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虛——中國傳統的家國天下_風聞
丢三落四大仙-2019-12-13 09:17
對於中國人來説家庭和家族在生活中是最重要的一點,對家人和家族的忠誠往往要大於對國家的忠誠,最重要的例子是管仲,“吾嘗叁戰叁走,鮑叔不以我為怯,知我有老母也”鮑叔牙和公子小白的對話中,曾説道:管仲在宮廷賞賜中曾偷竊食物和在對敵作戰中曾臨陣脱逃,這在目前看來是很大的罪狀,但是鮑叔牙説:因為管仲有老母親在世,沒有吃過好東西,所以偷東西給母親吃,害怕自己死後,老母其沒有人養,所以就臨陣逃脱。在魏公子信陵君列傳中有這樣一段話,“公子遂將晉鄙軍。勒兵下令軍中曰:“父子俱在軍中,父歸;兄弟俱在軍中,兄歸;獨子無兄弟,歸養。”得選兵八萬人,進兵擊秦軍。秦軍解去,遂救邯鄲,存趙“在中國要求先對家盡孝,然後才對君主盡忠。自古忠孝不能倆全中,在上面的觀念中是先盡孝,後盡忠。而不是現在流行的先盡忠,後盡孝。
在中國傳統上沒有社會組織,而只是家族的放大。在中國最重要的人物是鄉老,而這些鄉老往往像個家長一樣可以聽取大家的意見。但是作決定是自己來做決定。
中國傳統上的政府叫做朝廷;朝廷只是一個家庭的延伸。在中國從夏朝起,就進入了家天下的時代,朝廷只是一個家挺對自己財產的管理工具。到了周朝,更進一步發展,原來只是氏族的家族化,變成了天下的家族化,具體體現在分封制上,原來的周只有陝西和山西的部分領土,打下商後也只是到了河南,在中原還有還多其他的部族,如東夷,西戎、北狄,等民族。周通過分封親戚,以藩屏周的統治方式把統治加強到四方。通過在關鍵的節點分封諸侯,由諸侯帶動周圍的發展。而各個諸侯,都是周王的親戚,功勳貴族或則是原來各個部族的領導。通過這個統治的理念也就從原來氏族的家庭化,擴展的天下的家族化,因此在周的統治理念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而在這個理念的臣民對王的關係,只是恩與報恩的關係。並不存在對朝廷的絕對的忠誠和服從。在孟子中對君臣的關係的定義:孟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 《孟子?離婁篇下》。如果君犯了錯誤;誰有權利來制止這個錯誤,對於不同的大臣的權利是不同的;齊宣王問卿。孟子曰:“王何卿之間也?”王曰:“卿不同乎?” 曰:“不同,有貴戚之卿①,有異姓之卿。”王曰:“請問貴戚之卿。” 曰:“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王勃然變乎色。曰:“王勿異也。王問臣,臣不敢不以正②對。”王色定,然後請問異姓之卿曰:‘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 《孟子?萬章》
這就體現了這個朝廷是家族的,如果王出現了問題,外姓的臣有勸諫的權利,如果勸諫不聽,則去,而對於家族的成員,如果勸諫不聽,那麼家族的臣子則有權利讓王易位,廢了王。這也是為什麼曹操是奸臣的理論基礎,而呂后之亂後,漢文帝以外藩入主大統,則被看作正常的。而如果王位已定,王沒有明確的錯誤,外藩再強力奪取王位,則被視為叛亂。
對於朝廷和個人的關係;儒家認為分為三個級別;一個是王和他的親戚,他們擁有國家,如果王有問題了,他們有換王的權利。第二個等級是勞心者,天下太大光靠王和他的家庭無法管理。因此需要勞心者替他們管理國家,如果王是個賢王,聽臣的話,給臣以恩惠,那麼臣應該努力的為王工作。報答王的恩惠。如果不能那麼臣可以離去。下一級是勞力者,勞力者只是給國家提供財富的,就像王放牧羊羣一樣,對朝廷沒有什麼權利和義務。所以中國傳統上叫縣令為牧民的官,或則父母官。或勞心,或勞力;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 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天下之通義也。《孟子?滕文公章句上》,所以在左傳,曹劌論戰中才有 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
而在希臘的實踐中,確實主權在民,人民通過選舉出執政官等人來管理國家;公民是那些“凡得參加司法事務和治權機構的人們” ,即“凡有權參加議事和審判職能的人” (亞里士多德語)。因此公民對國家有主人的感覺,所有的公民都奮力為過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