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中院:“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今日開庭
據微信公眾號“温州法院”1月4日報道,1月4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由温州中院常務副院長陳有為承辦並擔任審判長,還首次組成七人合議庭審理。
被告人鍾元,男,1991年6月出生,漢族,中專文化程度,務工人員,四川省金堂縣人。因本案於2018年8月28日被樂清市公安局逮捕,同年11月8日温州市人民檢察院向温州中院提起公訴,温州中院於同日立案。
温州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鍾元因賭博在網絡借貸平台欠下債務,預謀在從事滴滴順風車業務時伺機搶劫女乘客財物。2018年8月23日,被告人鍾元第一次伺機搶劫女乘客未果。2018年8月24日,被告人鍾元在從事滴滴順風車業務時,採取持刀威脅、膠帶捆綁的方式,對乘客被害人趙某某實施了搶劫、強姦行為後殺人滅口。提請對被告人鍾元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庭上,被告人對指控事實供認不諱,對其犯罪行為表示後悔,願意接受法律制裁。辯護人提出被告人第一次搶劫系犯罪中止而非預備,且有坦白、悔罪等情節,請求從輕處罰。
因涉及個人隱私,根據法律規定,温州中院以不公開開庭方式進行審理,案件將定期進行宣判。
【閲讀延伸】
據温州網此前消息,去年8月25日上午,一條“樂清一女子乘坐滴滴順風車失聯”的信息在網上瘋傳。據微博網友Super_4ong稱,樂清一名23歲姑娘乘坐滴滴順風車後失聯。該女子昨天下午1時從樂清飛虹南路上車,原本下午2時40左右可抵達目的地永嘉上塘。

圖自微博
該名網友提到,女孩約在兩點十分左右給好友的微信中提到“司機開的山路沒有一輛車,有點怕”,約兩點十五分左右給另一好友的微信中提到“救命、搶救”,隨後失聯。該信息,尚未得到警方的進一步確認。
8月25日上午,温州新聞網記者經多方核實,該名女子已經遇害。樂清警方相關負責人表示,具體情況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另據微信公號“温州檢察”消息,“女孩滴滴順風車遇害案”發生後,温州市檢察機關第一時間派員赴公安機關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2018年10月26日温州市檢察院受理審查起訴後,立即組織精幹力量全面細緻核實證據,於11月6日對被告人鍾元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從快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