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希望統一發放記者證,民政事務局:沒有相關計劃_風聞
德不孤-新闻搬运工2019-12-04 18:03
文匯報 2019-12-4
據香港電台報道,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警方已制訂相關規則,讓警員人員在公眾活動或其他警方行動期間,透過媒體機構或組織發出的證件,識別和核實媒體工作者的身份,建議媒體工作者採訪公眾活動期間,隨身帶備記者證件,同時穿上易於識別的服飾或佩戴臂章。

李家超表示,有時警員與記者零距離,亦有人混入記者羣,甚至襲擊警員,希望警方與傳媒互相體諒,警方與政府新聞處亦會與媒體會面,瞭解媒體工作的困難,以便日後於警方行動及傳媒工作中取得平衡,建議傳媒與警員保持適當距離。如果對警員的行為不滿,可以投訴,警方亦收到有關記者對警員的投訴,指警方行動時,希望與記者互相尊重。
另據香港文匯網報道,關於警方曾多次指在示威現場難以辨認記者身份,提及要“統一發記者牌”,香港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今日(4日)在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香港沒有官方機構統一發放記者證,港府亦沒有任何意圖或計劃成立官方機構統一發放記者證。
劉江華表示,我們相信專業和真正的記者在採訪期間不會作出違法行為,也希望記者識別身邊人士,認清他們是否真正在採訪,以免有人冒充記者而作出別有用心的行為。若遇上懷疑假記者可通知警方媒體聯絡隊跟進。聯絡隊的跟進包括檢查他們所屬機構發給他們的工作證,以及邀請他們離開前線採訪的工作範圍等。
就成立法定機構負責簽發官方記者證的建議,劉江華稱,特首林鄭月娥於今年10月19日會見傳媒時已作回應,基於尊重新聞自由,港府沒有任何意圖或計劃成立官方機構統一發放記者證。
港警藍衣傳媒聯絡隊員面對身穿黃色反光背心的記者。圖源:香港警察傳媒聯絡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