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烈:重新認識“禮教”與中國宗教_風聞
乐福-自由繁荣的新中国永远在路上2019-12-20 20:11

一、重新理解禮教
禮教問題是中國新文化運動所批判的一個重要主題,是否定傳統文化最重磅的炸彈。近代以來,我們首先從物質文明方面進行反思,通過洋務運動,學習洋人堅船利炮等物質技術方面的長處,從而抵抗其侵略,其中成就的具體體現就是北洋水師的建立。但1894年甲午戰爭失敗,將我們“師夷長技以制夷”的夢想打碎了。在這之後,中國轉而進行制度改革,維新派於1898年發動戊戌變法,希望走君主立憲的道路。但這一嘗試在中國也沒有成功,只維繫一百天便失敗了。後來又學習法國大革命,想走共和制道路,在孫中山帶領下於1911年發動辛亥革命。辛亥革命從一些角度來講是成功的——廢除了君主制;但從另一個角度也沒有成功——政權沒有落到民眾手上,而是軍閥。所以辛亥革命沒有真正地、徹底地成功。人們於是反思,究竟什麼原因導致這樣的局面?最終人們找到了文化上,認為是宗法血緣、家天下這樣的傳統文化使得中國落後捱打。中國幾千年的宗法血緣觀念基本上靠儒家的禮教維繫,因而最終矛頭指向了儒家禮教。人們認為禮教與現在的時代理念相沖突——自由、民主、平等的時代,認為宗法血緣制度束縛人的個性,魯迅先生便是扛起這面反禮教大旗的旗手。禮教是批判舊文化一個最關鍵的問題,但當年在批判時我們沒想到禮教的構建涉及那麼多範圍——制度、倫理、禮儀、信仰,等等,沒想到否定它會帶來那麼多的後果。現在我們認識禮教,需要在日常生活的言行舉止規範、人際關係、政治制度方面去看,要認識到“禮”這種日用而不知的力量。
討論這個問題,我想我們首先要弄清楚的是“禮教”與“宗教”的關係。首先,我們談一談如何來定義“宗教信仰”這個概念。現在往往以西方近代文化樣式的宗教文化來給宗教定性,認為凡是宗教文化就要具備這樣一些特徵——對造物主的崇拜,有神信仰,沒有這樣特徵的則只能叫教化、學説等,按照這樣的標準,便認為儒教、禮教不能稱為宗教。但在今天,我們需要對禮教有新的正面的、全面的理解。
宗教本來就不一定是一個單一的信仰,只不過我們把西方基督教形態的宗教當成宗教的唯一標準,對於我們自己宗教的認識反而模糊了。
十八世紀初,公認的現代法制理論的奠基者——孟德斯鳩曾討論過,中國的禮教裏面包含了四個方面的內容——宗教、法律、習俗、禮儀。西方為什麼崇拜上帝?因為他們認為上帝是萬物(包括人)的創造者,人不能忘掉生命的根源,生命得以延續也靠上帝;而人們對上帝的崇拜、敬仰之情,不外乎報本、感恩和敬畏,這是基督宗教根本的內涵。孟德斯鳩也是從這樣的意義上理解中國禮教的。《荀子》講:“禮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這三本便是中國人的信仰對象:天地君親師。在老百姓中也可以概括為“老天爺”。從根本上講,萬物都是天地所生。所以我們的老百姓會重視祭祖,國家重視祭天、祭地、祭日月。從這樣的角度講,中國文化也是有宗教信仰的。中國文化中的宗教,就是認祖歸宗的教育,但如今我們中國人把祖宗忘得太多了。
西方的宗教是神本的宗教,而中國的宗教是人本的宗教,是圍繞人展開的。康有為即提出過這種説法,我也非常認同。我認為,不光儒家,中國的佛道兩家都是以人為本的宗教,它們不是期待一個不同於人世間的另外一個世界,而是關注現實中如何成聖成佛成仙。中國宗教的特性是一種人聖化的、非神聖化的宗教,儒家倡導的聖人是人們學習的榜樣,是在智慧、德行上的出類拔萃者,聖人是人做的,是在世俗生活中的,是人聖化與生活化的結合。在中國文化中,佛就是覺悟了的人,人和佛也不是兩個世界的,凡人有種種的困惑就不是佛;一旦真正覺悟,脱離凡人,那就成了佛。道教追求成仙,什麼是“仙”?仙是能夠保持住自己最純粹的天真之心的人。中國的儒佛道三教都是通過自己的努力超越自我,成為人們所向往的聖、佛、仙。在禮教裏面就是讓我們拜天地君親師,他們讓這個世界變得更有秩序,滋養了人的文明。
西方文化的宗教則將神聖性與世俗化對立。東西方兩種文化有相似處,但整個構架不同,不能用西方文化的樣式要求中國文化。
“禮”可以從西方的宗教的角度去理解,但是又可以從其他維度去理解。“禮教”也包含西方法律的意思。《論語》中講“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德是一種引導的方法 ,其衡量的標準即是禮,禮是一種言行舉止的規範,是什麼樣的身份就怎麼樣做。人非牛馬,人是有組織性、自覺性的羣體。儒家最注重的是人與人之間自然的關係,通常概括為五倫,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五種關係裏面,後四種都是人與人的自然關係。可是放到社會結構裏面,君臣也是自然關係,是一種社會的自然。一個社會必然會有君臣關係,換言之就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誰説了都不算、誰説了都算,都不行,必須有人拍板。在中國文化中,君臣關係(外在的契約關係)被人們努力地詮釋為父子關係:父母官、子民。在這些關係中,每個人都有一定的身份,每一個身份一定有名稱,所以禮教也常常被叫做名教。社會上的每個人只有認同了自己的名分,才知道自己擔當了怎樣的社會責任和義務,才知道一言一行如何説如何做。
“視聽言動”都按照禮的要求去做,從這一角度講,禮也是一種法,但不是人為強制的,而是自然的,是行為規範、責任義務。首先讓自己認同自己的名分,然後有所擔當和遵守。每個人的名分都很多,都不是單一的,禮最重要的是讓我們認同我們在每一情境下、場合下所擔當的種種身份和責任。所以禮是按自然關係確定的人和人之間的規範。這難道不是法?禮是自然法,自然法與人為法是相配合的,而不是相對立的,甚至是人為法的基礎。如果連自然法都不能遵守,如何發自內心、真誠地去遵守各種其他層面的法律?沒有這層基礎,人會為所欲為。毫無疑問,禮中有法的內容、意義。違背法,人就會受到懲罰;而違背禮,人會受到輿論譴責。後者,也就是萬夫所指、遭人唾棄,即便不違法,其實也更讓人難受。這就是禮的力量,禮喚起人內心的羞恥之心,是人們一切行為規範的基礎。
我們説了禮裏面的兩個因素——宗教信仰、 行為規範,它們都十分重要。廢除“禮”,某種程度上就削弱了我們的宗教信仰力量、行為規範力量,無疑會帶來很大的弊病。這種弊病體現在方方面面:家庭中沒有行為規範,父慈子孝越來越淡薄。孝是出於自然關係的子對父的行為,自然親愛為孝,但沒有對這種自然親愛關係的恰當維護,我們也會失去它。
“禮”的第三個內容——習俗。若是有敬老愛幼、講信用、重誠信的社會風氣,人們處於這樣的社會環境感到安心,那麼不必用過多 的法律規定人們種種的生活。孟德斯鳩説,一個有良好習俗的社會,法律是簡單的。禮教的一大作用正是促進良好習俗風氣的形成。我們做人首先要與動物區別開來,知義;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品行,就是君子;再提升,成為後人子孫學習的榜樣,那就是聖賢。對社會來講,教育的目的就是化民成俗、化性起偽,改變、變化民風,使之形成風俗,形成整體的禮儀風範。因此,構建良好的社會習俗十分重要。
“禮”的第四個內容——禮貌、儀式等,屬於最外層。外在的禮貌是表達內心的理念的方式,儀式則是為了將活動的內涵呈現出來,禮儀就是構建一個整體環境、人與人交往的氣場,不是可有可無的。它不必很繁瑣,也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而要體現內心的尊重。因此,根本上來講,禮貌其實是尊敬心的體現,且這種尊敬是相互的。同時,禮的精神是貫穿古今的,而禮的形式是可以變化的,如古代用跪拜禮,現在我們用鞠躬禮、招手禮,形式上都可以。
如果我們能從這四個方面理解禮教,就不會將它看成吃人的禮教。
孟德斯鳩曾説過,歷史上總有徵服者與被征服者,一般是征服者改變被征服者,中國則恰恰相反。中國華夏文明的力量總讓入侵者改變自己、融合到其中。 禮儀之大謂之夏,服章之美謂之華。禮教中當然有僵化的、需要拋棄的東西,但不能因此將整個的禮教一筆抹殺。現在要正面肯定傳統文化,就要從禮教入手。敬天法祖、敦禮盡倫。
禮教是一個大問題。一百年前碰到這個問題,一百年後又碰到這個問題。理想能做到多少?不可能百分之百,但是有大部分人做到,社會便正氣上揚,否則就是邪氣橫流。難道我們專門去找歷史的垃圾?我們要去發掘傳統文化中合理的東西,這是今天迫切需要的東西。西方在面對現代社會造成各種各樣的問題時,也有很多人提出要回歸到傳統文化上。文化是隨時隨地都在變化的,我們既要去追求現代好的文化,也要回頭看看優秀的傳統的文化。
二、思考中國宗教的標準
我在很多場合講過,儒家可以説是一種宗教。但在宗教問題上,我們有兩個認識上的誤區:
第一,傳統文化樣式與現代文化樣式。傳統文化是綜合式的文化,現代文化是分科的文化。不能用現代的分科學問去對應傳統文化綜合性的文化樣式。所以,儒家不是宗教、不是哲學、不是藝術,但是它包含宗教、哲學、藝術,包括科學的理念和思想。用現代分科的學問要求歷史上的學問,那麼它們當然什麼都不是。對古代的學説,儒、道、法、兵、陰陽,等等,都不能簡單説是某一學科。賀麟先生認為儒家包涵三大部分:禮教、詩教、理學。詩教相當於藝術教育,禮教相當於宗教,禮學相當於哲學。學科、學派侷限在自己學科裏面,針對學科內部問題進行分析,而中國古代的學問不是這樣的。我們不能老拿現代的觀念比附傳統。
第二,討論問題要有標準。現在常常拿西方的標準作為我們的標準。有神論是以造物主為標準的,中國的神是自然界天地萬物之變化,是自然萬物、自然規律的循環往復,拿西方的標準來看,中國當然沒有神。如此,就有儒家不是宗教的説法。現在對於宗教問題的認識存在很多模糊。我們現在喜歡用“科學”作為標準,對於絕大部分人來講,科學的首要標準指這個道理具有普遍意義、普遍性。再深一層次,科學可以做定量定性的分析;再進一步,科學是經得起實踐考驗的,實驗可以不斷重複地去做、不斷得出同樣的結論。可是現象客觀世界並非都遵守這三條,普適性是相對的,是在一定場合下適用的,所以普適性有相當的侷限性,不是絕對的,並非所有事物都可做清晰的定量定性分析,有時含含糊糊的可能更符合事物本來面目,定量定性的精確性不能作為絕對標準。至於重複性,世界上很多事情可能出現一次後再也不出現。歷史是無法重新複製的,人類歷史更是如此。長期以來的實證科學概念實際上是相當落後的,恐怕只有小部分科學家的腦子是清楚的,大部分人的科學概念是非常陳舊的,今天很有必要來重新普及科學知識。我認為從中國的傳統思想上去看“標準”和“科學”:可以説,凡是符合事物本來面目的就是科學,這是中國的科學觀。中國人講的“真”就是合乎實情,科學就是追求真理的,現在變成追求普遍真理、絕對真理,反而不真了。現在宣傳普及的科學常識其實很多都可能不為前沿的科學家所認可,如果讓現代廣大民眾仍停留在過去時代的科學概念裏,並把這種科學作為唯一標準,是在害他們。
我們對西方宗教的認識也是非常陳舊的,現在西方宗教,包括基督宗教也是變化萬千的。有的宗教團體就以科學為他們的信仰對象。基督教裏面有保守的派別,明清時期到中國來佈道的傳教士大部分很保守,有相當的排他性。除此之外,在西方也有很多開放的天主教基督教。我們腦子裏總認為宗教與科學是對立的,但是其實,歐洲以前羅馬教廷裏面就有科學院,有的神父甚至是某一學科方面的專家。康熙皇帝非常喜歡西方的天文地理,他的老師都是神父。(大家可以看看紀錄片《清宮秘檔》之《康熙與西學》)不與時俱進,是要被淘汰的。科學的教育與哲學、倫理的教育也是分不開的,如果我們掉在分科裏,不與其它學科相通,是遠遠不夠的,
因為人要生活,要懂得人情世故。另外,很多宗教的理念都是通過藝術的方式傳播出去的,反過來,很多藝術的樣式也凝聚了很多宗教的理念。所以分科也是相對的。光知物理而不知人理,就不行。20世紀20年代中國有科學與玄學(或者説人生觀)的論戰,其實這兩者不能對立。把科學看成萬能的,科學也成“宗教”了。
中國傳統文化是求道的文化,道可以貫通萬物,明白一個道理可以運用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提升到“道”的層面才有一以貫之的功能。提升後還要會運用,化為實際生活中解決問題的方法。儒家是宗教又怎樣?不是宗教又怎樣?關鍵看它探討和解決什麼問題。我們現在想問題容易片面、孤立,不綜合,且常常停留在可操作的技術層面,而沒有提升到“道”的層面。不僅科學需要重新啓蒙,民主、平等這樣一些觀念都需要重新啓蒙。平等要在差異的基礎上,差異是事實,平等是人格上的平等,前提是相互尊重,尊重差異才有平等,不要求別人跟自己一樣,不認同差異是談不上平等的。體能上、性別上、智能上、職業上,都有差異。很多問題我們沒有認真地思考、認真地揣摩,只是在那兒喊口號。任何一種文化的出現都是應人類的需要,所以皆有合理性,出現就要不斷變化、適應時代,否則會被歷史淘汰,被新的文化取代,這也正常。我們要好好思考怎樣來認識文化多樣性問題、文化優劣問題(沒有一種文化是絕對優或者劣),發掘出傳統文化的價值,傳播每個文化中真正有價值的東西。
三、樹立一種整體的思維方式
如果我們沒有認識問題的思維方式,總是非此即彼、固守一個標準,那麼很多問題就無法認清。很多問題我們也沒必要糾纏不清,例如儒家到底是不是宗教。儒教更注重現實世界,基督宗教更重視彼岸世界。在現實世界不好好做事,來世也不可能得到拯救。“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就是説的這個道理。嚮往靈魂的拯救、希望子孫後代昌明、希望來世幸福,都要立足於現世,都在於你現世如何做人。我們可以説儒家是宗教,也可以説不是,就看你採用的標準是什麼,想要討論和解決什麼問題。東西方文化都是在自己的理論思維裏面構建自圓其説的體系。如果我們只接受西方的法,用法律管我們的行,那我們用什麼來管心?把西方基督教再請過來,也可以,但是大部分中國人不認同上帝,中國人認同的是天,是老天爺。把我們的信仰丟了,不用禮,只用法,這樣是不配套的,是割裂的。
我常舉一個例子:現在很多年輕人“父財子用”接受,“父債子還”就不接受,認為後者就是一種過時的文化,但是我們真的理解了中國的這種傳統文化嗎?現代人的觀念就一定經得起推敲嗎?中國傳統的儒家文化注重現實生活的責任和義務,現在很多都以商品經濟社會的交易原則作為根本的價值觀,就是我有多少權利就盡多少責任義務,這是現代商品經濟等價交換的思維,可能是有問題的。中國傳統文化跟這個不一樣,中國在倫理關係上,有些方面是不講權利,只講責任義務的。最典型的就是董仲舒的兩句話: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明朝商品經濟發達,市民經濟興起,明末清初的理學家顏元就修正這兩句話,説:正其誼以謀其利,名其道而計其功。個人來講,真正的倫理思想就應像董仲舒這樣;對社會來講,對倫理模範一定要給予功與名,這才是公正的社會。社會應該給與道德的楷模以崇高的社會地位,讓人們學習他。但個人不應如此追求,如此追求就是苟為了、刻意、執着了。苟且為之,就是追名求利。荀子講,“惟其當之為貴”,要順其自然,隨緣。現實生活中如此,宗教生活也是如此,現在很多信佛的人執着於放生,其實是在鼓勵很多人去捕生,為了個人的福報而鼓勵了別人造業、殺生,所以我們應該提倡隨緣救生、護生。傳統中國文化都講求一個“不功利”,現在我們將許多精神活動都功利化了。
很多認識上的問題不能偏執。人們很多思想上的迷惑就是因為偏執,片面化、絕對化,所以我們要解“偏蔽”之禍。很多宗教哲理都是應勢而生的,要去糾正偏差。程朱理學的出現,打着實學的旗號,因為隋唐起來的佛教一直講空,理學便用《大學》裏“知止”的概念反對佛教信眾對於“止”的片面的執着(《華嚴經》的止觀)。但是理學發展着,也討論虛空的問題了。空談性命,也變成虛學了,後陸九淵反對朱熹,開始提倡實學。陽明學發展着,到明末清初,又空了,故又出現一批人批判陽明學,重新恢復程朱。所以虛虛實實都是相對的,都是應需而生的。
佛教歷史上各個派別的出現也是這樣。執着於空就講有,執着於有就講空,都有針對性,離開歷史條件將其絕對化,會將正確的東西也逼到錯誤的道路上。藏傳佛教也是如此,宗喀巴因為當時佛教戒律已經被破壞,所以讓帶上黃帽子以示遵守戒律。很多東西在發展過程中都有變異,有變異就要糾偏。討論問題要看其在什麼背景下。
討論儒釋道是不是宗教,必須要放到問題背景中去看。當時康有為認為儒教是宗教,其他人不那麼認為。比如,有些人把佛教看作宗教,因為裏面有很多形式上的東西。不過,也可以從其他角度思考。佛教裏面沒有創世的概念,但是有救世的概念,後來印度輪迴、轉世的概念也被佛教吸收並加深了,將“再來”的理念理解成這個人的再來,而不是這種精神的再來。《法華經》講:開佛知見、示佛知見、悟佛知見、入佛知見,佛陀為此來到人間。現實生活中這就是佛的精神的體現。大乘佛教的根本精神就是學佛學菩薩、做佛做菩薩,這就是乘願再來,而不是求佛求菩薩。印度生命觀有靈魂轉世、中有的概念,按最原初的佛教,一切都是緣起,有聚就有散。釋迦牟尼時的佛教沒有輪迴的理念,不受後有,不求來世,用自己生命的智慧來創造生命的價值。某種程度上講,禪宗的出現就是向原始佛教的迴歸,佛是覺悟的眾生,眾生是迷惑着的佛。歷史發展都是如此,事物發展到一定階段產生問題,就要糾正,權變。我們要這樣理解每個精神文化形態的意義。
要懂得“經”,也要懂得“權”,所謂“權”就要考慮時代背景,這便是佛家講的“方便”與“究竟”。“究竟”的達到離不開“方便”。淨慧老和尚提出覺悟人生、奉獻人生。覺悟人生,就是找到人生的道路,不要沉迷於困惑之中;奉獻人生,就是找到生命的價值,這是大乘佛教悲智雙運的精神的化用。慈悲——奉獻;智慧——覺悟。生活中修行與修行中生活,這是“方便”與“究竟”的關係。生活才是究竟,如果總是糾結於這個法門那個法門,沒有把精神落實到生活中去,那沒有意義。八萬四千都是方便法門,都可以,但最終一定要落實到現實生活中。如果學前學後一個樣,那等於沒學。究竟是一步一步達到的,頓悟不是簡單的時間或步驟概念,而是將理理解透了,時時刻刻提醒自己,落實到生活中。“方便”與“究竟”不可分。但是要達到“究竟”也不能停留“方便”中。學習不僅僅為了一些具體的目標,而是為了改變自己的人生,提升自己生命的價值和意義。
經常會碰到這個問題,今天重新講一講,我們在什麼地方產生誤區,怎樣來糾正這個誤區,怎樣來看待我們現實生活中各種各樣的問題。希望大家好好想一想這些問題,要學會全面的思維,綜合性的思維,“經”與“權”的思維。思考文化問題,要看注意傳統與現代的關係,傳統與現代千絲萬縷地勾連在一起,既要認清它們的不同,也要看清相互之間的關聯;此外還有文化多樣性問題,物之不齊,物之情也,要看到差異性和共同性,不能只看一面,在共同中看到差異,在差異中看到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