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華為想説的一些話_風聞
我爱这土地-2019-12-10 10:14
這些天,華為的事情引發的輿論巨大的爭議,觀網上絕大部分網友都是考慮在這個時機必須挺華為,這樣的做法本身無可厚非。但是,如果把所有對華為的批評當成是對華為敵意、都是帶路黨,大家不覺得反而對華為不是一件好事嗎?
關於華為事件,能不能實事求是、就事論事的討論?一味的吹捧和一味的抹黑都是不安好心。華為是一個資本企業,站在勞工立場指出其問題,難道就是要搞死華為?就是做美帝幫兇?批評聲中固然有買辦媒體和公知居心叵測想搞死華為,但把網友的批評一概斥為“極左派”或美分等不妥吧?李一男、員工猝死、胡玲事件、帶頭996、帶頭規避勞動法關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34歲5%辭退……這些都是華為客觀存在的事實,難道站在僱工立場批評一下就是極左派?就是美帝幫兇了?麻煩大家先弄清楚這次國人為什麼會羣情激奮,為什麼會被人帶節奏,國人關注的焦點在哪裏,弄清楚這些再説話比較好吧,這樣可以做到有的放矢,效果也會更好。
華為是中國一家在世界上極具影響力的科技公司,也是中國為數不多的極為優秀的民營企業,正值中美貿易戰之際,出現這樣的事情,難免會引發聯想。正如有網友所説,251事件即便華為有錯,也不會傷筋動骨,更不會讓華為倒閉,這只不過是長期以來勞資關係的矛盾和執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而引發的大眾的情緒宣泄。所謂愛之深責之切,正因為廣大羣眾把華為看成了中國企業的標杆,才難以接受華為出現這樣的事情。加上到現在為止,整個事件信息尤其是關鍵信息(比如華為究竟是以什麼罪名舉報的,有哪些證據,公安機關和檢察院為什麼憑華為的舉報就可以拘留和逮捕李某等等)的不透明,才使得眾説紛紜,情緒化的言辭比較多。華為“報案”,有沒有責任的,什麼責任,沒有看到報案材料,説不清楚。法律本身也沒有問題。問題在執法。執法的問題不是李洪元有罪無罪,首先是被報案人並非現行犯罪,司法部門怎麼可以根據一個企業“報案”,就逮捕一個人呢?根據刑事訴訟法,李洪元完全符合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不應當逮捕;刑拘也大大超期。司法部門沒有依法。現在,國家已經承擔了法律責任,也就不更多追究。需要做的,是法律工作者應當思考執法問題,提高“以法治國”能力。
從傳播學的角度來説,當一件事情發生以後,最好的處理方法是儘可能的讓大眾最大限度獲得真實可信的信息,絕對不能語焉不詳,輿論的引導也應該在事實的基礎上進行,而不是一味的為了支持而支持,為了反對而反對。否則,就會造成民意的撕裂和盲目。
對於所謂“圍攻”華為,我只能一般地説,華為是可以批評的,但是,應當考慮當前華為處於中美“貿易戰”前沿,要注意方式,掌握尺度。我們更應做的是好好研究華為的發展模式和公司治理制度,總結它的成功之處,吸取它的教訓,為中國企業的發展帶來有益的經驗,而不是在具體某件事情上非黑即白的強行站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