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所謂中四問題和我國是否需要中四_風聞
TSQ-2019-12-24 10:47
關於中型機出現了很多有爭議的説法,譬如四代無中型,中型機陷阱等,而這些説法只見於中文網絡,未見於學術論文,我也搜索過英文網絡,並沒有見到相關説法。可以説這些説法屬於部分軍迷説法,本身很難站得住腳。
從現實來説,四代無中型顯然説法錯誤。美空軍早在ATF研究時就提出F-16後續機,顯然是不同於ATF而是要更輕一些,發展起來必然是中型而不是重型,現在的F-35公認為是中型機而不是一些人認為的重型機。後來英國、法國、德國、瑞典、印度、韓國、土耳其提出的四代機,無一不是中型,由此可見所謂四代無中型顯然是錯誤的。
對於中型機陷阱有很多人推崇,因為這是一些軍迷反對軍隊採購中型機的“理論依據”,實際上世界各國顯然並沒有認為中型機是陷阱,如果他們認為中型機是陷阱,那麼上面那麼多國家研製中型四代機顯然都是往陷阱裏面跳,難道這些國家的研究人員、軍隊和決策人員都是傻瓜?答案顯然是中型四代機對這些國家而言比重型四代機更合適,所以他們才會去研製。實際上三代機時期,中型三代機的銷量(包括歐洲雙鳳、米格29、美國F-18、F-16和中國殲-10)的產量是超過重型三代機的(蘇-27系列、F-15系列和F-14系列),中型機恰恰不是陷阱,而是具有廣闊的用途。
所以,無需其他的證據,各個國家實際決策的結果就是最好的例證,遠比軍迷拿來作為依據的個人計算要靠譜得多。由於一些人不看好而提出的四代無中型和中型機陷阱的説法顯然是錯誤的,這個不能當做依據來反對我國採購中型四代機。
那麼,我國需要中型四代機嗎?這裏不説具體型號如何,就單説體系配置到底應該如何。
戰鬥機的作戰能力由質量和數量組成,光有質量沒數量不行,因為飛機畢竟其留空時間有限,人員要吃飯上廁所睡覺,戰鬥機需要檢修,而制空權存在空擋更容易讓別人抓住漏洞,所以需要一定數量讓空中有自己的飛機,畢竟地面上的飛機是沒有戰鬥力的,只有飛到空中才算有戰鬥力。光有數量沒質量也不行,用三代機是無法填補四代機的空缺。近年來,隨着四代機逐步裝備,大家都逐漸明白一個道理,四代機和三代機的作戰能力存在巨大的差距,最大的差距來源於隱形的差距,由於隱形的關係,四代機可以實現對三代機巨大的優勢,這讓中型四代機面對重型三代機優勢巨大,所以四代機的作戰能力靠三代機來彌補是不可能的,四代機的作戰能力必須要達到一定程度,換句話説,四代機的質量和數量必須達到一定程度。
四代機質量不太好衡量,我們先説數量問題。從我國面臨的作戰環境來説,可以説是未來四代機雲集之地,俄羅斯、日本、韓國、印度必然會裝備四代機,而且數量不少,美國則是在日本和韓國有空軍、海軍和海軍陸戰隊基地,四代機數量也必然不少。從數量上來説,我國必然需要大量四代機來平衡這些四代機,不可能靠三代機去平衡。個人以前有個拍腦袋的想法,就是我國四代機的數量需要達到美國四代機數量的一半,也就是1300-1500架左右才能滿足要求,我相信這個數量並不是太過分的要求。
如果要達到1300架以上的四代機,那麼全靠重型四代機是否可以?我們可以參照美國ATF項目時的情況。美國研製F-22時,最初計劃裝備數量是750架,剩下的數量是靠輕一些四代機來彌補,而我們知道覺得買750架重四時冷戰尚未結束,美國GDP世界第一,軍費佔GDP的比例很高,軍費也世界第一。美國當年的軍費尚沒有計劃去購買上千架重四,我國購買上千架重四顯然是不可能的。
那麼就有人説,重四不需要上千架,有個700-800架就可以了,因為重四作戰效能要比中四強得多。我知道網絡上有人説過重四能超巡,然後得出殲-20的作戰效能是F-35的幾倍之説。在這裏,我要提醒一些人,超巡的作戰半徑是大大小於亞音速巡航,這是因為基本的空氣動力學原理決定的:超巡阻力遠大於亞音速巡航阻力,阻力乘以距離就是功,功是靠發動機燃燒燃料轉化成推力做功而來,並不存在超巡就擴大作戰半徑,一些人的所謂計算已經違反了基本的科學規律。所以,從制空角度而言,重四並不能做到幾倍於中四的效果,重四的超巡體現在已知對方的具體位置而去攔截和佔據攻擊位置,而不是説重四本身覆蓋範圍就幾倍於中四。另外,從留空時間和巡航等方面來講,在同樣燃油係數和發動機油耗特徵下,重四也不可能讓半徑遠大於中四,這也是物理規律決定的。
從技術上來講,中四也能做到內油作戰半徑上千公里,內置導彈達到6中或4中2近,與重四相比少2枚格鬥彈或者2枚中距彈,在飛行性能上,除了超巡可能是問題,其它方面也不比重四差多少,這也就是為何歐洲和亞洲不少國家選擇研製中四的原因,如果中四的作戰能力和重四相差太大,那麼他們也就沒有必要研製中四了。
從價格上來説,同一個國家同樣技術水平,戰鬥機一直遵循着價格和重量正相關。一些軍迷所説的航電佔用飛機價格比例越來越高,然後他們得出重四和中四航電價格基本相同的結論。這個説法本身就有很大漏洞:如果是航電是同樣價格,那麼航電價格佔在重四的價格比例就小於中四的價格比例,而一般來説航電價格佔飛機價格是相對固定的,所以重四和中四航電價格基本相同的結論肯定是錯的。實際情況是,航電價格也遵循生產量大價格平攤降低的規律;另外航電也與具體設計有關,譬如相控陣雷達的收發單元,顯然單元多價格就高,不可能中四使用的相控陣雷達和重四相控陣雷達一個價。
所以,要滿足數量要求,中國空軍採購中四幾乎是必然的。至於這個中四採用什麼氣動佈局,選擇那個研究所產品和由那個企業來生產,那是另外一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