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暴徒運開山刀,卻借“愛文學”求情,香港男子居然真被輕判了!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19-12-20 10:19
【環球網報道】據香港“東網”19日報道,今年9月21日有暴徒在元朗非法聚集,警方進行驅散時截停一名男子,發現其隨身攜有開山刀、短劍、軍刀和斧頭。警方指控他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報道稱,26歲被告劉嘉駿早前認罪,屯門法院今天(19日)判其12個月監禁。

據報道,辯方曾在法庭上求情稱,被告的背景報告正面,過往一直奉公守法,只因愚蠢魯莽才幫人拿着武器,但他並非有意用武器傷人或損毀財物。被告現已深感後悔,母親和老師都有為他撰寫求情信,贊他“品性純良”,“為人孝順”,事件對他一家已造成很大打擊,希望法庭輕判。
報道稱,法官認為本案極為嚴重,案發現場有示威者使用暴力,更有人投擲燃燒彈,因此推斷若有需要時,示威者便會使用這些武器。而涉案武器刀鋒鋭利,體積和殺傷力均大,一旦使用可造成身體傷害,甚至死亡。法官以21個月作量刑起點,最終酌量減至12個月。
此前報道↓
保安幫暴徒運刀被抓,辯方求情理由奇葩:他好愛文學啊
今年9月,因一時“義氣”,香港一名地盤保安員(即建築工地保安)幫部分香港極端示威者轉運開山刀、短劍等武器,隨後被警方抓獲 ,其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據香港東網、大公網等多家媒體報道,該保安於昨日(3日)在屯門法院認罪,還押至本月19日,待索取其背景報告後判刑。辯方則希望被告被輕判,而給出的理由卻是,武器是被告“捱義氣”(講義氣)幫“手足”帶離現場,結果抱憾終生。辯方還介紹,雖然被告在學習路上遇挫折,但他仍熱愛文學創作,其中兩篇作品更曾被收錄成書。
東網報道截圖
東網稱,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示威活動後,有示威者轉往元朗聚集,警方驅散示威者時截停一名男子,發現他攜有開山刀、短劍、軍刀和斧頭,其遂被指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大公網稱,此人名叫劉嘉駿(26歲)。3日,劉嘉駿在屯門法院認罪,裁判官下令將他繼續收押至本月19日接受判刑。
案情介紹,有示威者9月21日晚在元朗鳳琴路聚集,期間有人投擲汽油彈,警員奉召到場驅散示威者,遂發現本案被告劉嘉駿與另外三人一同逃跑,之後劉嘉駿被警方截停,他的隨身物品中被搜出涉案武器,以及口罩和“豬嘴”等防護裝備,於是拘捕他,警誡下他否認犯案。
據大公網4日報道,辯方懇求法庭輕判,並給出理由稱,劉嘉駿自幼由單親母撫養,中學畢業後曾到內地福建師範大學修讀藝術,但因弟弟年幼需要學費,他輟學返港工作養家,被捕前在半山住宅區任職保安員。雖然被告在學習路上遇挫折,但他仍熱愛文學創作,其中兩篇作品更曾被收錄成書。
《大公報》報道截圖
辯方還稱,案中武器本身不屬於劉嘉駿本人所有,政府化驗所報告也沒有在有關武器上發現其指紋。劉嘉駿當日原想參與“和平遊行”,不料遇上警方驅散,在他逃跑期間有“手足”請他“幫忙揹走武器”,他因“捱義氣”答應,結果“抱憾終生”。
《大公報》稱,3日,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決定先索取劉嘉駿的背景報告參考再量刑。由於裁判官未有索取其他諸如社會服務令適合性報告等作參考,料劉很可能會被判入獄。根據《公安條例》下的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條文,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在任何公眾地方攜有任何攻擊性武器,即屬犯罪;被告人如年齡在25歲或以上,須判處不超過3年的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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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材竟稱施暴學生為“戰士” 港教育局:該教材已停用
來源:環球時報作者:程東
2019-12-20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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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時報綜合報道】香港學校閲讀材料又出現美化學生暴力內容,引發社會和家長擔憂。
據香港《大公報》19日報道,網上近日流傳一篇中三的英文報紙閲讀材料,內容充斥美化學生暴力行動、歪曲警察合理執法的字眼。文章把破壞港鐵、馬路縱火、肆意襲警的學生美化為“抗催淚彈戰士”,而警察的依法執勤、維護治安竟被歪曲成“濫捕示威者”。網民Yinwah Wu表示,“沒救啦!老師、父母齊心合力推年輕人去死!”
香港教育局18日晚稱已向學校瞭解有關情況,學校已停用該教材。教育局重申,教師在選取學習材料時必須秉持專業精神,不應以內容偏頗的教材誤導學生;教師如被證實違反專業操守,教育局會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
教聯會主席黃錦良稱,近期發生的社會事件對學生造成不少傷害,老師在日常教學工作中更應特別留意選材,確保理性中立,不能將煽動及抹黑材料運用到日常教學中,使學生價值觀受到影響。有評論直言,從這些荒謬教材可以一窺香港教育的嚴重問題。(程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