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自下場來撕?看美通過涉港法案背後圖謀_風聞
大牧_43077-2019-12-10 16:32
親自下場來撕?看美通過涉港法案背後圖謀作者 木實 來源 華語智庫
日前,美方悍然通過所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以下簡稱“法案”),在國際上引起軒然大波。美以其國內立法形式干預中國香港事務,赤裸裸為香港暴力激進勢力站台,嚴重踐踏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公然破壞中國主權。可以看出,西方干預我香港事務進入白熱化階段,美國將“不中用”的英國一腳踢開,露出猙獰面目,親自下場來撕。
一、看心情:美介入香港事務之心多麼迫切?
面對香港亂局這一遏制、搞亂中國的“天賜良機”,美方迫不及待地赤膊上陣,其“司馬昭之心”主要體現為三個“罕見”:
一是國內立法進程之快十分罕見。2019年10月15日,眾議院一字未改通過該法案。11月19日參議院通過,且只改了一稿。11月21日送交美總統特朗普,美當地時間11月27日特朗普簽署該法案。僅用時43天,“法案”就走完從兩院到一府的全部流程,這在內部立法常常曠日持久、效率低下的美國政壇,難得一見。
圖1 “法案”有關網頁截圖(來源:美國會網站)
二是呼應香港亂局之緊十分罕見。今年9月,也即中國七十週年大慶前夕及香港亂局趨緊之際,美國會參眾兩院外委會審議通過該法案,當時,眾議長佩洛西還特別帶着“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何韻詩和眾議院兩黨議員一起,高調參加以該法案為主題的記者會。“法案”正式通過之日(11月27日)也“十分貼近”香港區議會選舉(11月25日)的敏感期。種種跡象表明,美方步步緊逼,將“法案”與香港修例亂局越來越深捆綁呼應,不斷幫亂港分子“加戲”。
圖2 美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公然為亂港分子站台
三是對港未來挖坑之深十分罕見。“法案”妄稱:在《中英聯合聲明》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框架下,保障香港作為高度自治的經濟體,保持香港言論、司法自由,定期評估香港的“自治”程度是否達到獨立關税區的標準,允許向因為政治活動被抓的港人發放美國簽證,對於經香港進出口的技術和貨物進行審查。看“法案”的措辭可謂處處使絆、步步驚心,就像歌裏唱的:“坎坎坷坷全是坑,坑裏面呀全是水,水裏面呀還有釘。”
二、考眼力:看“法案”給我們挖了多少坑?
一是妄評香港“自治”。美國務卿每年向國會提交報告,評估香港的“自治”程度是否可以享受美特殊待遇,否則將進行制裁。這意味着如果香港依據《基本法》第23條規定,對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等罪行立法,將被美國以“‘自治’程度降低,香港市民及在港外國居民的人權、言論和人身自由受打壓”為由,施加制裁。
二是簽證為亂“背書”。正常情況下,如果亂港分子留下案底,以後在香港或內地就業可能受到限制,這樣會讓一部分亂港分子心有顧忌。而據“法案”所述,如有香港市民因參加非暴力抗爭而被政府拘捕,美方不但不會因此拒絕發放學生或工作簽證,反而還會盡量提供便利,保證這些人的“自由”,直接為亂港分子撐腰打氣。
三是呼應經濟制裁。美商務部將在180天內向國會提交報告,評估香港是否執行美國出口管制法案特別是美國或聯合國對朝鮮或伊朗實施的制裁。美商務部可據此對香港轉口貿易妄加審查,並視情不斷完善制裁名單,特別是強化針對華為、海康等企業的既有制裁,阻斷中國高科技企業經過香港進口設備、物資和技術的渠道。
四是威脅人員制裁。美國務卿將向國會提交制裁人員名單,對於所謂干涉香港“自由”的個人,無論是執行《反蒙面法》、抓捕激進分子的執法人員,還是與香港言論自由甚至香港教材改革有關的人員,都有可能被凍結在美資產或被美國拒絕入境。據最新消息,香港反對派已經提出一份“8人加3萬港警”的名單,其中,8人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長鄭若驊、保安局長李家超、警務處長盧偉聰,及三名行政會成員葉劉淑儀、湯家驊、羅範椒芬和民建聯主席李慧瓊。另據稱,反對派連日來正商討一份更長的名單,“供美國總統特朗普參考”。據此,任何參與止暴制亂、維護香港穩定的特區公務(警務)人員、建制派、媒體學術屆人士甚至擴大至內地相關人士,理論上都有可能被美方以該名義列入制裁清單,因此,將對上述人員產生心理壓力和顧忌。
三、想辦法:下一步該如何應對?
一是香港地位重要作用特殊必須謹慎應對。從戰爭年代的“孤島”、老一輩領導人對外預留的“窗口”到“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東方之珠”,香港在不同歷史時期都得以享受到特殊的待遇,成為幾十年來中國與西方世界交流的重要節點,其地位得到了中國與西方的雙料認同,成為被全世界認可的自由港和獨立關税區。近年來,雖然內地多座城市的“硬實力”逐漸超越香港,但在城市“軟實力”——即素質、法治、規則、金融服務業、國際化兼容程度和人才資源等方面來看,香港仍然俯視內地,地位作用十分重要,從情感到現實,我們都不能看着香港繼續沉淪下去。
二是美製裁難以真正實施。“法案”短期內只具政治意義,並無實質作用,因為美國1992年通過的《香港政策法》中已含有“制裁嚴重侵犯人權的香港官員”的類似條款,此次簽署的“法案”相關內容並非首創。美國日後是否會動用“法案”制裁香港,要綜合考量中美關係走向,以及美在港多方面利益。有外媒就表示,“在某種意義上説,這個法案就是‘用槍頂在歐美在港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腦袋上來威脅中國政府做出讓步’,是一種‘自殘式’要價”。如果美國對香港採取制裁行動,首當其衝是香港:法案短期內雖然只是針對官員和商界,但一旦香港的經濟、金融地位下降,政府財政收入緊縮,港人就業和政府民生開支都將受到影響,最終吞下制裁苦果的還是中下階層。其次是美國:美在港擁有巨大利益,僅2018年美對港貿易逆差超過330億美元,美商界對該法案也普遍持批評態度,特朗普專門選擇感恩節休市期間簽署法案,也是意在給美金融市場時間消化,避免引起恐慌。
三是充分認清美此舉是西方長期謀求對我“顏色革命”的最新嘗試。美國駐香港總領事館長期維持1000人以上的龐大規模,美大大小小駐港非政府組織(NGO)的工作人員更是多的無法計算,就是因為美西方既把香港作為遠東最大的情報基地和大本營,更視其為對我實施“顏色革命”和意識形態干預的橋頭堡和主陣地。此次美火速推動“法案”立法進程,同近日美西方多起炒作、抹黑和妖魔化中國的信息輿論戰手法一道,與近期香港區議會選舉亂象以及反對派後續禍港亂港聲浪密切配合,打出一套“顏色革命”連環拳。具體來説,與“法案”並不明朗的實施前景相比,其對香港各方面各階層的影響主要在心理層面。美方就是要向港人釋放“美國會否採取行動對付香港”、“是否不再承認香港的獨立關税區地位”等“達摩克利斯之劍”一般的擔憂,誘使港人(或蔓延至內地民眾)對香港前途產生不確定感,對“一國兩制”產生不信任感,進而煽動更大規模社會動盪。
四是我應保持定力積極應對。與中美貿易戰等博弈不同的是,解決美西方介入下的香港亂局,我們是主場作戰,擁有足夠多的政策工具和管制手段。我們一方面要保持戰略定力,切實迴歸“一國兩制”的原則與實踐,堅持既定發展戰略和對港政策不變;另一方面,具體政策要針對形勢變化迅速作出調整和回應,有針對性打擊禍港亂港分子,開放對話接納年輕一代,順應引導民意,切實改善民生。同時充分揭露美西方對我實施信息心理戰和“顏色革命”的險惡圖謀,凝聚全民愛國愛港共識,加固包括香港民眾在內的全國人民抵禦西方“顏色革命”防火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