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請冷靜?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4027-2019-12-30 10:35
作者:沈萬三老沈 來源:財經早餐(Femorning)

12月25日,新華社消息,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分組審議民法典草案,就離婚冷靜期等問題展開討論。
新聞一出,“離婚冷靜期”作為熱搜高頻詞彙,在至今的一週時間內,都高居熱搜不下,民眾討論之勢空前激烈。
什麼是離婚冷靜期?
簡單地説,就是中國現行的“上午扯個離婚證,下午就離婚成功了”的離婚程序將被顛覆,離婚難易度將被根本性改變。
在離婚冷靜期的熱議背後,是“離婚”本質的改變。當下的“離婚”,不僅是一個情感問題,更是經濟問題、社會問題,甚至是制度問題。
離婚成本
民政部數據顯示,從2003年起,我國離婚率連續15年上漲,由1987年的0.55‰上升為2017年的3.2‰。
如果將時間範圍拉長,可以看見,**從1985年至2002年,離婚率呈現一條平緩的直線,波動不大;**自2003年起,離婚率呈現一條穩定、快速上升的直線,也是從2003年起,離婚率連續15年快速上漲。
**從經濟學角度看,這背後,折射出的是複雜的“離婚成本”問題。****離婚成本高,離婚率低;**離婚成本低,離婚率高。
以上世紀80、90年代甚至更早之前為例,中國的離婚率始終平穩又低。關鍵的原因就是:離婚成本高。
高在哪裏?
高在五千年傳統文化施加於“離婚”當事人的社會壓力、道德壓力、以及女性的經濟生存壓力。
東方文化,傳統要素之一就是“恥感文化”。儒家和法家,都非常強調“知恥”的重要性。歷來,“禮、義、廉、恥”並稱為四德,五千年來都被當做為人處世的根本。而“離婚”,在傳統文化中,都被視為“恥”的象徵。老一輩人經常會講一句話,“離婚?不怕被人戳脊梁骨戳死啊”,就是這一恥感文化的最形象反應。
因此,這一離婚成本的打破,首先在於恥感文化的打破、甚至是制度的打破。
1931年,“末代皇帝”溥儀的淑妃文繡,正式向法院起訴,要求與溥儀離婚,造成了轟動一時的“刀妃革命”。在這場軒然大波中,無法忽視的一個因素即是:****“離婚”,開始與“進步”劃上了等號。
飽讀詩書的文繡從小接受教育,成年後,更接受了進步思想的洗禮:“現今是中華民國時代,法律上寫着男女平等,而溥儀早已被攆出皇宮,是平民一個,不是什麼‘皇上’了,他也得守法,平等待人。應該請個律師,同他離婚,索要撫養費。”正是這番思想,使文繡以一介女性的身份,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向曾經的皇室成員提出離婚。刀妃革命的離婚案,似一記警鐘,敲響了矇昧中的中國婦女。
事實上,在當時,刀妃革命正是“婦女解放”等進步思潮下的一個激烈標誌。1919年,青年女子趙五貞因婚姻問題而死,引起了社會強烈反響,毛澤東在12天的時間裏連續發表9篇文章,提出“最要緊的是婚姻命定説的打破,婚姻自由、戀愛自由的大潮接着便將氾濫於中國大陸”。
離婚問題從此成為“思想進步”的前沿陣地,被賦予了厚重複雜的制度色彩。
至現代,隨着女性經濟獨立、經濟地位的迅速崛起,更多的女性不僅從離婚的恥感文化中走了出來,更獲得了離婚後的生存能力,這就使離婚的成本大大降低。民政部消息,在全國離婚糾紛一審審結案件中,73.4%的案件原告為女性。
因此,“離婚冷靜期”所帶來的全民熱議,是有道理的。從成本角度看,離婚冷靜期大大增加了時間成本、難度成本,總的來説,它使好不容易降低的離婚成本,又再一次上升了。
成本上升
那麼,離婚成本的上升,是中國獨有的現象嗎?
並不是。
事實上,**在此之前,中國的離婚成本可以説是“世界最低”。**縱觀全世界,離婚的成本都很高,“離婚冷靜期”是通行的一種做法。
比如,**加拿大:**婚姻破裂而且分居達一年者,才准許辦理離婚手續,除非已有虐待等證據;
**美國:**普通離婚程序中,需要經過6個月的等候期之後,離婚手續才會辦理完成,夫妻關係才可以終止;
**英國:**婚姻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作出離婚聲明後,須經過9個月的反省與考慮期後,如果離婚申請人和當事人都認為婚姻無法維持,則准許離婚;
**韓國:**申請離婚的夫婦如有子女,必須經過3個月的“熟慮期”,如無子女,則“熟慮期”為1個月。
12月25日,**人民日報發起針對“離婚冷靜期”的調查。****截至12月27日,已有近20萬網民參與投票,話題度和參與度都空前激烈。**結果顯示,55.2%的人不支持,28%的人選擇支持,其餘人士表示旁觀。
問題顯而易見。
為什麼一個全世界通行的做法,在中國會遭到超過一半人、如此強烈的反對呢?
原因有二。
第一,“離婚冷靜期”有與“人口政策”掛鈎之嫌,女性反對“催生信號”。
在提倡“男女平等”的現代文明中,極其重要的一條就是,生育自由。生育對女性而言不再是“義務”,而是“權利”。而離婚冷靜期,無疑使這一權利蒙上了陰影。
第二,婚姻中一旦出現嚴重的受害者,離婚冷靜期可能會成為受害者的喪鐘。
男女雙方由於天然的力量不對等,處於弱勢地位的女性很容易成為暴力受害者。而婚姻制度中的一個矛盾點就在於,對“家庭糾紛”的難定義。
如果沒有證據表明施暴行為具備主觀故意性、行為持久性、目的控制性及後果嚴重性等四個條件,施暴行為就可被定性為“家庭糾紛”,嚴重性會大大降低。
紅星新聞消息,2017年,被家暴的董女士在起訴離婚後,整整兩年後才被准予離婚,期間多次遭遇丈夫的暴力威脅,一時成為社會熱點話題。注意了,這還是沒有設置離婚冷靜期的情況,如果設置了離婚冷靜期,像董女士的境遇,是否會更危險?值得所有人警惕。
**那麼,離婚冷靜期是否毫無用處呢?**也不盡然。
它被提出的初衷,是對婚姻的慎重態度。
已經結婚的、或者結過婚的人都知道,婚姻中最不講什麼?最不講道理。在不犯法、不違反道德的情況下,往往不講究講道理的婚姻都差不到哪裏去,揪着道理不放的十有八九會離。鋼鐵直男是失敗婚姻的典型代表,老婆都怒火中燒了,他還能説“咱們應該講道理”。老沈就想跟這類小兄弟説説了:你都不抱抱她道個歉,你還指望老婆跟你講道理?做夢。嗓門一大,離就離了。
**以家庭為單位的社會組成,因婚姻的日益兒戲化,正在有越來越浮躁的趨勢。**離婚冷靜期的設計初衷,正是降低這種兒戲化、浮躁化。
**不可否認,離婚冷靜期是一把利劍。**一旦出鞘,必將斬落些什麼。
以四川安嶽為例,2018年,四川安嶽試水“登記離婚冷靜期”5個月。結果顯示,**九成夫妻冷靜後沒離。**效果可謂十分驚人!
值得人警惕的是,這九成結果的當中,離婚冷靜期斬落的是婚姻的兒戲化、浮躁化,還是婚姻受害人的抗爭機會、自救機會,值得整個社會深究、辨析。
實用主義
不可否認的是,在“結婚”“離婚”日益成為社會爭論焦點的背後,深層次的原因是婚姻不再僅僅是浪漫主義的產物,它更是實用主義的產物。
以美國社會為例,美國離婚率在2008到2016年下降了18%,主要歸功於“80後”和“90後”的離婚率顯著降低。起到關鍵作用的並不是離婚冷靜期,而是晚婚晚育。
馬里蘭大學等諸多研究機構的研究表明,美國的婚姻正呈現出諸多新特徵:比如,婚姻雙方受教育程度更高、財務更穩定、已婚女性首次比未婚女性更可能擁有大學學歷、婚姻雙方更注重結婚所能帶來的諸如社保和税收優惠等合法利益。
“越來越令婚姻穩固的,不是感情,而是利益和理性。”
這似乎是一個啼笑皆非的黑色幽默。
無論如何,歷史的轉折點似乎都已到來:在婚姻跳脱“傳宗接代”的傳統文化框架之後,隨之而來的倫理、經濟、制度問題,都給婚姻雙方和社會制度制定者,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
朋友們,您支持設立離婚冷靜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