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兩年 29 次作梗,國際貿易“最高法院”將停擺_風聞
19ma19-2019-12-10 07:20
美國兩年 29 次作梗,國際貿易“最高法院”將停擺 參考消息 9小時前 由於具有對國際貿易爭端的終審判決權,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又被稱作國際貿易的 " 最高法院 “。
近兩年,美國一再濫用世貿組織一票否決機制,單方面阻撓上訴機構遴選新成員,到本月 11 日這一 " 最高法院 " 將因只剩最後一名 " 法官 " 無法受理新案件,遭遇世貿組織成立近 25 年來的首次 " 停擺 " 危機。
▲資料圖片:這是 4 月 2 日拍攝的位於瑞士日內瓦的世貿組織總部大門上的世貿標誌。(新華社記者 徐金泉 攝)
美兩年 29 次動用一票否決權
11 月 22 日舉行的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例會上,墨西哥代表世貿組織 117 個成員又一次建議:啓動上訴機構新法官遴選程序,以填補目前已空缺和即將空缺的法官席位。美國對此的回應是,由於美方此前提出的 " 體制性 " 問題尚未得到解決,不支持啓動新法官遴選的建議。
**這是過去兩年裏世貿組織成員第 29 次提出類似建議,也是美國第 29 次動用一票否決權予以阻撓。**這一次否決後,上訴機構在年底陷入 " 停擺 " 已成定局。
上訴機構常設七個法官席位。經過遴選產生的法官,一屆任期為四年,可以連任一屆。法官遴選程序遵循世貿組織成員協商一致的原則,也就是 " 一票否決 " 原則,即所有 164 個成員全部同意的情況下,遴選程序才能順利進行。
▲資料圖片:10 月 10 日,在美國華盛頓白宮,美國總統特朗普對媒體講話。新華社發(沈霆攝)
自 2017 年美國新政府上任以來,美國以所謂上訴機構 " 越權裁決 "” 審理超期 “、法官 " 超期服役 " 等多項問題為由,將上訴機構裁決與遴選掛鈎,頻頻動用一票否決權,單方面反對啓動對新法官的遴選程序,致使在任法官人數一再縮減。
由於美國的頻頻阻撓,目前上訴機構只剩三名法官,其中兩名法官的任期行將結束。**從本月 11 日開始,上訴機構將只剩一名法官在任。**世貿組織規定,針對任何一起貿易爭端案件,須由三名法官聯合審理並作出裁決。因此,屆時上訴機構將由於法官人數不足而無法受理任何新案件,陷入 " 停擺 " 狀態。
” 叢林法則 " 替代多邊規則
多個世貿組織成員對於上訴機構 " 停擺 " 將給國際經貿秩序帶來的影響表示憂慮。
▲資料圖片:這是 8 月 20 日在德國漢堡港拍攝的集裝箱船。(新華社 / 歐新)
在 11 月 22 日的會議上,挪威代表警告,**國際貿易的 " 冬天正在來臨 “。**中方代表強調,” 上訴機構的危機是基於規則的多邊貿易體制的危機 “。缺少了可以正常運轉的上訴機構,成員們在過去 20 多年間享有的 " 安全和可預測的 " 國際貿易環境將會消失,整個體制將 " 駛向未知的水域 “。
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是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國際貿易 " 最高法院 “,上訴機構不僅對國際貿易爭端有終審判決權,其裁決結果還具有強制執行力。
對於拒不執行上訴機構裁決的成員,世貿組織可授權對其進行貿易報復。也因此,世貿組織被稱作帶 " 牙齒 " 的國際組織。
一旦上訴機構 " 停擺 “,世貿組織將只能發佈不具強制執行力的 " 初裁 " 報告,那麼它約束成員遵守國際貿易規則的能力將大大削弱。
▲資料圖片:4 月 2 日,在瑞士日內瓦,世貿組織總幹事阿澤維多出席記者會。(新華社記者 徐金泉 攝)
世貿組織總幹事阿澤維多警告,**全球貿易規則得不到切實履行,世界經濟就將倒退回 " 叢林法則 " 時代。**美國智庫卡託研究所專家西蒙 · 萊斯特也警告,我們將 " 從一個以規則為導向的(國際貿易)體系向一個以力量為導向的體系轉變 “。
臨時替代方案作用有限
針對美國提出的所謂上訴機構 " 體制性 " 問題,世貿組織很多成員提出解決方案。
去年 11 月,中國、歐盟等成員向世貿組織提交關於上訴機構改革的聯合提案,對美國提出的問題逐條予以回應,給出建設性改革方案。隨後,加拿大和日本也提出改革方案。
美國對這些改革方案置若罔聞,反覆強調問題,拒絕討論解決辦法。
▲資料圖片:這是 2018 年 4 月 4 日拍攝的位於瑞士日內瓦的世貿組織總部外景。(新華社記者 徐金泉 攝)
**面對上訴機構 " 停擺 " 危機,部分世貿組織成員拿出臨時替代方案。**歐盟、加拿大和挪威表示,將在上訴機構 " 停擺 " 期間,啓動 " 臨時上訴仲裁 " 程序。
具體來説,在上訴機構缺員的情況下,由世貿組織總幹事從已離任的上訴機構法官中挑選 " 仲裁員 “,對有爭議的 " 初裁 " 報告進行復審,仲裁員發佈的仲裁報告將與上訴機構報告具有同等效力,相當於 " 終審判決 “。
當然,這一替代方案只限於在歐盟、加拿大和挪威三方之間使用,而無法擴展到與其他世貿組織成員的相關案件之中。
另外,也有貿易專家建議,爭端雙方可以協商並接受將 " 初裁 " 報告作為最終裁決結果,從而避免爭端解決陷入 " 懸而未決 " 的境地。
**無論如何,這些替代方案只能在短期內緩解上訴機構 " 停擺 " 給解決國際貿易爭端帶來的問題。**如何繼續保證世貿規則的一致性和可預見性,如何繼續捍衞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將是擺在世貿組織成員面前的長期課題。
http://www.myzaker.com/article/5dee4c758e9f0933db2ff971/?f=zaker_live%3Fapp%3Fapp%3Fapp%3F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