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賦能法律——“一帶一路”和FDI智能合同解決方案重磅上線_風聞
走出去智库-走出去智库官方账号-2019-12-10 19:12
△國務院國資委外國法律顧問、走出去智庫&合通機器人首席專家呂立山(Robert Lewis)
走出去智庫觀察
12月7日,由華東政法大學與律新社主辦、走出去智庫(CGGT)協辦的“第四屆新興法律服務業高峯論壇”在上海成功舉辦,走出去智庫&合通機器人首席專家呂立山(Robert Lewis)與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陳晶瑩、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長羅培新、上海國際仲裁中心副主任馬屹、上海市律師協會會長季諾等嘉賓作主旨發言,
**隨着近年來新興法律服務行業快速發展,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領域湧現出許多新的技術運用、產品模式和組織業態。****今年,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將“加強科技保障”納入主體內容。**北京互聯網法院院長佘貴清在發言中表示,今年10月,北京互聯網法院採用區塊鏈智能合約技術,實現全國首例執行“一鍵立案”,不僅標誌着司法區塊鏈智能合約應用的切實落地,更意味着鏈上數據與鏈下司法信息系統的深度融合利用。
**此次論壇在探討新技術與新模式對法律服務業影響的基礎上,還展示和發佈了一批法律科技解決方案和產品。**由走出去智庫上線的“一帶一路”和FDI智能合同解決方案引起了參會嘉賓的關注,15分鐘定製國際化雙語合同、2分鐘審核國際合同的強大功能受到與會者的好評。
今天,我們刊發走出去智庫&合通機器人首席專家呂立山發言的主要內容,供關注中國跨境交易智能法律發展的讀者參考。
正 文
CGGT,CHINA GOING GLOBAL THINKTANK
**“科技雖然不會超越人類,但是善用法律科技者必然會超越傳統法律人。”**走出去智庫&合通機器人首席專家呂立山(Robert Lewis)在12月7日召開的“第四屆新興法律服務業高峯論壇”做主旨演講時表示,“法律科技工具在提高效率和提高價值兩個層面上都能發揮極大作用。”
新一輪對外開放帶來了的跨境交易新機遇
當前,全球貿易保護主義愈演愈烈,逆全球化思潮不斷髮酵,但中國卻加快了新一輪開放的步伐。擴大進出口貿易、推動共建“一帶一路”、 制定新外商投資法促進投資便利化……進入2019年,一系列全方位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陸續落地,形成了“走出去”與“引進來”相結合、貿易與投資並重的全面開放新格局。
總結改革開放40多年來的發展經驗,中國是經濟全球化的受益者。經濟全球化關係到世界發展的未來,“一帶一路”正是中國為推動全球化發展而提出的國際區域經濟合作新模式,也帶來了大量的國際投資機會。在新一輪開放政策下,未來10年中國跨境交易還將有10倍的增長,這在給國內外企業提供巨大的跨境交易市場機會的同時,也給中國律師的國際化發展拓展了空間。
如在FDI方面,**即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的新《外商投資法》為例,新法實施後5年內現有的50萬餘家外商投資企業需要遵守《公司法》或《合夥企業法》的相關規定,重新簽訂投資合同及公司治理文件。**同時,新設的外商投資企業的組織形式和組織機構可選擇適用《公司法》或《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未來企業法務和律師面臨着大量的合同文件修改工作。
今年10月,世界銀行發佈的《2020營商環境報告》顯示,中國營商環境排名由46位上升到31位,提升15位,世界看到了中國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取得的顯著成果,也標誌着我國正致力於進一步完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新業態、新技術正在快速滲透、充分賦能傳統法律服務,也給予了新興法律服務業進場者價值創造的新機遇。
法律科技如何提高企業和律師的人效、時效及質量
面對大量的跨境交易法律服務工作,企業法務和律師應用法律科技工具,可以節約時間、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然而,從國際法律科技市場來看,很多國際公司積極表示了擁抱AI的意願,但是還未付諸行動。
目前,國際上法律科技在應用AI方面主要領域有:首先是法律檢索服務;第二是法律結果預測;第三是法務管理分析;第四是專業知識自動化;第五電子證據發現;第六是合同盡職調查;第七是合同管理;第八是電子記賬;還有知識產權等領域。
需要強調的是,法律AI對企業法務和律師的價值,僅關注到科技是遠遠不夠的,必須要有足夠的而且非常領先的法律專業知識。**創新工場董事長李開復博士在其書中認為,數據處理相關的工作、重複性的工作應該交給AI自動化來做,但是社交性比較強的、創造性的工作,還是交由人類來做。**在AI的幫助下,將來整個法律行業可以做的更好,AI將從根本上變革法律服務市場,法律AI工具將讓法務和律師向價值鏈上端邁進。
從企業法務角度來説,法律科技必須能夠幫助解決企業的實際問題,提高商務交易效率,並降低法律風險,才會讓企業管理者提高對法務工作的認可度。另外,法律科技在提高法務工作質量的同時還能夠節省時間,減少很多重複性的工作。
**對於中國律所而言,目前很少採用計時收費,而是採用總體報價收費模式。如果律師效率低,風險都在律所方面。**通過法律科技工具提高效率,收益完全歸於律所,因此法律科技在中國律所會有比較大的接受度。
上面是律所經營的一個簡單公式,工作小時X實際費率-成本=利潤。目前,中國有21家律所人均創收可以達到100萬元/年,即1000個工作小時乘以1000元的實際費率,但律師實際的工作時間可能已經達到2000個工作小時。如果要達到200萬元的人均創收,律師的工作時間又不能再提高,這時只能提高實際費率,而能達到300萬元人均創收的中國律所大概只有五六家。
在此情況下,只有通過法律科技的創新工具,才能幫助中國律師節約重複工作的時間,從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加收益。
合通機器人跨境合同解決方案
在法律科技應用領域,目前比較看好的應用有兩個方面:合同起草和合同審核。基於這兩方面的應用,走出去智庫近日重磅上線“一帶一路”和FDI智能合同解決方案,由智庫主導研發的合通機器人,運用人工智能AI技術,提供中英雙語合同定製化、英文合同AI審核的工具平台,可在15分鐘內起草一份中英雙語合同(其中入境交易類合同模板完全符合新《外商投資法》);2分鐘內審核一份50頁英文合同,可以釋放公司法務和律師更多的時間並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此外,合通機器人還利用全球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頂級律師事務所專家資源,將跨境投資併購和外貿交易的核心基礎合同模板進行本地化,以符合當地法律和商業慣例,包括“一帶一路”合同包(18/22類合同/文件)、外資企業合同包(39/51類合同/文件)、境內交易合同包(28/50類合同/文件)。
基於即將實施的《外商投資法》,由走出去智庫&合通機器人首席專家呂立山(Robert Lewis)倡議、In-House Community 推動,**來自拜耳、中石化、華潤、埃森哲、金杜、中倫、瑞生、美邁斯、史密夫•斐爾、合通機器人等企業、律所、法律科技機構的20餘頂級法律實務專家組成了“新《外商投資法》合同模板專家委員會”,**在合通機器人外資企業合同包的基礎上加入專家的建議,將為中外企業利用好新《外商投資法》帶來的機遇提供系統性的幫助。
呂立山律師認為,“如果缺少一套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外商投資合同的標準模板,市場秩序可能出現一片混亂——多種競爭的協議形式激增,水平參差不齊。更重要的是,這些協議相互之間不能形成匹配,這會在每筆交易中引發‘合同模版之爭’,實踐證明,這是極其低效的,不利於企業發展。我們專家委員會成員來自跨國公司、中國大型上市公司、國際國內一流律所、法律科技公司的合同自動化專家,專家們過去30年間,參與的在華合資企業和外資企業項目數以千計,有豐富的實戰經驗。工作成果極大地得益於專家委員會的貢獻,大家共同助力新《外商投資法》時代的中國‘引進來’。”
客户評價
以下是部分跨國公司和領先律所對合通機器人和該模板的評價——
華潤集團副總法律顧問李舸:
“幾個月前,呂立山律師給華潤集團所有一級子公司的法務做了一次演講。在演講中,他提到了專家委員會在新《外商投資法》文件項目上所做的工作。在他的演講結束後,我向他詢問華潤集團如何加入專家委員會,並解釋説,由於華潤集團總部設在香港,所以其在中國的所有實體都是外商獨資企業或合資企業。此外,我個人對這一提議很感興趣,因為我以前曾在商務部工作,並且早期一直負責審查和批准合資企業合同,所以我熱切希望參與到用於外商直接投資新時代的新模板的開發中來。我們非常高興能成為這一開創性項目的一份子。”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法律部合同項目處主管李馳:
“對於新設立的中外合資企業和現存合資企業的轉化來説,符合《公司法》規定並融合國際最佳實踐的全新雙語合資企業模版具有很高的價值。我們希望這些模板能夠在市場上獲得廣泛的認可,從而減少大家工作的時間和成本。”
拜耳(中國)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張曦:
“我希望這些模版能被相關政府部門和律師協會作為‘半官方’或者至少是‘推薦的範本’,從而鼓勵市場的廣泛接受,並推動外商投資項目的談判進程。”
金杜律師事務所北京辦公室國際合夥人熊進:
“在《外商投資法》項下,成立中外合資企業將成為一個更具吸引力的選擇。該法允許外國投資者通過與知名的中國夥伴合作,進軍新興的中國市場。由於先前許多嚴格限制的取消,外國投資者將能夠使用他們熟悉且慣用的更復雜的境外合資條款和方法。”
中倫律師事務所北京辦公室合夥人餘昕剛:
“除了《公司法》項下公司治理體制的改進之外,原有外商直接投資法律的轉變也將廢除現行的“資本弱化”規則,並向外商投資企業開放下游投資——在舊有法律制度的實踐中,外商下游投資一直以來都被人為地限制。這一變化將為外國投資者提供一個重要的機會,使其在華實體的資本和公司結構體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