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罰娃討飯指南_風聞
灰鸽叔叔-灰鸽叔叔官方账号-2019-12-11 09:21
一
各位讀者朋友大家好!今天給大家帶來的是《上海罰娃討飯指南》。
有些熱心的讀者可能已經知道,就在前幾天,上海有一位爸爸,因為十歲的孩子不寫作業,氣得七竅生煙,於是在凌晨載着孩子來到上海火車站,把孩子一扔,再給孩子一個碗——
“不好好學習就要討飯!”“天亮再接你回家!”
然後爸爸真的就氣呼呼地走了。氣得阿撲阿撲的。
然而孩子壓根來不及好好執行“討飯”這件事:身經百戰的丐幫成員都很難在上海火車站乞討,何況是一名丐界新秀。
孩子很快就進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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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孩子他媽接走了孩子,孩子他爸接受着鋪天蓋地的指責,大家紛紛指出,教育要講究方式方法,不要因一時衝動後悔莫及。
我覺得吧,這些是屬於大道理,大家都懂。有孩子的都知道,“不好好讀書將來就要去討飯”這種話,代代相傳,説不定有幾千年的歷史,許多爹媽的腦海中都實施了兩百多遍,但只有這位爸爸——很有執行力。
從這點來説,也是替別的家長完成了“多年未曾實施的夢想”,正如我一位朋友所説,“在堅決譴責這種行為的同時,內心裏居然有一點點解氣。”
二
那我就説説小道理。
合理的懲罰,必有其育人的目的。如果罰完了,孩子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或者導致了不可逆轉的惡劣後果,那就是瞎罰。
“不好好讀書就要討飯”這句話,在批評層面,雖然略顯直白,但總體來説還是有用的。它的意思是:如果學識不夠,將來的職業選擇就少,很可能找不到工作。
在一個時不時會提“學歷無用論”,鼓吹“輟學成功者”的環境中,這種批評還是很具有積極意義的,不然也不會代代相傳。
但説歸説,一到執行層面,事情就複雜了。比如,如果孩子一犟,説好啊我就不想好好讀書,我就要去討飯,你有本事送我去啊。那家長的選項一下子就縮減了:
A、真讓他去討飯;B、在家打他一頓;C、教育專家口中的壓根無法執行的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大多家長會選B,畢竟把孩子送出去很費力氣,還要搭上一個碗。但這次有人選了A。
為什麼很少有人選A?説到底,還是因為操作難。
**一方面是安全問題。**安全分兩種:一種是自身安全,一種是公共秩序。一個對自己,一個對他人。前一個擔心碰到壞人,後一個擔心碰到好人。
為什麼這麼説?碰到壞人,孩子會受到傷害;碰到好人,一打110,孩子就被帶進派出所了。不管遇到哪種情況,“乞討懲罰”都會因為外力被中止,懲罰的效果就達不到。
所以,有家長是這樣提議的:
大概的意思就是“人跪下,碗擺上,我躲遠點盯着,五六分鐘後再領回來”,屬於“短時職業體驗”。
這個屬於“示眾體罰”,沒人圍觀,可能起不到效果,和罰站沒什麼區別;有人圍觀,你去領的時候,自己也很危險。羣眾們會拿起手機拍照,指指戳戳,説這就是“販賣兒童的頭目”、“梅姨的老相好”,把你一起扭送派出所,簡直百口莫辯。
所以,就算不基於孩子安全,基於自身安全,這事兒也做不得。
**另一方面是效果問題。**為什麼讓他乞討?無非是證明“乞討是個又苦又沒出息的行業”,“要用學習來避免進入這個行業”。
所以我們想象中的結果應該是——非常累,無收入,被鄙視。這樣孩子才會反感“乞討”這件事。
但真要倒推這三點,其實是有問題的。
“非常累”——説實話,和許多上班族比起來,要飯還是輕鬆多了。坐在那裏曬曬太陽,吹個五音不全的笛子什麼的,上下班時間全都自己説了算,不打卡不考勤,肯定談不上累。
“被鄙視”——説實話,一個十歲的孩子坐在街上,壓根不會被鄙視,只有被同情。
“無收入”——這個就更糟糕了。萬一,我是説萬一,遇到了一些好心人,往碗裏扔個兩三百塊,事情就朝着另一個方向發展了。
如果除了碗,還有一個收款二維碼,事情就更麻煩了。
**和成年髒乞丐比起來,一個打扮還算乾淨的童年乞丐,更容易受到關心。**更何況你們還凌晨錯峯乞討。
最後孩子很有可能在大家的關心下進了派出所,手裏還攥着三百塊愛心款。
最後的“體驗結果”就是——“哇!當個乞丐也不錯!”
“不好好學習就去討飯”這個威脅在以後就沒用了,因為實踐出真知。
所以,從實際成效來講,這事也做不得。
三
此外,我也看到了一些家長的建議,例如能否請警方在火車站開闢一個“兒童討飯區”,方便氣上頭的家長把孩子送到那裏“感受感受”。
“熊孩子沙龍”這種事,危險係數堪比核試驗。警方是斷然不會做的。
民企倒可以考慮一下,比如在火車站租一個商鋪,然後劃好格子,每個“要飯格”每小時售價199,家長可以提前預約。
但這個服務有點像託班,也不知道發票開什麼類目。而且這種都是“臨時起意”“突然決定”,畢竟很少有家長能提前預判發火的時間。
所以,合理的做法只有這樣:
或者這樣:
討飯這事,説説就好。
真“落到實處”,哪怕沒有人販子,後果也比想象中麻煩。
一個背景聲
“也説明上海治安確實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