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251事件:孤狼如何鬥得過羣狼_風聞
循迹晓讲-循迹晓讲官方账号-用文化给生活另一种可能2019-12-06 18:02
並不是簡單的勞務糾紛
前兩天,某為前員工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
不過,筆者對於這種公司能幹出這些事,一點都不吃驚,畢竟該公司一直不斷倡導所謂的“狼性”。
值得筆者聊聊的只有李某元寫的這封公開信,這封信裏的話簡直太有意思了,或許大家能通過筆者的分析,琢磨出點味兒來,這就值了。
當然,這僅僅是筆者一家之言。
公開信第一段
首先,在這封信的開頭,李某元就講述了他和任總之間的一次談話,當時,他對任總説了一個戰國時代的故事。
這個故事很有意思,講的是范雎進言秦昭王,幫助秦昭王剷除外戚的過程。
在戰國後期,此時的秦國在即位已有三十六年的秦昭王帶領下,國力日益強盛,秦國崛起繼而一統天下指日可待。
秦昭襄王趙稷(公元前325年-公元前251年)
而強盛的秦國更加需要經天緯地的人才,用以支撐秦國曆代國君的夢想。
但是,再堅固的堡壘也是從內部崩壞的,表面上看似強大的秦國,其實內部危機四伏,**以秦昭王母親宣太后為核心的後黨集團(穰侯魏冉、華陽君、涇陽君、高陵君),視秦國公產為私產,視秦國公器為私器,穰侯魏冉更是貪墨無度、干政專權,**穰侯魏冉僅僅為了擴大自己的封地,居然可以動用秦國軍隊攻打齊國。
這個集團不僅是秦國裏的蛀蟲,更是直接威脅到了秦昭王的權力,後黨集團成了秦昭王的心腹大患。
范雎(?-前255年),字叔,魏國芮城(今山西芮城)人
正在此時,出使魏國的王稽大使就把懷才不遇、死裏逃生的范雎帶回了秦國。為此,秦王派專車去接范雎,讓范雎給自己講講到底如何治國理政。
在范雎的計策幫助下,使得秦國的霸業蒸蒸日上,而秦昭王對范雎的信任度也逐漸攀升。
公元前266年,范雎又對秦昭王説:“我原來在齊國時,只聽説有田文,從沒聽説齊國有什麼齊王;現在,我來到咱們秦國,只聽説有太后、穰侯、華陽君以及高陵君、涇陽君,從沒聽説秦國有秦王。”
宣太后(?―前265年),羋姓,出生地楚國丹陽(在今湖北省),又稱羋八子、秦宣太后
這句話真是厲害,一下戳中了秦昭王的內心深處最敏感的那塊地方,他這個秦王即位三十多年,自己能做主的事情用手指頭就能數出來。名為秦國最高領導人,實際不過是一具傀儡。
秦昭王忍不住點了點頭,范雎繼續説道:“如今太后、穰侯、華陽君、涇陽君、高陵君統治下的秦國户口本上,户主根本不是您,他們這些人就是淖齒、李兑一類的人物。我就擔心,在您百年之後,秦國户主一欄上都不是您的子孫了。”
秦昭王聽了范雎這番話,終於下定決心****廢了太后,隨後把穰侯、高陵君以及華陽君、涇陽君驅逐出了國都。
然後,範睢成功上位成了秦國相國。
這個故事,其實就是李先生告訴老領導説“現在公司被壞人把持,危機四伏,而我就是幫助秦昭王剷除壞人的范雎,****如果我去找呂某和陶某某,就好比范雎主動去找壞人魏冉,那麼,我的下場一定會難看。”
公開信第三段
我們再來看這封信的第三段,這段話翻譯過來就是“現在這件事情鬧這麼大,給公司聲譽帶來損失,其實,不是我的本意,如果您需要我幫忙,我會義不容辭的把幫我的維權的某大V告上法庭,給公司挽回損失。”
這段李先生很聰明,把自己從這件事情中摘的乾乾淨淨,而這件事之所以鬧得這麼大,全賴那個大V。
李先生不過是想借此事件,一表忠心,二撇清干係,以便重回原單位。
第四段內容
我們再來看第四段,翻譯過來就是“雖然,我本人遭受不白之冤,家庭遭遇變故,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公司着想,我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和您——單獨談談。”
不知道各位有什麼想法,但筆者本人着實是大吃一驚,李先生不僅把自己比作匡扶社稷的范雎,還把自己比作説真話、堅持真理的蘇格拉底和方孝孺。
其實,李先生的內心戲有點過了,作為一個正常人來説,自己無故蒙冤受害,家人也因此離世,首先不應該是積極索賠、恢復名譽嗎?不應該跟這個傷害過自己的公司一刀兩斷嗎?
這段話,筆者怎麼看怎麼覺得不對勁兒。
幸好,筆者在李先生的一段訪問中找到了答案,在接受採訪時,李先生表示説:“**賠償、道歉都不是我唯一的目的。**我的核心點在於,我有一項人力管理方案,並準備申請專利,希望和任總溝通,相信該方案有助於公司糾正管理偏差,助力一定會走得更好。我這個人做事情講究雙贏,希望通過溝通達到和任總之間的雙贏。****而且我的訴求只有見了任總才能解決,別人誰都沒用。”
在李先生心裏誰的分量最重,這個答案李先生在家人和前公司之間作出了選擇。
最後兩段
這兩段翻譯過來,就更直接了,“我如果回到公司,**我對曾經侮辱、陷害我的領導既往不咎,**即便他犯了罪,我也不會把這事説出來。最後,整件事是我的前任領導鵬總,指使我乾的。”
儘管李先生遭受了各種不公對待,但是,他對前公司的忠心始終沒變,他始終渴望回到原單位,並和曾經陷害他的領導和平共處,最重要的是,他想讓老大知道,自己是范雎這樣的人物,並渴望自己可以得到提拔。
這些話由李先生説出來其實都沒錯,他有容人的雅量,對以往過節既往不咎的權利,但是**,就是最後這一句有點不地道,這麼痛快就把自己的前領導賣了。**
某為狼道
據筆者判斷,李先生的理想很豐滿,但是他想重回原單位並獲得高升絕不可能,前單位絕不可能讓他進公司一步。
而李先生先前舉報的呂某和陶某某,估計現在已經和他的前領導鵬總已經達成統一戰線。
有句老話説的好:“洪桐縣裏,無好人”。想在狼羣裏活下去的人,能是吃素的嗎?
不論是“大象踩了螞蟻一腳”還是“大象被拿着錄音筆的螞蟻紮了一刀”。
這場事件裏,筆者看到是狼羣內部利益分配不均,從而產生內鬥,而讓狼羣沒想到是,本來是內鬥犧牲品那隻聰明的螞蟻,多了個心眼。
但是,自以為聰明機智的李先生不知道是,一塊草原上,不同的狼羣不管平時的競爭有多殘酷,在嚴冬來臨的時候,也會攜起手來,共同渡過難關。
當然,李先生這輩子都不可能再回到前單位,而從今往後,在這個行業,他想見的人、想幹的事也一定不會成功的機會。
因為,一隻“背叛”羣體的狼,是不可能被狼羣重新接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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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