斤、15.795公斤。
平均一天1.404市斤、1.2636市斤和1.053市斤小米。
按照徐楊傑的説法,秦漢史料中,一旦口糧少於五升,則往往伴隨着“面有菜色”之類的飢餓形容,也就意味着五升是秦漢時代一個臨界點,則,漢“大石”之五升“米”,按照黃展嶽先生的測算,應為精加工後的1.755斤。
也就是説,上述幾個數字,沒有一個可以吃飽的,最多也僅能達到成年人最低食量的80%(4升),72%(3.6升),60%(3升)。
當然,黃展嶽先生的計算,只是一家之言,李振宏先生在《漢代屯戍生活中的古典人道精神》****(《歷史研究》,2001年第5期)****中依據《漢語大詞典》附錄《索引卷》所附的《歷代衡制演變測算簡表》指出,漢大石換算為重量應為29760克,也就是29.76公斤,這個重量大大超過了黃展嶽先生的17.55公斤,所以有進一步討論的必要。
則****三個等級分別為:
59.52公斤、53.568公斤、44.64公斤。
精加工完畢,就是:
35.712公斤、32.14公斤、26.784公斤。
平均一天的口糧分別為:
2.3808市斤、2.1426市斤、1.7856市斤。
容積單位的數字比例當然不會變,仍舊是大石4升、3.6升、3升,但是以重量論,我們直觀感受上肯定是多了不少,每天2斤多糧食,“吃飽”應該問題是不大的,但是,事實是不是這樣呢?
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碩士高元武在**《影響漢代守邊戍卒健康因素的相關研究》一文中使用了李振宏先生《漢代屯戍生活中的古典人道精神》****(《歷史研究》,2001年第5期)**中的數據,進行了營養學的測算。
不過必須指出的是,他使用的“平均每天食用2.78市斤原糧”的説法系李振宏先生的計算錯誤,29.76公斤*****2*****1.2石/30天=2.3808市斤/天,2.78市斤應為筆誤,不過,2.78市斤比2.38市斤還多,****計算蛋白質攝入算是從寬計數。
從表中可知,河西戍卒的主食粟和麥,每日可提供消化吸收的蛋白質72.2克,這個數字是由於動物蛋白質的吸收率為90%左右,而植物蛋白質因為多纖維只有60-70%的吸收率,所以作者使用了65%的蛋白質吸收率。
而中國營養學會編撰的**《中國居民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入量》****(中國輕工業出版社,1992年)**指出:
男性勞動者在中等勞動強度下每天需要攝入80克蛋白質,重體力勞動下需要攝入90克蛋白質。
則上述主糧只能提供**重體力勞動者80.22%**的蛋白質攝入,**中體力勞動者90.25%**的蛋白質攝入。
注意,這還是“數據放大”後的結果,如果按照黃展嶽先生的換算標準,則同比例平移為攝入量約36.46克,也就是重體力勞動者40.51%的蛋白質攝入,中體力勞動者45.57%的蛋白質攝入。
結論是,如果沒有“肉類”之類副食蛋白質的輔助,哪怕是最高標準供應的漢軍戍卒,其身體機能一直處於一種“飢餓”狀態,只是“死不了”罷了。
對了,説一個題外話,由上表可知,同等重量下“烙餅”的每百克蛋白質含量最低,哪怕以最從寬的食量計算,也僅有67.7克的蛋白質攝入,所以,可見當年《復活的軍團》中無視戰國、秦朝仍未普及石磨而吹噓“鍋盔”為秦人軍糧的説法多麼地可笑。
**綜上所述,西漢王朝的西北戍卒,長期處於“吃不飽,餓不死”的臨界狀態下是毫無疑問的事實,**這種長期營養不良,直接導致的結果就是邊防戍卒的疾病和死亡,非常有意思的是,面對同樣的材料,陳直先生認為居延地區的漢朝吏卒醫療情況非常糟糕,而李振宏先生則認為醫療條件非常良好,還特別進行了統計,得出了漢代屯戍吏卒發病率4.28%,治癒率77.65%的結論。
毫無疑問,這個數字是有説服力的,在漢簡中多見對生病吏卒治療的記錄,但是另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到,屯戍吏卒的發病,甚至有編制內1/5的規模,乃至於90多人的屯所有80人得病的流行病爆發。
不得不説,這與河西地區惡劣的自然環境與長期“吃不飽、餓不死”的營養狀況導致的免疫力低下有直接的關聯,恰恰是漢帝國通過官僚組織強制建設官方醫療組織**降低了本來應該更高的吏卒死亡率,**卻並不能抹平屯戍制度下對吏卒的惡劣待遇。
這種“兩頭忙”也完全符合官僚主義的行為特徵,既可以為“邊塞醫療”進行強制性投入,也可以漠視吏卒事實上存在的“營養不良”,因為這是兩個職能體系,兩個業務板塊之間的“分工”,相對於“吃公家飯”的屯戍卒而言,當時西漢王朝的平民百姓的飲食條件只會更加惡劣,恰恰是這種“惡劣”,讓“吃不飽、餓不死”成為司空見慣的時代背景,那麼,對於更高層的決策者而言,只需要看到上述的數字就夠了,當然沒有改進的必要。
當然,必須強調的是,以上的狀態,僅限於出身於平民的“屯戍卒”,而非“官吏”,秦漢兩代的官吏飲食待遇,在秦漢《傳食律》中均有記載,並有嚴格的等級制度,級別上來了,自然能夠吃飽、吃好。
就此而言,以“先軍”而論“軍國主義”,西漢王朝是絕對不夠格的,説是“官國主義”,或許才算妥帖吧!
參考資料:
李振宏:****《漢代屯戍生活中的古典人道精神》,《歷史研究》,2001年第5期。
徐元邦:****《居延漢簡中所見之蔬菜》,《古今農業》,1988年第1期。
何雙全:《居延漢簡所見漢代農作物小考》,《農業考古》,1986年第2期。****
徐楊傑:****《居延漢簡廩名簿所記口糧的標準和性質》,《江漢論壇》,1993年第2期。
黃展嶽:****《關於秦漢人的食量計算問題》,《考古與文物》,1980年第4期。
高元武:****《影響漢代守邊戍卒健康因素的相關研究》,南京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李志遠:****《西漢西北地區戍卒生活研究》,東北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馬彪:****《漢代“大石”“小石”新探》,豆丁網。
趙寵亮:****《漢簡所見邊地戍所的肉食消費》,刊於黃樸民主編《為往聖繼絕學-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學生學術論文集》,嶽麓書社,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