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曆不能成為西曆的附庸_風聞
乌江自刎-2019-12-27 10:57
我現在寫這篇文章,時間為西曆2018年11月21日,農曆為2018年10月14日,同為2018年。 西曆2018年要在以色列按希伯來曆就是5778年,伊斯蘭教國家或地區按聖歷就是1397年,按中國傣歷就是1380年,按藏曆也不是2018年。他們都獨立於西曆之外,而只有中國農曆成為了西曆的附庸。 西曆好歹有耶穌誕生的傳説或假定作為元年標誌,而農曆只有公元前後,就好像沒有開始的元年也沒有結束的懸浮的東西一樣,總給人以不真實不確定之感,這很不符合事實,也不利於凝結中華民族的意志。 中國作為歷史悠久的文明昌盛的古國,曆法起源很早,上古就有古六歷,黃帝歷、夏曆、殷歷、周曆、魯歷、顓頊歷是也,其實還有豳歷、秦歷等等。 只是中國歷史上缺乏歷史系統觀念,沒有一個從古至今的紀年方法,總是零零碎碎的,給人印象不是一個整體系統,這一缺陷從西曆傳入中國後才有所改變,我們要感謝西曆。 中國古代紀年方法很多,有國王在位紀年、歲星紀年、干支紀年、年號紀年,但帝王在位超過六十年的極少,干支紀年六十年重複一次,重複多次就容易混亂,連完整的王朝紀年都沒有,所以不但不完整而且很混亂。 只是西曆傳過來以後,歷史學家們才由日、月、年一天天的往過去逆推,比如標註明清鼎革之年是公元1644年、唐朝建立於公元618年等,到了東漢西漢之交,西曆用完了,於是開始用公元前標註,從小到大排列,如秦始皇統一中國是公元前221年,夏朝建立於公元前21世紀等。 不過儘管中國曆法缺乏完整性,紀年缺乏系統性,中間還經過多次變換,尤其在明朝末年經過利瑪竇等人的修訂,但中國曆法依然是中國曆法,是獨立的一種曆法,從古至今有傳承,伴隨着中國歷史。所以中國曆法不應成為西曆附庸。 辛亥革命前後仁人志士們在進行政治、軍事鬥爭的時候也沒忘記曆法,曆法在中國來説具有正統意義,改正朔、易服色那就是改朝換代。所以當清朝覆亡之際,不論是黎元洪湖北軍政府或是孫中山南京國民政府都一致的選擇或承認在中國具有極大正統象徵意義的黃帝登基作為中國曆法紀元開始,依此算公元2018年應為黃帝歷4716年。 我不反對用公元紀年,但在振興中華民族,繼承傳統文化中的積極因素這個大時代裏,我反對把農曆紀年當成公元紀年的附庸,在以公元紀年為主的同時,應明確標註農曆也即黃帝曆紀年的年份,如公元2018年,農曆為4716年。 它的意義不在於要跟世界各大民族爭前後,在於告訴世界中華民族淵源有自,是世界一支重要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