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斬殺的“白蛇”與一羣被史書“遺忘”的人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9629-2019-12-28 20:05
在《項羽“貴族”袍子下的跳蚤》一文中,三解為大家描述了“張楚”秩序的表皮,一羣“六國後”的扶立,以及將他們視為“提線木偶”的“張楚諸將”的行為底色,進而揭示了“項氏”叔侄作為“張楚諸將”一份子的“精明”與“從眾”。
在《一個被<史記>遺忘的王朝》一文中,三解又為大家展示了身為帝王的劉邦念茲在茲的正統敍事,以及在波瀾壯闊的秦漢之際,製造了無數白骨的“號令三嬗”,以及他不得不推崇紀念的“張楚”一王。
本文,就是要重述劉邦和他親身經歷的那個大時代的秘密。
一
劉邦這個人物,在大眾認知中有很多種面相,有説是市井流氓的,有説是基層小吏的,有説是楚人餘燼的,有説是遊俠之概的,不一而足。
在遙遠的《其實你一點都不瞭解劉邦》一文中,三解為大家展示了一個在大秦官僚系統中如魚得水的中年“秦吏”,以及他作為大秦一百二十石軍吏所必須擁有的“武猛強健”,為他日後的征戰勝利所積攢的條件,其實已經對傳統的説法有所顛覆。
這裏,先從“高祖斬白蛇”説起。
見《史記·高祖本紀》:
**高祖以亭長為縣送徒酈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豐西澤中,止飲,夜乃解縱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從此逝矣!”徒中壯士原從者十餘人。**高祖被酒,夜徑澤中,令一人行前。行前者還報曰:“前有大蛇當徑,原還。”高祖醉,曰:“壯士行,何畏!”乃前,拔劍擊斬蛇。蛇遂分為兩,徑開。行數里,醉,因卧。後人來至蛇所,有一老嫗夜哭。**人問何哭,嫗曰:“人殺吾子,故哭之。”人曰:“嫗子何為見殺?”嫗曰:“吾,白帝子也,化為蛇,當道,今為赤帝子斬之,故哭。”人乃以嫗為不誠,欲告之,嫗因忽不見。**後人至,高祖覺。後人告高祖,高祖乃心獨喜,自負。諸從者日益畏之。
這段故事人們耳熟能詳,翻譯下就是劉邦以亭長的職務為縣裏送幹活的人到驪山陵墓工地,路上跑了不少,自己盤算着到地方人都跑光了,到老家豐邑西邊的湖泊沼澤停了下來喝酒,晚上就把人都放跑了,自己也準備逃亡,這羣人中有十幾個壯士願意跟隨他,他喝多了就帶着這十幾個人行進,派了一個人探路發現有大蛇擋道,劉邦趁着酒勁上去就把大蛇砍成兩段,又走了幾里地,喝多了,躺下就睡。後面跟着的人來到蛇的地方,看到一個老太太哭訴自己兒子是白帝子,被赤帝子斬殺了,這羣人不信想打她,老太太一下子不見了,這羣人找到劉邦,告訴他情況,劉邦樂得不得了,很是自負,跟隨他的人卻越來越敬畏他。
在《漢書·高帝紀》中,這段記載只是改了幾個字,沒什麼新增信息,另見於《史記·封禪書》:
漢興,高祖之微時,嘗殺大蛇。有物曰:“蛇,白帝子也,而殺者赤帝子。****”
如果是現代人,砍了一條大蛇,絕對想不了這麼多,但是在戰國、秦、漢之際,這個故事就很有現實意義,見《史記·高祖本紀》:
**旗,幟皆赤。**由所殺蛇白帝子,殺者赤帝子,故上赤。
由於這個故事,**劉邦在沛縣初起之時,**就豎起了紅色的旗幟,以對應他的“赤帝子”身份。
現代人讀了這個故事認為是“真事兒”的,恐怕沒多少了,多數還是將其視為“魚腹丹書”和“篝火狐鳴”的神秘主義造勢,也就是“變戲法”糊弄無知羣眾跟着造反。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赤帝子”斬殺的“白帝子”,也就是那條“白蛇”的象徵。
眾所周知,秦始皇定秦為“水德”,服色尚黑,劉邦作為當時的“秦吏”,哪怕是編故事神化自己,也應該是“黃帝子”斬殺的“黑帝子”,或者“黑蛇”,這才合乎“土克水”的基本道理,否則怎麼也沒法和“滅秦”扯上關係。
正因為如此,在《史記索隱》註釋此條時引用:
應注云“秦自謂水”者,**按秦文公獲黑龍,命河為德水是也。****又按:****春秋合誠圖雲:“水神哭,子褒敗”。**宋均以為高祖斬白蛇而神母哭,則此母水精也。此皆謬説。又注云:“至光武乃改”者,謂改漢為火德,秦為金德,與雨金及赤帝子之理合也。
這段註釋包含了幾個信息來源,在“五德終始説”盛行的兩漢,如何將王朝興廢與五行徵應結合,是絕對的政權合法性問題,所以這就出現了兩種解釋:
前者是認可秦為“水德”,而白蛇與“水德相關”,哭訴的老嫗就是“水精”;而後者則依據漢光武帝改漢武帝認定的“土德”為“火德”,秦為“金德”,火為赤色,金為白色,所以,對應“火克金”。
後者也是東漢通行的解釋,見《史記集解》註釋:
應劭曰:“秦襄公自以居西戎,主少昊之神,作西畤,祠白帝。至獻公時櫟陽雨金,以為瑞,又作畦畤,祠白帝。少昊,金德也。赤帝堯後,謂漢也。**殺之者,明漢當滅秦也。**秦自謂水,漢初自謂土,皆失之。至光武乃改定。”
應劭為東漢人,用東漢光武帝改定漢為“火德”,秦為“金德”的説法,來解釋“赤帝子”殺“白帝子”,也就是“火克金”,看起來絕對自圓其説,但作為現代人,我們能夠相信200年前的劉邦能夠預知200年後的劉秀的變革嗎?
這不由得人不懷疑,劉邦斬白蛇起義的故事是東漢人為了塑造了劉邦政權的神性而偽造的故事,但是,“赤帝子”的説法,直接關係着劉邦在沛縣起兵時的旗幟顏色,在其他記載之中也有旁證,漢軍起兵後為“赤幟”,且在西漢末年劉歆撰寫的《西京雜記》中有**“高祖斬白蛇劍”之説**,也就是説,這個故事並非東漢光武帝定漢為“火德”之後杜撰竄入《史記》的。
基本確認了這個故事出自劉邦之手,就揭示了更大的秘密。
二
在《史記·韓信盧綰列傳》中有這樣一句話:
及高祖、盧綰壯,俱學書,又相愛也。
這可能是《史記》中有限的關於高祖本人學問養成的記載,其他如他厭棄儒生,往儒生的帽子裏撒尿,洗腳的時候接見儒生酈食其,以及陸賈提醒他馬上得天下卻不能馬上治天下的道理,一系列的軼事,塑造出的都是一個無心向學,厭棄儒學,乃至於“不學有術”的“浪蕩子”形象。
但是在他剛剛起兵的時代,鄉里豪傑長者對他的看法卻是:
諸父老皆曰:“平生所聞劉季諸珍怪,當貴,且卜筮之,莫如劉季最吉。****”
注意理由,“平生所聞劉季諸診怪,當貴”,也就是我們一直聽説劉邦身上發生了很多神奇的怪事,命裏就該發達。
除了“赤帝子斬白帝子”之外,還有“呂后望氣”的故事,見《史記·高祖本紀》:
**秦始皇帝常曰“東南有天子氣”,於是因東遊以厭之。高祖即自疑,亡匿,隱於芒、碭山澤岩石之間。**呂后與人俱求,常得之。高祖怪問之。**呂后曰:“季所居上常有云氣,故從往常得季。”**高祖心喜。沛中子弟或聞之,多欲附者矣。
**這個故事的“戲法”就比較好變了,劉邦和呂后商量好,每次都讓媳婦找到,再説“雲氣”的説道,**自然就湊得上了,但是,秦始皇經常唸叨“東南有天子氣”,劉邦是怎麼知道的?這個疑點,姑且存疑,後文再提。
同理,“赤帝子斬白帝子”的故事,一樣也可以這麼串通好了演戲。
但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在於,這兩件事情都發生在劉邦“縱徒逃亡”、“聚眾山澤”之後,先是隻有十幾個人跟隨,一直到沛縣令請他“反秦”響應陳勝之時,他的部下才不過百人**(《史記》作“數十百人”,《漢書》作“數百人”)**,他的“神話故事”全都直指“天子”、“赤帝”,乃至於“嗟乎,大丈夫當如此也!****”。
反觀聚眾九百人的陳勝,哪怕是“神化”自己的想象力,也僅限於“大楚興,陳勝王”,兩者的區別是什麼?
是知識,是眼界,在那個時代,更代表着社會的階層。
具體可見《史記·封禪書》:
周東徙雒邑。秦襄公攻戎救周,始列為諸侯。秦襄公既侯,居西垂,自以為主少昚之神,作西畤,祠白帝。
……其後十六年,秦文公東獵汧渭之間,卜居之而吉。文公夢黃蛇自天下屬地,其口止於鄜衍。文公問史敦,敦曰:“此上帝之徵,君其祠之。”於是作鄜畤,用三牲郊祭白帝焉。
……作鄜畤後七十八年,秦德公既立,卜居雍,“後子孫飲馬於河”,遂都雍。**雍之諸祠自此興。**用三百牢於鄜畤。
此為“秦”之始祖祭祀“白帝”之肇始,之後數百年間,才陸續增加“青帝、黃帝、赤帝”的祭祀,至劉邦入關中後,方才補上了“黑帝”,也就是説,唯有“知古者”才能聯繫到“白帝”與秦國諸侯的關係。
而“秦”開始受到“五德終始説”的影響,也就是“五方帝”開始於“五德”掛鈎,要到戰國時代,見《史記·封禪書》:
後四十八年,周太史儋見秦獻公曰:“秦始與周合,合而離,五百歲當複合,合十七年而霸王出焉。”櫟陽雨金,秦獻公自以為得金瑞,故作畦畤櫟陽而祀白帝。
也就是在秦孝公父親秦獻公的時代,秦國的都城櫟陽天上“下金雨”,所以,秦獻公認為自家得到了“金德”的祥瑞,所以在櫟陽建“畦畤”祭祀“白帝”。
秦獻公在秦一統前150多年,“五德終始説”與諸侯秦國的“白帝”崇拜結合,“白帝”也就代表了“秦國”,但是到了秦始皇二十六年併吞天下,官方口徑大改,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始皇推終始五德之傳,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從所不勝。**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賀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節旗皆上黑。數以六為紀,符、法冠皆六寸,而輿六尺,六尺為步,乘六馬。更名河曰德水,以為水德之始。
自此至陳勝發難凡十二年,“裏耶秦簡”顯示,秦朝政府甚至不允許楚人稱豬為豬,而必須按照秦人的叫法為“彘”,這樣的細緻管理,不可能遺漏了沛縣,劉邦這個秦吏更不會不知道“秦朝”已改“水德”,“色尚黑”。
那麼,“赤帝子斬白帝子”的傳説是高祖為了“神化”自身而偽造的,這個知識層次也遠遠超過了平民,而相當於在“知古”的前提下完全否定了秦始皇的“秦朝”法統,而只將其視為“周天子”任命西陲的一介諸侯國。
更重要的是,得到劉邦生前認可的,由秦柱下史,漢朝“計相”張蒼所主持的“漢為水德”的認定工程,絕非無的放矢,見《史記·高祖本紀》:
(漢二年)二月,令除秦社稷,更立漢社稷。
(漢二年)六月,……引水灌廢丘,廢丘降,章邯自殺。更名廢丘為槐裏。於是令祠官祀天地四方上帝山川,以時祀之。
在還沒有全取關中的情況下,劉邦已令廢除“秦社稷”祭祀,換成“漢社稷”,並在四個月後,關中徹底平定後,命令祠官恢復秦國的所有祭祀,也就是説,僅僅是漢王的劉邦,將自己視為“秦國”的繼承者。
正因為如此,儘管史書並未明言張蒼的理論依據,藉助《呂氏春秋》中“十二月紀”體現的“五行相生”論調,“木—火—土—金—水”,“秦國”之“金”恰生“漢國”之“水”。
而這也是漢初真正的官方解釋。
三
結合劉邦的諸多“造勢”傳言,逃亡、起兵前可以算作一類,往往有所節制,只是“貴”、“大貴”、“天下大貴”。
之後,則具體得多,“赤帝子”、“天子氣”,這已經不是“好為大言”了,而是“狂妄無邊”,但是,從劉邦起兵時的舉動來看,他的這種“狂妄”絕非因為“無知”。
見《史記·高祖本紀》:
眾莫敢為,乃立季為沛公。**祠黃帝,祭蚩尤於沛庭,而釁鼓,旗,幟皆赤。**由所殺蛇白帝子,殺者赤帝子,故上赤。
對照下《史記·封禪書》:
**高祖初起,禱豐枌榆社。**徇沛,為沛公,則祠蚩尤,釁鼓旗。
……天下已定,詔御史,令豐謹治枌榆社**,常以四時春以羊彘祠之。**令祝官立蚩尤之祠於長安。
集中説一下,就是劉邦在剛剛聚眾的時候,在豐邑東北十五里的“枌榆社”,有人説是劉邦所居住鄉的“里社”祈禱發願,待到進入沛縣成為沛公起兵時,為黃帝立祠,又在沛縣縣廷之中祭祀蚩尤,而《封禪書》的信息顯示,劉邦可能只是祭祀了蚩尤,因其與“枌榆社”一樣靈驗,才在定天下之後指示地方政府必須以“諸侯禮”的“少牢”祭祀“枌榆社”,並在長安為蚩尤立祠。
我們一般所知就是黃帝戰蚩尤,但在《史記·封禪書》中記錄的秦漢官方信仰之中,要複雜得多:
於是始皇遂東遊海上,**行禮祠名山大川及八神,求仙人羨門之屬。**八神將自古而有之,或曰太公以來作之。齊所以為齊,以天齊也。其祀絕莫知起時。八神:一曰天主,祠天齊。……二曰地主,祠泰山樑父。……三曰兵主,祠蚩尤。……四曰陰主,祠三山。……五曰陽主,祠之罘。……六曰月主,祠之萊山。……七曰日主,祠成山。……八曰四時主,祠琅邪。
也就是説,這“八神”屬於“齊地”的神明信仰,在秦始皇的眼中,屬於僅次於“封禪泰山”的重要宗教活動,而蚩尤在“八神”之中排“第三”,為“兵主”,顧名思義,就是“軍神”、“戰神”。
劉邦此時僅為自立的“沛公”,因為響應自稱“楚國”的陳勝起義,才沿用了楚國的縣官名,相當於自居於陳勝屬下,就去祭祀“兵主蚩尤”,他的志向不問自明。
這也恰恰是上文《一個被<史記>遺忘的王朝》中劉邦本人只承認自居“張楚”陳勝正統之後的核心原因。
按照《史記·秦楚之際月表》的記錄,“沛公初起”為秦二世元年九月,與“項梁號武信君”正在“同時”!
如果從此時算起,**劉邦屬“張楚”,比秦二世二年正月才接到召平“矯詔”的項梁歸屬“張楚”還“早三個月”,**所以,站在劉邦個人的角度,心理足夠膨脹的情況下,**當然可以認定自己接續“張楚”天命大任,“與項梁共立義帝”,也就是説,“義帝”並非“沛公”之君,只是“先入關中者為王”的“主約者”,一個“盟主”、“中人”,直至劉邦入關中受降秦王子嬰,秦國的天命已經自動轉移到了劉邦手中,漢王的社稷取自秦王,而非出自項羽“裂地分封”,**之後的幾年時間,都是為了“止暴定亂”的“天命討伐”。
當然,這只是結論之一,另一個重要的現象對比就是,不知是《史記》漏記,還是當時根本無人顧及,從陳勝到武臣、韓廣、魏王咎、楚王景駒、齊王田儋、趙王歇、韓王成,項梁自號武信君、擁立楚懷王、項羽自為諸侯主伯,所有的政權,沒有一個有記載立國之初“祭祀”、“立祠”的。
在這方面唯一有一些“建樹”的,可能只有陳勝,見《史記·儒林列傳》:
陳涉之王也,**而魯諸儒持孔氏之禮器往歸陳王。**於是孔甲為陳涉博士,卒與涉俱死。
也就是魯國的儒生抱着孔子家族遺留下來的禮器去投奔陳勝,陳勝任命孔子後人孔甲為博士,後與陳勝一同死難。
至於項羽滅後,魯地諸生不降漢,很大程度上應來自於項羽“魯公”之封,君臣之義既然締結,當事君以忠,所以,哪怕面對劉邦的屠城威脅,仍舊堅持己見,也算亂世儒生的一點亮色。
不過,對於太史公這樣的專業人士而言,“禮”、“祭”,都是他非常敏感的信息,哪怕西漢初年官方銷燬了檔案,他的尋訪也不會不重視這些信息,那麼,確實有很大可能就是這許多政權,根本就沒有在這方面下心思,或者説,“沒當回事”。
**這麼一對比,劉邦這個“起於微末”的豪傑,恐怕要比其他“起於微末”者要“高級”不少,**説得直白點,同為“造謠生事”,劉邦的是拿“高級知識分子”、“廳局級以上官員”圈子裏“特殊信息”搞事情,而陳勝則是拿“鄉村知識分子”、“縣處級以下官員”圈子裏的“大陸貨”下功夫。
四
所謂知識改變命運。
劉邦家族距離戰國時代最頂級的“學問家”,遠比其他人近得多。
他的幼弟劉交,受業於浮丘伯,是大儒荀子的再傳弟子,更有意思的是,這樣一位風流人物,在《史記·楚元王世家》中沒有一筆的事蹟,反倒是“羹頡侯”的得名故事寫得繪聲繪色。
如果沒有《漢書·楚元王傳》,很多事實可能我們永遠無從知曉:
**楚元王交字遊,高祖同父少弟也。****好書,多材藝。****少時嘗與魯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詩》於浮丘伯。****伯者,孫卿門人也。**及秦焚書,各別去。
高祖兄弟四人,長兄伯,次仲,伯蚤卒。**高祖既為沛公,景駒自立為楚王。****高祖使仲與審食其留侍太上皇,交與蕭、曹等俱從高祖見景駒,遇項梁,共立楚懷王。**因西攻南陽,入武關,與秦戰於藍田。至霸上,封交為文信君,從入蜀漢,還定三秦,誅項籍。即帝位,交與盧綰常侍上,出入卧內,傳言語諸內事隱謀。
這裏詳細寫明瞭楚元王劉交的師承,又提到了兄弟四人,伯、仲、季、交,劉伯早死,在景駒自立為楚王時,劉邦留二哥劉仲與審食其守家,帶着少弟劉交和蕭何、曹參一起見景駒,又遇到了項梁,一同在薛地擁立了楚懷王,自此後,劉交參與劉邦一系列的戰事,直到劉邦稱帝,仍與盧綰這個“發小兒”一起“出入卧內,傳言語諸內事隱謀”,也就是最親近的個人參謀和傳聲筒。
也就是説,劉交在漢初得天下的過程中是絕對“親貴”的人物,在《史記》中卻不見一字,恰恰印證了三解在《**七國之亂:**一個復仇者聯盟的集體自殺》文中的判斷,在“誅除諸呂”的大變革時代,這位宗室長者站在了齊王劉襄一邊,在之後的文帝一脈統治下,屬於被“禁忌化”的人物,直到改朝換代,很多信息才重新面世。
這些都是題外話,劉交的重要角色,恰恰説明,漢高祖並非厭棄“儒學”,恰是因為幼弟的“多材藝”,而對“儒生”的眼界過高,又通過他秦吏本性的“實用主義”而有所取捨。
見《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
**叔孫通儒服,漢王憎之;**乃變其服,服短衣,楚制,漢王喜。
高帝悉去秦苛儀法,為簡易。……叔孫通知上益厭之也,説上曰:“夫儒者難與進取,可與守成。臣願徵魯諸生,與臣弟子共起朝儀。”高帝曰:“得無難乎?”……上曰:“可試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為之。”
這兩段話都能看出來,劉邦對於“繁文縟節”的厭惡,所以,憎惡“儒服”,討厭“繁禮”,那麼,他的這種討厭的來由是什麼?
恰恰是“知儒”,也就類似於墨子“非儒”,實在學儒之後看到了儒家要求的“厚葬”而憤怒,因為了解,所以厭棄,就算他本人不瞭解,荀子的再傳弟子,漢初諸多儒學大家的供養人——楚元王劉交也不瞭解?
至於説劉邦作為“秦吏”對儒生的厭惡,完全可以理解,一直到東漢年間的王充寫《論衡》時,在東漢這樣一個“儒化程度”遠遠高於戰國、秦、西漢的時代裏,仍然可見對儒生的“厭惡”,見《論衡·程材》:
**文吏理煩,身役於職,職判功立,將尊其能。****儒生慄慄,不能當劇,將有煩疑,不能效力。力無益於時,則官不及其身也。**將以官課材,材以官為驗,是故世俗常高文吏,賤下儒生。
**案世間能建蹇蹇之節,成三諫之議,令將檢身自敕,不敢邪曲者,率多儒生。****阿意苟取容幸,將欲放失,低嘿不言者,率多文吏。****文吏以事勝,以忠負;**儒生以節優,以職劣。
這兩段話比較有代表性,前者説的是“地方長吏”選用屬吏中的“文吏”與“儒生”之別,“文吏”能夠完成複雜的業務,能完成“長吏”交付的職責,所以,“長吏”尊重“文吏”的能力。而“儒生”則哆哆嗦嗦地不能承擔煩劇的工作,在領導有困難的時候,無從效力。
“力無益於時”,自然就沒有官職升遷,而“長吏”又以官來考核你的才能,世俗自然會高看文吏而鄙薄儒生。
後一段話,則是説,世間有耿介之節操,對“長吏”進行行為道德匡正的,往往是儒生,而阿諛奉承,順意取容的,往往是文吏。所以文吏勝在能辦事上,卻在“忠誠”大節上有虧,而儒生的節操優異,卻在奉公稱職上差得多。
注意,《史記·六經叔孫通列傳》中也有類似“力無益於時”的話:
叔孫通笑曰:“若真鄙儒也,不知時變。”
諸生乃皆喜曰:“叔孫生誠聖人也,知當世之要務。”
太史公曰:叔孫通希世度務,制禮進退,與時變化,卒為漢家儒宗。
其實總結一下上文一大段,就是倆字:
“沒用”。
涉及具體業務、職守,儒生百無一用,身為“秦吏”的劉邦當然深知這一點,至於行為匡正,叔孫通、陸賈、劉敬、酈食其都有效驗,並未因為他們的儒者身份而受到排斥,至於制禮作樂,也要等天下大定之後才有必要,這時候,任用、賞賜起來也絕不含糊:
叔孫通因進曰:**“諸弟子儒生隨臣久矣,與臣共為儀,願陛下官之。****”高帝悉以為郎。**叔孫通出,皆以五百斤金賜諸生。
劉邦不是不懂,只是沒到時候罷了。
五
説了這麼多,終於要提到“那羣人”了,可惜的是記載確實太少,還是要從劉邦説起。
在過往的講述中,劉邦的“楚人”身份非常時髦,證據也很多,包括用“楚爵”、“好楚服”之類的,但是,《史記·封禪書》中有一條有趣的材料:
長安置祠祝官、女巫。其梁巫,祠天、地、天社、天水、房中、堂上之屬;晉巫,祠五帝、東君、雲中、司命、巫社、巫祠、族人、先炊之屬;秦巫,祠社主、之屬;荊巫,祠堂下、巫先、施糜之屬;九天巫,祠九天:皆以歲時祠宮中。其河巫祠河於臨晉,而南山巫祠南山秦中。秦中者,二世皇帝。各有時。
劉邦在長安設置的女巫,包含了“梁巫”、“晉巫”、“秦巫”和“荊巫”,在這之中,顯而易見的是“梁巫”地位最高,負責“祠”天、地等,而“荊巫”排位最末。
對於這條記載,《史記集解》中註釋:
應劭曰:“先人所在之國,及有靈施化民人,又貴,悉置祠巫祝,博求神靈之意。”文穎曰:“巫,掌神之位次者也。****範氏世仕於晉,故祠祝有晉巫。****範會支庶留秦為劉氏,故有秦巫。****劉氏隨魏都大梁,故有梁巫。****後徙豐,豐屬荊,故有荊巫。”
意思就是,這些國別的“巫”,正是劉邦祖先遷徙所在之國,先祖範氏世代在晉國出仕,所以有“晉巫”,範氏的支流在秦國為劉氏,所以有“秦巫”,劉氏隨着魏國遷都大梁,所以有“梁巫”,後人徙居豐邑,豐邑又屬楚國,所以有“荊巫”。
**對此,李祖德在《劉邦祭祖考——兼論春秋戰國以來的社會變革》****(《中國史研究》,2012年第4期)**一文中,對於這段記載中體現的劉氏先祖遷徙進行了詳細的考證,指出,劉邦祖先公元前430年被魏國所獲,移居大梁,至公元前275年避秦國進攻而遷楚國豐邑,距劉邦出生19年或28年,而據三解《其實你一點都不瞭解劉邦》考證,應以28年為確。
劉邦家族真正在豐邑的時間並不長,所以《漢書·高帝紀》中説“其遷日淺,墳墓在豐鮮焉”,也就是一家祖孫三代,其祖父豐公、父親劉太公、劉邦本人。
也正因為如此,劉氏祖先墳墓在“梁”的時間遠遠超過在“荊”,“梁巫”的地位也遠遠高於遠祖所居的“晉巫”、“秦巫”和自身所居的“荊巫”。
不僅如此,李祖德還指出,“枌榆社”應為劉氏祭祖之“巫社”,按照禮法,“家”的“社稷”要植樹分明爵位,“枌”是一種白色的榆樹,還是“榆”,而“士”家種“榆”,則劉邦一族當屬“士”的階層無疑。
因為有傳承,有譜系,所以,劉邦家族有“氏”,屬於典型意義上的“六國舊貴族”。
在司馬遷的時代,已經明言姓氏混淆,不再遵循先秦的古制,出土的漢簡中也體現出姓氏合一的特點,而在史書和律令公文中,往往又只稱“名”,不稱姓氏,也就導致了秦朝和之前的戰國末期是否也已經普遍性不在分別“姓”、“氏”而頗多爭論。
但是,正如在《六國舊貴族復辟毀滅大秦帝國》一文中引用的裏耶秦簡“户籍簡”中的記錄,**“荊不更”與“不更”的最大區別,應該就是名前有“氏”,**而在《史記》記錄的秦末大亂之中,卻沒有一個沒有“姓氏”的人物,反觀出土簡牘,“無氏者”絕對佔大多數,當然,這也與相關秦代簡牘多為基層政府運作相關的檔案、公文有關。
也就是説,要麼,《史記》上記錄的“大人物”們,都有後人給他們“添上”了“姓氏”,要麼,就是活躍在秦末漢初歷史舞台上的人們,至少能夠留名青史的,全部都是“士”以上階層的人物,沒有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平民,哪怕是陳勝,也是有“氏”、有“字”、有“爵”的“諸侯子”,所謂的“秦末農民起義”,仍舊是一場不折不扣的“身份戰爭”。
之所以這麼説,證據可****見《漢書·高帝紀》:
帝乃西都洛陽。夏五月,兵皆罷歸家。詔曰:“**諸侯子在關中者,復之十二歲,其歸者半之。**民前或相聚保山澤,不書名數,今天下已定,令各歸其縣,復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又曰:“**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諸侯子及從軍歸者,甚多高爵……**其令諸吏善遇高爵,稱吾意。且廉問,有不如吾詔者,以重論之。”
這份高帝五年詔,發佈的背景仍是高祖定都洛陽之時,所以,其對“諸侯子”優先強調,要對在關中的“諸侯子”復十二年,還鄉的復六年,然後才提及編户齊民的部分,在“又曰”中,則直接指出了“諸侯子”和“從軍歸者”甚多高爵,其實強調的就是“有爵者”。
張家山漢簡《奏讞書》中收錄的“新郪信案”表明,至少到漢高帝六年七月甲辰(二十一日),在西漢的文書體系中,仍舊在區分“諸侯子”和“非諸侯子”,但這種區分的前置文字是“皆故楚爵,屬漢以比士”,後面才是“非諸侯子”,也就意味着這種區分主要針對的是“屬漢”時的身份,入漢之後,則不再強調,而直言其爵。
也就是説,“諸侯子”的必備條件應為“有氏”、“有爵”、“屬漢”。
六
不過,在高帝五年詔發佈後不久,就發生了劉敬、張良勸説劉邦定都關中的事件,劉邦又移都長安**,所以幾個月後,對“諸侯子”的處理又發生了變化。**
見《漢書·高帝紀》:
後九月,徙諸侯子關中。治長樂宮。
後九月就是閏九月,五個月不到,“歸家”的“諸侯子”又得進關中,在這之後的詔書與令文中,就不再單提“諸侯子”了:
(漢高帝十一年)六月,令士卒從入蜀、漢、關中者皆復終身。
(漢高帝十二年)三月,詔曰:“吾立為天子,帝有天下,十二年於今矣。與天下之豪士賢大夫共定天下,同安輯之。……入蜀、漢定三秦者,皆世世復。吾於天下賢士功臣,可謂亡負矣。”
之前三解解釋過,“士”、“卒”在秦漢之際實際為兩個概念,所以,這個“士”實則已經包含了“諸侯子”,因為他們的爵位已經與普遍授“大夫爵”或是“晉爵一級”的“卒”混同了,所以,在漢高祖駕崩之前,這個羣體在法律制度上,已經在累次遷徙和“爵位混同”之後,煙消雲散。
而那些沒有參與戰爭,在戰國、秦朝已經失去“爵位”的,只剩下“姓氏血統”的“士”與“豪傑”,劉邦也沒有忘記,見**《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
(劉敬):夫諸侯初起時,非齊諸田,楚昭、屈、景莫能興。……臣原陛下徙齊諸田,楚昭、屈、景,燕、趙、韓、魏後,及豪桀名家居關中。……上曰:“善。”乃使劉敬徙所言關中十餘萬口。
這個政策的施行,見《漢書·高帝紀》:
(漢高帝九年)十一月,徙齊、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懷氏、田氏五姓關中,與利田宅。
當然,如果只是單純的遷徙,秦始皇也曾遷徙天下豪富十二萬户到咸陽,以及各個名都的商賈到巴蜀等地,並沒有阻止這些“士”的起事,更無法改變他們以血統、姓氏為紐帶構築的身份壁壘。
新興的西漢王朝就找到了新的方式,在張家山漢簡《奏讞書》的22起案例中,有4起為漢高祖時期,都涉及到“自佔書名數令”。
所謂“自佔書名數令”就是:
**令曰:諸無名數者,皆令自佔書名數。****令到縣、道官盈卅(三十)日,**不自佔書名數,皆耐為隸臣妾,錮,勿以爵賞免。舍匿者與同罪。
這條令文,最早見於漢高帝八年十月己未的案件,也有學者認為,可能是高帝五年詔的一部分定為令文,不過重點不在這裏。
重點在於,“自佔書名數”,“自佔”就是自行主動申報,“書”自然是書寫,“名數”即名字與相關信息,代指户籍,也就是説,要求自己申報户口,這一制度,對於普通的百姓、逃奴而言,最大的價值當然是確認身份,哪怕是秦朝的奴婢、刑徒也可以藉機洗白成為庶民。
對於“有爵者”的意義無疑更大,“自佔書”,恰恰可以讓“有爵無氏”者添加“姓氏”,而偏偏在漢高帝五年之後,天下絕不缺少“大夫爵”,至少60萬人,哪怕是“七大夫”、“公乘”以上的“食邑封君”也不在少數,這一制度的施行,無疑是一次混淆姓氏的大狂歡。
如果説,漢高祖遷移關中的十數萬口算是個基數,再加上一、兩萬名曾經為漢朝服務的諸侯子和家口,二十萬“血統貴族人口”不算少了,佔當時天下總人口1500萬—1800萬的1/75或1/90。
一旦這個數字變成60萬户300萬人,比例就達到了1/5或1/6。
前者,或許還算是“稀罕物”,自矜血統、家門還有可能,後者,恐怕想“貴”也貴不起來了。
當然,這或許正是漢高祖劉邦所期待的。
畢竟作為親身經歷過秦末大亂的人物,他應該深知“這羣人”的“同氣連枝”的可怕。
七
由於史料缺乏,我們可能永遠都無法復原劉邦的認知,只能猜測一二:
楚將項燕自殺之地在“蘄縣”****,其子項梁在櫟陽入獄,是“蘄縣獄掾”曹咎寫信給“櫟陽獄掾”司馬欣得以脱罪,項梁由此率宗族避仇江東,殺人大罪,在綿密的秦法體系下,竟然因為兩個“令史”,也就是“刀筆吏”的書信就抹平了,而這個前罪犯,在秦吏的眼皮子底下,鑄造大錢、聚集甲兵、蓄養死士、訓練賓客,一郡長吏還對他禮遇有加?
如果只是這些還就算了,****秦二世元年七月,陳勝首義的大澤鄉,就在**“蘄縣”。**
見《史記·陳涉世家》:
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從民欲也。袒右,稱大楚。
攻大澤鄉,收而攻蘄。蘄下。
乃令符離人葛嬰將兵徇蘄以東。攻銍、酇、苦、柘、譙皆下之。
在“蘄縣”境內詐稱“項燕”,攻大澤鄉後,又攻“蘄”****,所謂“下”,註釋説,“兵臨而即降也”,此時陳勝、吳廣的兵馬,滿打滿算,攻克一個“大澤鄉”,也不過獲得個把“亭部”的“五兵”儲備,仍舊是“斬木為兵”的水平,人數也不可能擴張多少,****重點,恐怕就在這個“降”字上。
而“蘄縣獄掾”曹咎當然沒有理由跟隨項梁宗族避仇,肯定還在縣中**,他起到了什麼作用呢?史無明載,當他再次於史書中出現,已經是楚漢之爭守成皋,職務是西楚的“大司馬”,位高權重,**我們只能猜測,他很可能早在陳勝時代,就參加了“首義”,併為“陳王”貢獻了“第一桶金”。
**要知道,劉邦僅僅以沛縣一城之地,“少年豪吏如蕭、曹、樊噲等皆為收沛子弟二三千人”,一鄉到一縣,不是簡單的人力數字的疊加,還有“縣倉”中的糧食,“少內”的錢幣、物資,“庫”中足夠武裝數千人的兵器,**如果説之前他們是“亂民”,此時就已經變成“叛軍”了。
自此之後,“楚兵數千人為聚者,不可勝數”,這些人並不需要陳勝出兵攻打他們所在的郡縣,只需要將“守、令、丞”引出治所,當地的“豪傑少年”就會斬殺長吏、聚眾為兵,當然,非常弔詭的是,這種情景只是出現在********“楚地”、“齊地”************,“魏地”、“趙地”、“燕地”、“秦地”和“韓地”,都像“靜坐”一樣在等待“新主”的到來,大權仍舊掌握在秦吏手中,只有在“起義軍”保障了他們的安全之後才會投效新朝。
****毫無疑問,劉敬所説的“夫諸侯初起時,非齊諸田,楚昭、屈、景莫能興”絕非虛言,****但絕非因為他們是什麼“既得利益”的“舊貴族”,而恰恰應該是“人口比例”的因素使然。
楚國長期施行的類似“西周”的軍事移民政策,讓淮北、淮南、江南的城邑據點,擁有更大比例的並不富裕的“有氏家族”,齊國的情況也類似,所謂的“宗強”,本質上就是人多,而非“大量佔有土地”的“豪富”,這也讓他們躲過了秦始皇以財富標準劃線的強制移民。
****也正因為如此,反秦的“齊”、“楚”豪傑中應該充斥着像劉邦家族這樣仍需致力稼穡的“士”,儘管他們擁有遠遠超過自身經濟條件的知識、見識和武勇,****在秦帝國的治下,最好的上升通道,也不過就是成為“亭校長”、“令史”,乃至於“郡卒史”,為一羣在秦國舊地犯過法或是因能力有限才被派遣到“新地”任職的“長吏”們服務。
這種境遇當然不能夠令他們滿意,所以,在有記載的反秦秦吏中間,有**蘄縣令史曹咎、沛縣令史蕭何、曹參、夏侯嬰,東陽令史陳嬰,泗水郡卒史周昌、周苛,上谷郡卒史韓廣,**他們都是本地的實權派,也是最熟悉秦制、秦吏的羣體,他們對秦帝國的失望與他們在“有氏者”圈子中的“人脈關係”發生化學反應,當然會引發基層統治的“雪崩”。
他們當然不是為了“復辟”舊時代,他們只是為了“找工作”罷了。
但非常致命的是,秦帝國在10幾年間施行的錯誤財政政策和巨大的管理成本(見《翻翻大秦帝國的錢袋子》),早已將“內史地”這個“基本盤”榨乾耗盡,別説沒有能力再打一次統一戰爭,哪怕是全面停戰,咸陽的朝廷也是挺不過兩年的,一個最直觀的例子就是漢二年的“關中大飢”。
所以,漢高祖改變了一切。
除了綿密嚴苛的“秦法”,因為那是用來壓榨底層老百姓的,而他們從來都沒資格開口説話。
(本系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