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縣一中學生吃泡麪被開除? 主管部門回應:並未開除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2652-2019-12-11 09:53
來源:大河報·大河客户端
“繼處理高三男生吃泡麪後,高三又有四名女生,明知故犯,在寢室吃泡麪,處理如下:一名女生預做開除處理,其餘三名學生除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外,責令每人買20箱泡麪,由家長到場,在學校公開進行警示展示。”
以上這則通知,出現在温縣一中的校園中。與寫通知的小黑板一起示眾的,還有一大堆成箱的泡麪。
學生在寢室吃泡麪就要被開除?這則發生在温縣一中的不尋常事件,12月9日在網絡多個社交平台引發廣泛關注。
事實究竟如何?大河報·大河客户端記者進行了採訪。
12月9日,一則配有照片的消息如長了翅膀,傳播開來,其指稱:近日,温縣第一高級中學四名高三學生在在寢室吃泡麪,其中一人預做開除處理,其餘三人每人買二十箱泡麪。
該消息配發的照片顯示,在一處類似校園的路口,堆放了成箱的物品,上邊還有一塊小黑板,發佈了一則通知。
該通知説:“繼處理高三男生吃泡麪後,高三又有四名女生,明知故犯,在寢室吃泡麪,處理如下:一名女生預做開除處理,其餘三名學生除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外,責令每人買20箱泡麪,由家長到場,在學校公開進行警示展示。”
值得注意的是,該通知沒有明示處罰依據、落款單位,也沒有時間。

▲網傳照片:學生寢室吃泡麪被温縣一中預開除
對於該消息,有網友質疑真實性,認為不可思議,“學校不能以這種理由開除學生的吧”。當然,也有不少自稱為校友的網友匿名證實了通知的真實性,並列舉了温縣一中對其他學生的處罰情形。
有不願具名的教育界資深人士受訪時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相關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能開除學生,但高中階段不屬於義務教育,校方可以依據學校規定開除學生,但開除作為最嚴厲的學校處分,前提應該是學生嚴重違反相關規定且造成了惡劣影響。
12月10日上午,大河報·大河客户端記者聯繫到温縣一中朱姓校長。朱校長説,此事的採訪事宜,按照温縣規定,已經統一由温縣縣委宣傳部、温縣教育局負責,他不便多説。
隨後,温縣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向大河報·大河客户端記者表示,經初步調查,温縣一中確有學生因在寢室吃泡麪而被處理一事,但並非開除。涉事照片上的通知,系由學校相關人員私自書寫發佈,並不代表學校官方聲音。
12月10日13時39分,温縣縣委宣傳部向大河報發來了關於對網傳“温縣一中學生因在寢室吃泡麪被開除”有關情況的通報。
名為《關於温縣一中有關輿情的通報》,落款為温縣教育局。全文如下:

▲網傳圖片顯示,温縣一中一名學生寢室吃泡麪被“預開除”
日前,網傳“温縣一中學生因在寢室吃泡麪被開除”有關情況,温縣教育局對此高度重視,成立專門工作組,對此進行了調查。
經查,11月25日12時許,温縣一中高三年級四名學生在寢室吃泡麪時,被寢管人員當場查到。依據《温縣一中學生獎懲量化積分考核細則》“學生可在餐廳食用泡麪,禁止在寢室內吃泡麪、辣條等有異味的食品,可以食用麪包、水果等無明顯異味食品”有關規定,鑑於四名學生的行為給其他學生休息、宿舍環境造成負面影響,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學校研究之後給予四名學生“寫出紀律和成績保證書,扣除個人量化積分10分”處分。網上所傳“學生因吃泡麪被開除”不屬實。
▲事發的温縣第一高級中學(大河報記者12月10日攝)
為強化教育警示作用,學校和學生家長溝通後,要求家長購買泡麪進行展示。對此做法,縣教育局調查核實後,認為做法失當,責令温縣一中以此為戒,強化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改進工作方式方法,處理好嚴管和厚愛的關係;温縣一中採取多種措施,對此事件進行總結、反思,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全面整改,提升教育管理效果。
目前,温縣一中高三全體師生正在備戰來年高考,我們懇請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為孩子們營造更加優良的學習環境。衷心感謝廣大網民對我們工作的監督、關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