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人民史觀”和“羣眾運動”_風聞
渡痴禅师-悟,了。2019-12-08 03:28
談談“人民史觀”和“羣眾運動”

一般來説,我判斷一個人真正的立場,通常不看重他表達的觀點,重點是觀察他體現出來的某種態度。“觀點”一般是理智思考的結果,而態度則是不自覺的情感流露;觀點源於理性,態度源於習性;觀點很容易偽裝也很容易改變;但江山易改秉性難移,“秉性”通常是一個人對環境刺激的反應模式,任何“模式”都是長效的行為“習慣”,習慣是很難改變的。要從一個人身上獲取信息,觀測相對不變的內容往往更準確。所以,判斷一個人是否有人民的立場,能否堅持“人民史觀”和“集體主義精神”是我非常看重的一點,體現在態度上就是“平民態度”或者“精英態度”,所有自以為是、強調個人、鄙視羣眾、宣泄個人情緒、忽視集體利益等等態度,在我看來都是以集體主義精神相背離的“精英態度”。當然,這個要求其實很高,誰能沒有一點點個性和脾氣呢?我自己也做不到,不過作為一個學佛的人來説,“個性”是分別心的體現,“脾氣”則是嗔毒的外顯,這兩樣都不是好東西。那麼,我們該如何理解“人民史觀”呢?
人類作為一個生物羣體,生存在世界上,主要活動其實只有三種:物質重組、能量轉換、信息創生。這三類活動的根本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改造環境以及提高人自身的能力,讓人類作為一個種族繁衍並更好的生活下去。這三種活動的關係大體是這樣的:物質重組的過程中往往伴隨着能量轉換;而能量轉換的目的通常又是為物質重組服務的(這裏的“重組”是一個廣義概念,包括物質的位置移動也算“重組”的一種。),在重組物質和轉換能量過程中,物質和能量的存在形態發生變化,於是“信息”被創生出來。在這裏我將“信息”定義為“存在和演變的客觀標誌”(關於“信息”的定義,在網上我找到了一百多種,各有側重點,這裏使用“標示”實際上就引入了觀測者,所以這裏的信息不是客觀信息,而是主觀信息)。對於人類社會來説,物質不滅,能量守恆(質能轉換是更廣義的守恆),人類對環境的唯一“增值”活動就是“創生信息”。既然信息是伴隨着物質重組和能量轉換的過程而產生的,而人類對物質的重組活動我們又可以叫作“生產勞動”,所以我們也可以説是“生產勞動創生了信息”。“歷史”是什麼呢?歷史就是:人類“歷”來的活動“史”,就是人類歷來所有活動所創生的信息總和。由於信息是由人類重組物質的過程中產生的,所以被標定為“歷史”的這些信息也是人類“重組物質”的活動創生的。而對於人類生存環境來説,物質重組活動其實就是生產勞動,因此人類對於自然環境所創生的一切信息都來源於生產勞動,都來源於勞動人民。從這個意義來説,是勞動創造了“歷史”,或者説勞動人民創造了“歷史”。這就是我對“人民史觀”的理解。
那麼,基於“人民史觀”,又該如何看待“羣眾運動”呢?羣眾運動是否具有天然的合法性?站在人民的立場,羣眾運動必然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古人有一句話,叫“法不責眾”,為什麼法不能責眾?原因很簡單,因為法源於眾,法律的合法性源於眾人的認可,無論這種認可是基於統治者的武力威懾或者是社會的道德感召,羣眾對規則的接受都是法律存在的前提。依照盧梭的《社會契約論》,合理的法律應該是公共意志的體現,如果公共意志違背法律,那麼其實是法律本身違背了公共意志,因而法律失去其存在的前提。所以,統治者也只能無可奈何的宣佈“法不責眾”。從這裏可以看出,羣眾運動具有某種意義上天然的合法性。
但羣眾運動卻未必具有天然的正確性和合理性。人民並不總是正確的,甚至大多數時候都是短視的,但不能因為其短視就否定羣眾運動的合法性,“錯誤”往往是“正確”的台階,歷史的發展總是在螺旋式上升,什麼時候都不要忘記“否定之否定”的辯證規律。羣眾需要強烈的共同訴求才可以被髮動,但一旦發動起來就需要正確的思想去引導,如此方能帶領羣眾走上正確的道路去追求合理的目標。所以,如果羣眾運動偏離了羣眾的利益,錯的不是羣眾運動本身,而是引導羣眾運動的思想。
一般來説,羣眾運動都是由情緒驅動的,而恐懼和憤怒這兩種情緒是十分高效的社會運動“燃料”,所以在一個羣體之中製造恐懼情緒,或者引發羣體憤怒,就是製造社會混亂的有效手段。這也是美國CIA和一些非政府組織在世界各國煽風點火的不二法門。最近的例子就發生在我們的眼前,原本國泰民安的地方,被他們自己的錯覺給嚇倒了,然後引發了一場自我毀滅的運動,而到現在那些人都還沒有清醒。裝睡的人喚不醒,但自己嚇唬自己的人即使醒了也沒有用。當然,那地方的人之所以會產生錯覺,與他們受到的教育以及媒體的挑唆密切相關。所以,如果繼續放縱黃色媒體和殖民教育氾濫,那麼這種狀況就沒辦法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