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北京企業社保徵收暫緩移交税務
據北京日報1月5日報道,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可以繼續去人社部門給職工繳納社保了,因為最近網傳的企業社保暫緩移交税務一事,有了明確説法。北京日報記者1月5日獲悉,國家税務總局北京市税務局公佈了“關於徵收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的通知”,其中並未涉及企業社保問題。
通知稱,根據國税地税徵管體制改革相關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交由税務部門徵收。
按照北京市政府統一部署,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繳費方式、辦事地點不變,税務部門在市、區兩級社保中心派駐税務幹部,為繳費人提供“一站式”聯辦服務。與此同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方式和街鄉、村組、學校等單位代辦渠道、辦事地點不變。
最為值得關注的是,該通知涉及的只是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兩大羣體。對於參保人數最為眾多的企業,該通知並未提及。
此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税地税徵管體制改革方案》,曾明確規定從2019年1月1號起,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在內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將交由税務部門統一徵收。
北京日報記者就此致電北京人力社保熱線12333,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北京市徵收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的業務確實已經移交給了税務部門,而徵收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費的業務暫時仍主要由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門負責。
對於企業社保徵收暫緩移交税務的原因,有觀點認為,過去有些企業並未按照職工的實際工資來繳納社保,而是按照相對較低的標準繳納社保費用。而税務部門直接掌握着企業的工資數據,社保費用徵繳一旦由税務部門來接管,企業或必須按照職工實際工資來繳納社保費用,可能明顯加大民營企業的社保壓力。
還有業內人士分析,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涉及到的人數、數據、情況繁多,前期工作未徹底完工也可能是延緩移交的原因之一。
2018年人社部、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國家醫療保障局等多部門在“改革社會保險費徵收體制”答記者問時也曾表態,將按照國務院精神,認真分析測算,抓緊研究提出適當降低社保費率、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的政策措施。
北京日報記者還發現,此前包括青島、山西、湖北等多地税務機關網站已經發布公告,均明確了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交由税務部門徵收,但是也均未提及企業養老保險的移交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