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的事我説一下自己的看法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628610-2019-12-04 20:43
第一,李績效好不好和這件事沒有任何關係,沒必要特意提出來,績效不好一樣可以申請離職並拿到補償,這是員工的基本權利。
第二,這件事華為公司不應該起訴李,而應該起訴那個主管。華為的對公賬户給李n+1補償,這是合理合法的,華為也認了,之後發生的非法的事都是通過那個主管完成的,對華為造成經濟損失的也是那個主管,華為要起訴也是起訴這個主管,挪用公款,貪污公款,都行。
第三,主管和李之間應該是存在py交易的,但現在肯定是沒有證據。李要挾主管,問他要錢,主管給了李一筆封口費,這筆封口費怎麼來的那就是這個主管的問題了,他偷的也好,搶的也好,自己出的也好,都是這個主管自己乾的,這筆錢是主管的私人賬户轉給李的沒有經過華為的賬户,即使那筆錢一開始是華為的錢,它經過主管的賬户後就是主管的錢了,主管的錢要轉給誰和華為沒關係。主管如果反悔的話可以起訴李,但這是主管個人的案子,不關華為的事,這個案子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這個主管只能自己吃啞巴虧。
把這個案子拆成兩個案子就明白了。華為起訴這個主管挪用公款貪污公款,這是一個案子。主管起訴李詐騙,這是另一個案子。第一個案子華為能贏,損失也能追回來。第二個案子主管輸,沒證據。
我覺得整起事件華為處理的不好,罪魁禍首是那個主管,拿他開刀一拿一個準,而且自己也站理。事件發酵後華為的公關部門悶着不發聲,沒有危機公關。不是很複雜的事,早點把事情講清楚大家都能理解,也不至於發展到如今的局面。
至於251,我只能説希望以後不會再有類似的251.351.451了,看到有的新聞説按照現在的規定,可以合法關押13年?可怕。如果用假釋會不會更合理?畢竟我們這不是香港,不會亂假釋,合理的假釋會起到積極的作用,任正非的女兒在加拿大也是因為假釋才能在家裏居住,而不是關押在監獄裏251天。
(圖文無關,只是覺得小姐姐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