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連續發生高校性騷擾事件,教育部終於出手_風聞
侠客岛-侠客岛官方账号-2019-12-17 22:28
最近,上海財經大學、北京大學接連曝出性騷擾醜聞,社會反應強烈。
12月16日,教育部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任友羣也對這兩起事件作出了回應——
“教育部對極個別教師性騷擾學生等侵害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零容忍”;針對近期發生的師德違規事件,教育部指導督促學校,依法依規從嚴從快進行了查處。”
就在同一天,教育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師德師風建設的意見》的通知。其中提出的總體目標是,計劃經過5年左右努力,建立起完備的師德師風建設制度體系。
五年時間,不算短。官方的態度也很明確,“零容忍”、從嚴從快查處、重視道德建設。那麼,解決校園類似事件的難點究竟何在?
師生
此前,島叔在討論一起高校學子輕生悲劇時曾指出,中國傳統師生關係,往往伴隨着“一日為師,終生為父”的擬親屬關係特徵。
在此價值框架下,老師充當了學校管理機構的代理人角色,直接行使對學生的課程考核、學業評判、思想教育、行為控制等一系列權力。相應地,學生不僅是知識的接受者,還可能成為人身的依附者。
這種不平等性可以説普遍存在。在被舉報的上財錢副教授案件中,因為錢某是會計課程的出題老師,“所以期末考試前請他吃飯已經是傳統”;另一起北大馮研究員的案件中,涉事人也曾對某女生説,“來讀博士吧,三年保你畢業”。
這種不平等的師生地位,昭示的是一種不平等的權力關係,也從結構上給性騷擾提供了可乘之機。根據組織結構説的觀點,用學術一點的話説就是,性騷擾是層級化管理的組織結構中,“強權力的一方”施於“弱方”的一種“以權謀性”。
同時,與充分人員流動性的職場不同,校園裏的學生一段時間內很難以辭職等方式離開被騷擾的環境,也造成學生反抗不良教師的能力是有限的。
不對等的權力關係,加上難以短時間離開的環境,構成一種結構化的困境。
高校
事實上,學校作為性騷擾發生的空間,就應當承擔起遏制性騷擾的首要責任。只有校方保護好學生,讓作惡的人得到及時應有的懲罰,才能避免類似事件一再發生。
這個道理是很簡單的,但實施起來卻沒那麼簡單。一方面,發生此類案件之後,校方應當及時介入,扮演受害者保護人的角色,而不能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態敷衍甚至掩蓋;更重要的是,要想從更廣泛而根本的層面解決此類事件,必須有更高層級的管理介入、以及包括學校、社會在內的多方力量予以監督的原因所在。
調查顯示,**中國開設性騷擾預防課程或培訓的高校只有5.4%;**勉強與之相關的有“同伴教育”和選修的性教育課,但後兩者內容又多以性健康、性心理等知識為主,對處理性騷擾問題的幫助十分有限。
法律
更長效機制,則還有賴於相關法律規制的健全。問題是,在法律層面,關於校園性騷擾,有一些基本問題至今還沒有完全搞清。
2005年出台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其中第40條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正式使用“性騷擾”一詞;2014年的《關於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也明確,“高等學校的教師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者與學生髮生不正當性”,是教師不能觸碰的七條**“紅線”之一**。
但在執行中人們會發現,這些法律法規在預防與打擊校園性騷擾犯罪的過程中,仍顯力不從心。
比如,什麼是“校園性騷擾”?它包括哪些種類和情形?這些基本法律概念沒有完全釐清,導致對校園性騷擾的理解仍然停留在學術層面。
法律定性的缺失,也導致了相關法律適用標準不明確,內容協調不夠。例如,《刑法》中有對強姦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明確規定,但是難以將言語挑逗、肢體動作等危害程度較輕的一般性校園性騷擾行為涵蓋其中。
再比如,《婦女權益保障法》雖規定“受害人可以提請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但《治安管理處罰法》並沒有專門對接的相關條款。
證據認定也是一個難題。很多時候,校園性騷擾不會大張旗鼓,其行為具有一定隱蔽性,對受害者的損害性後果,往往表現在精神層面,這也讓許多相關訴訟因無法取證、或查無實據而告終。
從國際角度看,已有一些國家為此提出“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即,要求被告一方舉證,證明自己不存在性騷擾行為。這就降低了受害人舉證責任的要求,也鼓勵了更多的受害人站出來。
可以説,從實體到程序,我們的法律規制有待完善的空間還很大。
道德
“才者,德之資也;德者,才之帥也”。
校園性騷擾牽扯到違法犯罪,對於中國人來説,它首先是一個道德上的問題。頻頻發生的案件,不僅疏遠了原本純粹的師生關係,而且在社會層面對高校教師的師德造成了污名化。
對於教師來説,師德師風是為師之本。名氣再大、論文再多、實力再強,一旦在師德上出現了問題,就應該受到嚴厲的懲處。學高可以為師,但身正才能為範。
四川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王必行等人曾經做過一個有意思的調查:在2019年教育部公佈的首批進入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的42所高校中,有8所高校未專門出台師德方面的文件;在34所制定了師德規範的高校中,文件未涉及性騷擾條款的高校有9所。
更值得關注的是,在這項調查統計的42所高校中,僅有6所高校官網公佈了教師師德師風的投訴、舉報渠道。這也就難怪此類新聞發生,受害者往往只能通過網絡曝光的形式舉報。
看來,一切還任重而道遠。
校園性騷擾是一個系統性的複雜概念,這就註定了遏制校園性騷擾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完成。它更需要全社會的系統性力量,上述提及的學校、法律、道德責任應該都應包含在內。
在前天的發佈會上,相關負責人説,教育部下一步將進一步推動地方和高校深入貫徹落實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加強教育引導和日常管理,同時,要加大違規行為督促查處力度,並繼續公開曝光,讓違規者付出沉重的代價,着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
中國社會日漸複雜,高校環境也隨之複雜化,因此必須有強有力的措施和監管。某種程度上,網絡也是倒逼此間改革的一種必要存在:一些人的色慾燻心,一旦曝光就將面臨無限壓力和拷問,這種壓力,無論是警示還是懲戒,都是必要的。
這是一個很普通的道理:當你做一件事之前,先想想這件事如果被更多人、被大多數人知道之後將收到何種評價,然後再決定是否要做。現在年輕人喜歡在網絡上調侃的一句話是,“請你做個人吧”,這句話對某些老師來説同樣適用。
畢竟,高校承載着年輕人的夢想和信仰,也是社會信賴乃至敬仰的學術高地。我們沒有任何理由不保護好這片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