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要求房東納税?當事街道:與個税抵扣無關
北京頭條客户端1月8日消息,日前,社交媒體上傳出,深圳市龍崗區布吉街道要求出租房屋並取得租金收入的居民辦理納税申報手續。北京青年報記者上午以房主身份致電該街道管理中心。對方表示,該通知確實是其街道發佈的,但是與抵扣個税沒有關係。

日前,一張“個人房屋租賃納税通知”在社交媒體流傳。通知要求:“受税務部門委託,經查你(單位)出租房屋並取得租金收入,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管理法》二十五條規定申報納税,根據上述法律和《深圳市出租房屋管理若干規定》,限你(單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內到管理中心辦理納税申報手續。逾期未辦理的,將報税務部門進行處罰。”落款為深圳市龍崗區布吉街道社區網絡管理中心。
今天上午(1月8日),北青報記者以房主的身份諮詢了該中心,對方接線人員表示,確實有這樣一份通知下發。“下發給了轄區內的出租房屋的住户。”而對於為何有轄區內出租房屋信息,對方表示早已經對轄區內出租房屋情況進行了逐户登記,並非因為個税申報。北青報記者也注意到,網傳的該通知落款時間為2018年12月14日,此時個税抵扣申報尚未進行。
該接線人員稱,對於出租房納税,並不是最近才開始的。這一通知只是起到提醒房主的作用。而具體到需要繳納的税額也會根據公示的當地區平均租金來核算,如果出租金額小於平均租金,房主也可以自己申報。總得來説,租金在3萬元以下的住宅需交租金4.5%的税款,商鋪需交租金5%税款。
對於通知中的不按時繳納會被處罰一事,該接線人員表示,目前對於到該中心辦理繳税業務的不收取滯納金,關於處罰,該中心並不是職能部門,沒有處罰權利。
記者 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