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生+考公兩條路給斷了,政審翻車——談點看法】_風聞
锦绣云溪-2019-12-14 13:55
有犯罪記錄的父親不讓孩子出去闖蕩,留在家考公,結果孩子筆試面試雙第一,政審翻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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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此文,又看了不少觀友回覆。
有人説:一人,一定程度上有效控制了社會穩定。現代社會進步,只是讓三代內不能進體制內而已,既沒有要人性命,也沒有斷人後路,為人民服務的崗位要求三代良民子弟有什麼不妥的?要是你説的成為現實,不説別的,那些貪官污吏,面對一人遭殃都不禍及家人的法律,他們肯定更加猖狂更加肆無忌憚。這種政治覺悟都沒有的人,怎麼能做好官?
有人説:看到你的説法我一定要踩你。中國古代有株連九族甚至十族的時候,無不是為了維護穩定,雖然有殘酷的一面,但在那個效率低下的年代,無疑是個很好的辦法,提高犯罪代價,起到震懾的作用。現代社會文明進步,更加追求公正,一人犯罪,三代內只要不想當公務員,什麼都不影響,沒要人命,也不阻礙你賺錢。只是要求公務員一家子三代良民,這有何不妥?!為人民服務的崗位怎麼就不能要求其背景純白了?!那些貪官污吏和有犯罪慾望的人想到會禍及子孫好歹也能收斂一點。否則,想想後果吧。
有人説:你可以試試從這個角度思考下。政審損害了那些人的利益?顯然是少數人和他們的後代,代價是這些人的後代中一部分優秀的人才被浪費了。然而變相的遵守法律就變成了獲益,遵守法律的收益提高了,有利於社會穩定(維護統治),相對於部分人才的損失,這個收益顯然是遠遠大於損失的。
有人説:這就告訴你別犯罪,不然禍連子孫,但也不是什麼大禍,不能當官罷了。這制度沒什麼不好,少拿西方個人主義標尺來衡量事物,你用他的標尺,就是屁股開始坐歪的前奏。這是一個人人必須醒悟開始換標尺的時代。
也有人説:假如,一個公務員,其兄長犯罪判刑3年,這個公務員要不要離開公務員隊伍?公務員結婚,要不要政審?血統論是不對的,關鍵還是入職後的監督管理。
也有人説:三代,你説的輕鬆,一百年的時間!誰説的爹媽犯罪,孩子就不是良民了。古人云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況且孩子又沒有什麼過錯。你難道要説他錯就錯在投錯了胎,投在了一個犯過罪的家庭,需要為他父母來買單嗎?!古代多了去那種父親英雄兒狗熊的事,也多了那種父母不義,子孫仁愛的事情。説的輕巧!
針對一個觀友説,“最起碼家裏直系親屬不能犯罪!否則不允許考公務員我覺得很好!否則貪污犯的兒子考公務員當官你很放心嗎?”我的私信觀點如下,供各位參考!
——表示一點不同看法!首先得説,我既無犯罪記錄,優又是位教師機,也一把年紀了。你不能舉貪污犯為例子,就把社會當成所有犯罪行為都是貪污犯對待,就振振有詞,以偏概全。
本着最大團結人民,穩定社會出發,應該分故意犯罪與過失犯罪,即便故意罪中也分輕罪與重罪,法院判決對此都有尺度,對這些人的寬待,絕不會帶來社會潛在危害性,反而會使社會具有更多良性。公平公正體現在他們身上,我們有什麼不可放心?不能一概而論,故意樹立對立面,與國與民都是不利的。不合理的並無法律明文規定的潛規則,加重社會對立,不是我黨的政策,對我們的事業有百害而無一利。
試想,那些貪官在出事前,親戚自家三姑六姨都安排好了,有的位置還重要,並沒清除。豈不是比那些過失犯罪,輕微犯罪的潛在危害更大?我們一點防治措施,不是也沒采取?真有風吹草動,一些人才是有可能真會和嚴重犯罪的對社會有怨氣的同流合污,是不?你以為見天在網上攻擊我們國家,不是很有這樣一部分人?剝離一下,別把過失的輕微的攪在一起了,讓他們的子女甚至個人,憑成績發展吧!政策和策略是我們的生命,這是老mao老早就講的事,我們不能忘了。把朋友搞得多多的,把敵人搞得少少的,是老mao取得革命勝利的三大法寶之一。那兩樣是dang的領導,wuzhuang鬥爭,看看這一條統一戰線重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