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人從事“主神教”邪教活動在廣西賓陽縣被判刑_風聞
国际邪教研究-国际邪教研究官方账号-珍爱生命,愿天下无邪!2019-12-07 23:19
2019年10月18日上午,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賓陽縣法院在南寧市第一看守所和上林縣看守所,分別公開宣判一起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一審判決被告人莫興超等16人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至四年八個月不等,並分別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至5000元不等。

宣判現場1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莫某超等16人加入“主神教”邪教組織,長期在外宣揚“主神教”思想、發展“主神教”教徒、收取信徒上交的奉獻金。其中莫興超是廣西省權柄,負責廣西“主神教”的全面工作;農某康、黃某輝是片區權柄,組織、管理、控制馬山、忻城、大化、都安、上林、來賓等地的縣權柄以及長工,檢查各縣權柄及長工的傳教情況,收取縣權柄上交的奉獻金等工作;縣權柄覃某歡等五人及長工藍某芬等人則分別在馬山、上林、來賓、忻城、都安、大化等地非法進行“主神教”傳教活動,宣揚“主神教”思想,發展、管理“主神教”人員,收取奉獻金等工作;張某琪、潘某萍曾因從事邪教活動分別於2018年1月及2016年6月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但仍不思悔改,繼續從事“主神教”工作;黃某才、劉某平夫妻經發展加入主神教後,以自己家庭住址為據點,成為“主神教”人員非法集會、傳教提供活動場地的“接待家庭”。
2018年4月5日,被告人莫興超等人在被告人黃某才、劉某平家集會,帶領眾人禱告、學習“主神教”內容,交流傳教經驗、佈置相關傳教工作,後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當場扣押奉獻金17083元及用於傳教的宣傳資料、筆記本、錄音機等物品。經南寧市公安局認定,所扣押資料、筆記本、錄音機等物品記載的內容屬於“主神教”邪教組織宣傳資料。

宣判現場2
賓陽縣法院認為,被告人莫某超等人在邪教組織“主神教”被取締之後,仍長期公開宣揚邪教思想、發展信徒、收取奉獻金、非法聚會等邪教活動,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宣判現場3
延伸閲讀、
“主神教”系安徽農民劉家國於1993年建立的邪教組織,組織成員分為“主神”、“在上主”、“四活物”、“七天使”、“省權柄”、“片權柄”、“縣權柄”、“長工”、“短工”、“接待家庭”等多個等級。“主神教”製造、散佈“世界末日即將來臨,只有信仰‘主神’才能得救,要團結在‘主神’四周,終極建立神的王國”、“信‘主神’可治病保平安”、“信‘主神’要撇家離業”、“不信‘主神教’將招災受難”等迷信邪説。
1999年10月,劉家國因犯強姦罪、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詐騙罪被依法判處了死刑,其他“主神教”骨幹也受到相應刑事處罰。
資料來源:南國早報、廣西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