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醫保目錄新增297種藥品 大病患者藥品費用負擔將大幅減輕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70212-2019-12-26 15:51
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12月26日電(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 耿學清)《北京市關於調整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報銷範圍有關問題的通知》今天公佈,對接國家新版藥品目錄和國家談判藥品,對北京市醫保藥品目錄進行了有進有出的調整,規範了部分藥品的報銷範圍。新政策將於2020年1月1日起實施,適用於北京市城鎮職工、城鄉居民等參保人員。
據北京市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北京市此次調整是對接國家新版醫保藥品目錄,將國家增加的227種常規准入品種全部納入北京醫保藥品目錄,主要是國家基本藥物、癌症及罕見病等重大疾病治療用藥、慢性病用藥、兒童用藥等藥品;將國家談判成功的70種藥品全部納入北京市醫保藥品目錄乙類管理,主要涉及癌症、罕見病、肝炎等治療領域;將國家刪除的藥品全部調整出北京市醫保藥品目錄,主要是被國家藥監部門撤銷文號的藥品及臨牀價值不高、濫用明顯、有更好替代的藥品;對屬於國家衞生部門重點監控使用的“神經節苷脂注射劑”等13種藥品也全部調出北京市醫保藥品目錄。

自2001年起,北京市針對需要長期門診治療、費用較高的大病患者,建立了“門診特殊疾病”制度,其門診治療發生的相關醫藥費用,按照住院報銷比例和報銷標準報銷,且360天內只收取一個起付線。
目前,北京市門診特殊疾病已達到11種,包括惡性腫瘤門診治療、腎透析、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肝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肝腎聯合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心臟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肺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多發性硬化、黃斑變性眼內注射治療。
此次調整將國家談判成功的“阿來替尼口服常釋劑型”等10種藥品納入了現行門診特殊疾病報銷。同時,將門診特殊疾病“黃斑變性眼內注射治療”調整為“眼底病變眼內注射治療”,並將“阿柏西普眼內注射溶液”等2種藥品納入“眼底病變眼內注射治療”門診特殊疾病報銷。
相關藥品納入門診特殊疾病報銷後,大病患者藥品費用負擔大幅減輕。如治療腫瘤的“信迪利單抗注射液”,國家實施藥品談判前,患者年均藥費約24萬元,通過國家談判大幅降價後,患者年均藥費約為9.7萬元,納入門診特殊疾病報銷後,退休職工該藥年均負擔將進一步降低到約1.5萬元。
同時,為對接國家新版醫保藥品目錄,北京市將治療心臟病的“地高辛口服液體劑”等31種藥品報銷類別從乙類調為甲類,進一步減輕了羣眾的用藥負擔。
此次北京市醫保藥品報銷範圍的調整和規範,除了對接國家新版藥品目錄和談判藥品外,其餘的藥品品種和報銷範圍等仍予以保留和沿用,較好地保持了醫療機構臨牀治療和參保人員用藥的連續性。
同時,針對國家談判未成功續約的“託伐普坦”等4種藥品,給予了6個月的過渡期,對於2019年12月31日前已經開始使用的患者,在2020年6月30日前發生的相關藥品費用,可按原報銷規定予以支付。
對通過國家談判納入醫保乙類報銷的70種藥品,國家組織專家制定了嚴格規範的使用管理規定,北京市嚴格按國家規定執行,保障藥品合理使用,防止浪費,提高基金保障效益;對主要在門診使用、非處方藥等231種藥品,按國家規定對限定支付範圍進行了調整,限門診使用和定點藥店購藥時醫保基金予以支付。
對中藥飲片的管理,不予支付的中藥飲片品種與國家醫保藥品目錄保持了一致,將阿膠、鹿茸等45種飲片列為單味或複方使用時均不予支付費用的中藥飲片,將大棗等116種飲片列為單味使用時不予支付費用、複方中合理使用可支付費用的中藥飲片。
為保障新政切實惠及百姓,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衞生健康委專門在文件中明確要求,各定點醫療機構要根據醫保藥品目錄調入、調出藥品情況,及時召開專門的藥事管理會議,對本醫療機構用藥目錄進行調整和優化;要根據功能定位、臨牀需求和診療能力等及時配備、合理使用藥品,不得以醫保總額控制、醫療機構用藥目錄數量限制、藥佔比等為由影響新增藥品特別是談判成功和續約談判成功藥品的配備、使用,保障患者用得上、用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