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騰訊視頻當事人:官司打不過也要打_風聞
宇智波带头-白昼姓姜2019-12-19 19:12
微博@邏格斯logics :
感謝大家的支持,看來天下苦鵝廠久矣,作為當事人我來説兩句。
有一位同行問我,這個官司打得贏嗎?
我説,大概率打不贏,畢竟法律的解釋權不在我這裏。
這位同行又問,打不贏你還打?
我反問他:打不贏,就不打了嗎?
這個社會上有很多問題,而最大的問題在於,我們認為這些問題不是問題。
鵝廠發言人回覆,他們在設計超前點播時不夠體貼。
我不禁想起了一個故事。
廚師體貼地問砧板上的魚:你想被怎麼料理呢?清蒸還是紅燒?
魚小心翼翼地問:我可以選擇被放生嗎?
廚師體貼地提醒:你看,你跑題了吧。
體貼,神一樣的體貼,消費者需要的是體貼嗎?
不,消費者需要的是公平。
讓我們看看騰訊的協議。
用格式條款規定本合同不是格式條款的【套瓷娃娃條款】。
有客户違約,要賠償騰訊律師費,騰訊違約,不需要賠償客户律師費的【單方律師費轉付條款】。
有約定案件由南山區法院管轄的【你過來啊條款】。
上面這些我都忍了,但合同里居然還規定,騰訊可以隨意的修改合同,如果用户不接受,用户只能停止。簡稱【愛用用不用滾條款】
至於你説停止使用之後要不要退費?
呵呵,你看,你跑題了吧。
《合同法》規定,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全面及時履行合同義務。
騰訊的【愛用用不用滾】條款,已經不是侵害消費權益保護法的問題,而是把《合同法》按在地上摩擦,把自己置於高於用户的上帝視角。
想在這裏玩,就要安心跪着,想要站起來,就別再這裏玩。
我想要站着,還要繼續在這裏玩!
我只能起訴,因為至少在法庭上,乞丐與國王也是平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