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侵華日軍參與南京大屠殺?_風聞
天行健-自干五一枚。2019-12-13 23:01
哪些侵華日軍參與南京大屠殺?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同年9月2日,盟國在停泊於東京灣美軍艦“密蘇里”號上,舉行接受日本投降儀式。
1946年1月19日,盟國遠東盟軍最高統帥部發表特別通告,設置由中、美、蘇、英及法、印度等11個國家組成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於1946年5月3日開始進行,1948年11月12日結束,歷時兩年半,史稱東京大審判。
在東京大審判期間,一共只出現過兩次排隊領旁聽票的情況,一次是審判東條英機,一個挑起太平洋戰爭主犯者,在國際軍事法庭指控日本所有戰犯的全部55項罪行中,僅東條英機一個人,就佔有54項。另一次就是對日寇在“南京大屠殺”所犯罪行的審判。在“南京大屠殺”審判時,美國牧師約翰·馬吉將他在留守南京時目睹並偷偷地用攝影機拍攝下日軍獸行、長達105分鐘的歷史影像,作為證詞在法庭上播放;當時,世界為之震驚,連法庭現場的日本記者,連用3個“慘”字來形容,“那一刻,令人戰懍不已”!
“江邊流水盡為之赤,城內外所有河渠、溝壑無不填滿屍體”;這是當時遠東國際法庭判決書中,對日寇在南京大屠殺所犯下罪行一幕真實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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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37年“八一三淞滬會戰”中國人民全力抵禦日寇侵略時,9月中旬,時任日本首相的近衞文麿,為進行全面侵華戰爭,傳話給陸、海軍部,“為了政略和戰略的一元化,可以考慮設置包括首相作為成員之一的大本營”。
10月21日,日參謀本部決定迅速設置大本營;11月2日,陸軍省整理了《關於設置大本營的意見》;11月16日,在日本內閣會議上,決定製定戰時的《大本營令》,做好“舉國一致”侵華戰爭;17日,日參謀總長、軍令部總長上奏裕仁,請求“昭和天皇”裁決。
同日(17日),裕仁批准,並以“軍令第一號”18日公佈,其內容如下,“朕制定大本營令,命令施行。第一條,在天皇旗之下,設最高統帥部,稱之為大本營。大本營於戰時或事變之際,按其必需而設立之;第二條,參謀總長及軍令部總長各為其幕僚之首長,運籌軍務機密,策劃作戰,基於最終之目的,以圖陸、海兩軍之策應與協同;第三條,大本營編制及勤務另定之。”
18日公佈當日即下達動員令,19日為動員第一日,20日就動員完畢。這個自1893年5月19日由明治頒佈的《戰時大本營條例》、並在甲午戰爭爆發後的1894年6月5日正式設置的大本營(1905年12月20日解散),在時隔四十餘年後,為全力侵華,又再一次設置,是一個直接聽命於日本“天皇”的最高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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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本營設立後,1937年11月24日,日本天皇裕仁即召開了第一次大本營御前會議,與會的有閒院宮(參謀總長)、杉山元(陸軍大臣)、多田(參謀次長)、下村(第一部長)、伏見宮(軍令部總長)、米內(海軍大臣)、島田(軍令部次長)、近藤(第一部長),這次會議,主要是裕仁聽取陸、海軍作戰計劃。
當時,日寇制定了侵華詳細計劃,包括日軍在華北方面、華中方面、華南方面作戰計劃。其中,就華中方面提到,“華中方面軍正利用在上海周圍的勝利成果,不失時機地果敢進行追擊。因很多輜重、甚至連炮兵這樣的戰列部隊有不少還遠在前線部隊的後方,因此不能考慮一舉即可到達南京。在此情況下,方面軍應以其航空部隊與海軍航空兵力協同,轟炸南京及其他要地;同時,考慮根據今後情況,整頓好該方面軍新的準備態勢,使其攻擊南京或其他地區。”
然而,自11月12日淞滬會戰以國軍失敗後,當時國軍不是在撤退,而是名符其實的大潰逃,連一個像樣的阻擊戰都沒有。幾年之後的1942,當年參加南京保衞戰的廖耀湘,在率第22師遠征緬甸第一次大撤退時,正是由於他命其三個團進行“滾動式”阻擊,才得以全身而退,並得以有機會在1944年率部參加孟拱河谷戰鬥,殲日軍萬餘,創緬甸戰場殲敵之最,一舉扭轉緬北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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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排山倒海式的潰逃,最後日寇現地軍將情況一一反映到日“大本營”,11月20日,日軍第10軍19日發出來電報,“1、集團本日正午許佔領嘉興,大概傍晚掃蕩完了;2、集團19日晨命令以全力向南京追擊,國崎部隊經湖州、廣德向蕪湖追擊,切斷敵之退路;第18師團經湖州、廣德、溧水向南京追擊,第114師團經湖州、長興、溧陽向南京追擊。第6師團先向湖州推進。”
2天之後的22日,日華中方面軍給大本營上報意見,“為了使事變迅速解決,乘現在敵人的劣勢,必須攻佔南京。”其主要理由為,“現在敵之抵抗在各陣地均極其微弱,很難斷定有徹底保衞南京的意圖。”、“為了要解決事變,攻佔首都南京具有最大的價值。”、“我們認為第10軍隨着後方的建立將可繼續躍進,上海派遣軍經過十天休整即可向南京追擊。”
於是,24日,大本營即以“大陸指第五號”發出指示,“廢除以臨命第六百號指示的華中方面軍作戰地域。”,這就意味着,日軍將全力向南京進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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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日大本營下達“大陸命第七號”,下達了日華中方面軍戰鬥序列令 (由華中方面軍、上海派遣軍、第十軍組成),任命松井石根(大將)為方面軍司令官,同日,以“大陸命第八號”下達“敕令”(日天皇詔書),“華中方面軍司令官須與海軍協同,攻佔敵國首都南京”。也即在12月1日,日本的昭和天皇裕仁,正式下達詔書,侵佔南京。
松井石根為準備攻佔南京,以丹陽、金壇作為攻佔南京的前進據點,12月2日第16師團佔領丹陽、第9師團佔領金壇;同日,第10軍第114師團沿宜興-溧陽-溧水公路進入溧水北面地區,第6師團沿長興-廣德-洪蘭埠公路進入蘭水西面地區,18師團沿廣德-十字鋪-郎溪-洪蘭埠-太平-南京公路進入小丹陽附近。
12月4日,日第13師團渡過揚子江佔領鎮江,第114師團進入溧水。
5日,第16師團突破勾容、第9師團進入到南京第一線陣地淳化鎮。
7日,第114師團佔領秣陵關。
8日,第6、114師團開始攻擊南京第一線陣地。
12月12日凌晨3點,南京守軍總指揮唐生智和其他部隊長官,連一個完整的撤退部署都沒有下達,就各自拋下部隊,前往江邊乘事先控制好的船隻逃離南京。
12月13日凌晨,被日軍合圍了的南京,城破,日寇蜂擁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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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寇佔領南京後在實施大規模、慘絕人寰的大屠殺時,進行嚴密的新聞封鎖,開始還有滯留在南京的5位西方記者,當他們在12月15日、16日先後離開後,南京城裏除了日本隨軍記者外,就再也沒有其他新聞傳媒人士。因此,在整個南京大屠殺期間,日本隨軍記者就成為關於南京現狀的唯一目擊者。
他們都親眼目睹了十數萬日軍野獸般地衝進南京,對已放下武器的中國戰俘與手無寸鐵的南京市民實施了血腥大屠殺的暴行,然而,在當時,他們沒有也不可能將看到的日軍大屠殺暴行如實地加以記錄與報道,即便在戰後,由於種種原因,大多數當年隨軍記者仍然對其親見的南京大屠殺暴行閉口不言甚至矢口否認,只有少數隨軍記者將他們當年親見親聞的南京大屠殺真實歷史向世人公開。
日本《東京日日新聞》特派記者鈴木二郎當時為隨軍記者,12月13日,他在日軍佔領南京當天即進城,其親眼目睹了日軍在南京城東的中山門殘酷屠殺中國被俘軍人的恐怖情景,“在那裏,我第一次遇上毫無人性的大屠殺。在25米高的城牆上站着排成一列的俘虜。他們一個接着一個被刺刀捅落到城外。許多日本兵提起刺刀,吶喊一聲往城牆上的俘虜的胸膛和腰間刺去,鮮血濺向空中。這情景陰森可怕。看着這慘景,我久久茫然呆立在那裏。”
12月14日,日軍特約攝影記者河野公輝也進入南京,他看到,“死屍到處堆積如山,其中很多是睜着眼睛還沒有死的,日本兵正用刺刀挨着個捅。下關尤其厲害,簡直成了一片血海。”《東京朝日新聞》隨軍記者守山義雄後來將自己親眼看到日軍對中國人集體屠殺的場景告訴別人説,“日軍佔領南京後,曾一次把三萬數千名中國人—其中大部分是老人、婦女和兒童,趕入市區的城牆內,然後從城牆上往下扔手榴彈和用機槍猛烈掃射,將他們全部槍殺;當時在南京城牆內,的確屍山高築,血流成河,長靴幾乎浸沒在血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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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親眼目睹日寇對南京市民實施大屠殺暴行的日本記者,絕不只這幾個人;而這幾個隨軍記者所見到的日軍暴行,也僅是日軍南京大屠殺暴行的冰山一角;他們只是在某個特定時間、地點、被允許看到部分日軍暴行。日軍在南京歷時長達40多天燒殺淫掠的暴行,是不可能讓幾個隨軍的日本記者完全瞭解和掌握。
時至今日,在南京大屠殺中,被日寇所屠殺的國人,血跡已幹,然而,日本軍國主義的陰魂,至今仍未散去;雖然,我們不必糾纏於歷史中的仇恨,但那些令人掩卷長嘆和流下淚水的受難史,不能遺忘,遺忘就意味着背叛;乃至麻木,乃至歷史將會重演。
因此,今天的人們,仍有必要,記住當年這些在南京實施歷時長達40多天燒殺淫掠暴行的強盜、兇手。
他們依次為:
日寇華中方面軍司令官松井石根,方面軍參謀長壕田攻、副參謀長武藤章。
日寇方面軍所屬的上海派遣軍司令朝香宮(裕仁叔叔),上海派遣軍參謀長飯沼守、副參謀長上村利道,第10軍司令柳川平助,參謀長田邊盛武;第3師團長藤田進、第6師團長谷壽夫、第9師團師團長吉佳良輔、第11師團長山室宗武、第13師團長荻洲立兵、第16師團長中島今朝吾、第18師團長牛島貞雄、第114師團長末松茂治;重藤支隊長重藤千秋、天谷支隊長天谷直次郎、國崎支隊長國崎登(原配屬華北方面第5師團,師團長板垣徵四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