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網首頁【謹慎!微信羣説了這6個字,被判9個月】或為假新聞_風聞
启晨-2019-12-14 23:56
關於張某在北京昌平區回龍觀一出租房內玩微信。當他使用“本·拉登”頭像在某微信羣聊天時,一個網友説了句“看,大人物來了”。於是,張某就順着這句話,發了一句“跟我加入ISIS”。最終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張某涉嫌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一案**,經查證,應為假新聞。**
中國裁判文書網
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上網公佈暫行辦法》正式實施。依據該辦法,除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外,最高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一般均應在互聯網公佈。
關鍵詞: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恐怖主義,isis。結果如圖:


全部結果中符合張姓犯罪嫌疑人的有且只有一例:

被告人張冰,男,34歲,漢族,研究生文化,無業,住北京市海淀區。因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於2016年9月21日被羈押,因涉嫌犯宣揚恐怖主義罪於同年10月28日被逮捕。現羈押於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被告人張冰於2016年9月15日6時許,在本市海淀區西三旗建材城西路某號院某號內其暫住處,通過暱稱為“雲在青霄”的新浪微博上傳“伊斯蘭國”組織發佈的暴恐視頻截圖,該微博被2000餘人閲讀。當日9時許,張冰應網友要求在微博評論裏轉發暴恐視頻鏈接地址,後視頻被多人觀看、評論。經審查,視頻內容涉及宣揚恐怖主義和宗教極端思想,屬於典型的暴力恐怖視頻,危害程度較大。被告人張冰於2016年9月21日被查獲歸案。

判決如下:
被告人張冰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可以看見,很多條件與首頁報道之張某差不多,應該可以認定這則假新聞改編至該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