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發言人的回答看中國輿論的戰鬥力_風聞
金立-2019-12-24 00:36
有記者問,是不是存在強迫外國囚犯被強迫勞動的情況。我們的發言人首先嘲笑了一番人家提的問題老套,然後説沒有這回事。感覺這種回答無論真假都是及其失分的。 首先,如果是真的,那就證明外國人可以不遵守中國的法律,因為依據刑法第四十六條 【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的執行】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為什麼外國人在中國服役就能不用參加勞動?他們不參加勞動是屬於違法行為,而這種違法行為竟然得到政府部門背書!請問將我們的法律至於何地?既然外國人可以不遵守中國法律,你又依據什麼理由拘捕人家?再有為何中國的法律僅僅對於中國人有效?中國人是不是在中國是二等甚至三等公民?請問中國人的尊嚴靠什麼來維護?
如果是假的,請問你編造虛假信息的目的是什麼?是不是為了取悦外國人或者説外國媒體?謊話如果被揭穿,你説的話還有什麼權威性可言?
依照自己的想法説真的就那麼難?依據我國法律規定,所有服刑人員必須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然後分幾個方面闡述,第一,不能用納税人的錢養罪犯。第二,通過勞動學習一技之長。第三,通過勞動緩解由於囚禁產生的精神壓力。第四,我國刑法一視同仁,無論是誰在中國犯罪都要接受勞動教育。第五,一旦發現某人在服刑期間不參加勞動,我們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總而言之一句話,我們就是這麼做的,而且我們認為這種方式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我們法律的目的是追求公平正義的前提下,儘可能減輕犯罪人員的痛苦,並通過服刑使壞人變為好人,最終實現對犯罪分子的改造,儘可能使得罪犯通過服刑完成從壞人到好人的轉變。
領導人多次強調,講好中國故事。什麼是中國故事?這就是中國故事。把我們的行事規則大大方方講出來。相信這種方式的輿論比虛與委蛇的被動防守更有説服力,也更能獲得有正義感的外國友人的認可,至於那些帶有色眼鏡看中國的人,我們又何必給他們多做解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