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建築工地保安幫暴徒轉運兇器被抓,辯方“求輕判”理由卻是:他熱愛文學創作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19-12-04 16:01
【環球網報道 記者 李東堯】今年9月,因一時“義氣”,香港一名地盤保安員(即建築工地保安)幫部分香港極端示威者轉運開山刀、短劍等武器,隨後被警方抓獲,其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據香港東網、大公網等多家媒體報道,該保安於昨日(3日)在屯門法院認罪,還押至本月19日,待索取其背景報告後判刑。辯方則希望被告被輕判,而給出的理由卻是,武器是被告“捱義氣”(講義氣)幫“手足”帶離現場,結果抱憾終生。辯方還介紹,雖然被告在學習路上遇挫折,但他仍熱愛文學創作,其中兩篇作品更曾被收錄成書。

東網報道截圖
東網稱,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示威活動後,有示威者轉往元朗聚集,警方驅散示威者時截停一名男子,發現他攜有開山刀、短劍、軍刀和斧頭,其遂被指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大公網稱,此人名叫劉嘉駿(26歲)。3日,劉嘉駿在屯門法院認罪,裁判官下令將他繼續收押至本月19日接受判刑。
案情介紹,有示威者9月21日晚在元朗鳳琴路聚集,期間有人投擲汽油彈,警員奉召到場驅散示威者,遂發現本案被告劉嘉駿與另外三人一同逃跑,之後劉嘉駿被警方截停,他的隨身物品中被搜出涉案武器,以及口罩和“豬嘴”等防護裝備,於是拘捕他,警誡下他否認犯案。
據大公網4日報道,辯方懇求法庭輕判,並給出理由稱,劉嘉駿自幼由單親母撫養,中學畢業後曾到內地福建師範大學修讀藝術,但因弟弟年幼需要學費,他輟學返港工作養家,被捕前在半山住宅區任職保安員。雖然被告在學習路上遇挫折,但他仍熱愛文學創作,其中兩篇作品更曾被收錄成書。

《大公報》報道截圖
辯方還稱,案中武器本身不屬於劉嘉駿本人所有,政府化驗所報告也沒有在有關武器上發現其指紋。劉嘉駿當日原想參與“和平遊行”,不料遇上警方驅散,在他逃跑期間有“手足”請他“幫忙揹走武器”,他因“捱義氣”答應,結果“抱憾終生”。
《大公報》稱,3日,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決定先索取劉嘉駿的背景報告參考再量刑。由於裁判官未有索取其他諸如社會服務令適合性報告等作參考,料劉很可能會被判入獄。根據《公安條例》下的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條文,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在任何公眾地方攜有任何攻擊性武器,即屬犯罪;被告人如年齡在25歲或以上,須判處不超過3年的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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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警察能得1萬!參與香港理大暴亂黑衣暴徒“懺悔”:我都覺得他們變了質來源:環球網作者:李東堯 李桐佑
2019-12-04 11:54
6【環球網報道 記者 李東堯 李桐佑】“我都覺得他們變了質!”近期參與香港中文大學暴亂、並在香港理工大學當“哨兵”的一名年輕黑衣人在接受港媒採訪時顯露悔意。香港理大暴亂事件雖已結束,但暴徒仍繼續到處行“私刑”、堵路、扔汽油彈。這兩天,《大公報》專訪了這名黑衣人,其向記者親述沉淪暴亂半年,誤走違法歧途的心路歷程。
《大公報》説,種種黑暴惡行,令他開始反思,不能再以“和理非”自欺欺人了,現在早已“和勇不分”。他忍不住向記者坦言:“我都覺得他們變了質!”

大公報報道截圖
據《大公報》介紹,該受訪者為21歲的黑仔(化名),他與“手足”——18歲的光仔(此前)避過理工大學警方防線,二人逃離理大後,光仔因涉嫌其他暴亂罪落網上庭,日前,黑仔戴黑色口罩、黑帽半遮掩樣貌到法庭旁聽,未開庭前他不斷用電話發佈信息,向暴亂“小隊”成員彙報着案件進展。
“我和光仔屬不同‘小隊’,是9•21元朗集會認識,之後中環堵路再見面,大家都是‘和理非’,理念一樣,經常約出來吃飯,成為好朋友。”目前在職的黑仔介紹説,他的“小隊”成員都是年紀較大的在職人士,包括60多歲的助暴“媽媽”;而仍在上學的光仔則與幾名中學同學組成另一隊學生暴亂“小隊”。
據《大公報》報道,黑仔與光仔多次一起參與暴亂,理大“一役”,黑仔不能透露正被審訊中光仔(所扮演)的角色,他稱自己在理大時自告奮勇當“哨兵”,負責駐守理大V core哨站,觀察警方舉動,用無線對講機向“上頭”彙報。
不過,黑仔並不知道“上頭”是誰。
他説,每個人在理大都不知對方身份,他只是定時彙報警方防線的最新情況,對講機另一方會傳來“收到收到”。
黑仔説,理大環境惡劣,滿地玻璃碎片、飯堂無人清洗食用碗具,廁所衞生更糟糕得嚇人,他在理大第3天已想逃走,但遇到年長暴徒阻撓。
黑仔憶述他與幾名成員向駐防的暴徒説已沒有裝備,要離開,但那名年約30多歲的暴徒拿了一桶“物資”出來阻撓,“他叫我們幫着出去打(警察),我真是全心全意想走,我真是(感到吃)驚,因為沒想到會被警察封鎖。”

資料圖自大公報
黑仔還對《大公報》表示,自己不關心政治,但與其他“和理非”一樣因6月9日所謂的百萬遊行挑動他的好奇心,6月12日暴亂首次經歷催淚彈,此後便成暴亂常客,他也愈走愈前,“出來會被大家感動到,你會見到前面第一排吃催淚彈,然後後面的人一齊説要接力,繼續做第二排前線,要接力同這些警察抗衡。”
據《大公報》報道,黑仔受暴亂氛圍感染,不自覺愈走愈前,走上犯法之路。
據報道,黑仔有親戚是律師,經常提醒他扔汽油彈可判入獄十年(最高刑罰判處終身監禁),每次暴亂黑仔自知未能承受坐十年牢的風險,堅持只做“傘兵”,曾多次被周圍暴徒遊説扔汽油彈,他都堅決拒絕。
據他介紹,惟只有14、15歲的中學生意志軟弱,“原本個個都害怕坐牢,但是會有人(暴徒)同他講如果大家都不做,就無人去抗爭,然後就這樣做了。”
據《大公報》報道,6月至今多場暴亂,黑仔目睹看似最“勇武”約20多歲的暴徒,帶頭煽暴衝擊警方防線,發號施令“衝出去”,而當防暴警開始追捕,該暴徒卻心怯率先逃走,並非如煽暴“宣傳”中所謂的齊上齊下。
黑仔還稱,自己曾聽過前線的“手足”説過收錢“做事”,“他前排丟汽油彈收8000元,打警察就一萬,我的律師表哥都説收到風是這個價。”
黑仔自稱他沒有收錢,而當記者反問他由最初參與合法遊行的“和理非”激化為做“傘兵”、“哨兵”的“和勇不分”,又看到暴徒的自私、猙獰,他們口中的所謂“抗爭”是否已變質?黑仔則低頭沉默不語,當他看見記者收起記事本,關了錄音,才坦白承認:“我都覺得他們變了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