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租房税率12%?税務部門:民用住宅出租税率5%
北京青年報1月8日消息,日前,網傳因房東擔憂額外繳税,要求租客不許填報地址用來抵扣個税。更有公眾號撰文稱,房主擔心因此“被税”,並稱單房產税一項就要徵收12%。但是,北京青年報記者今日(1月7日)向税務部門證實,登記為普通住宅且用作民用出租的住房,其徵收的綜合税率為5%。
個人所得税APP顯示,要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需要填報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證件類型和號碼,或者出租方單位名稱及納税人識別號(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租賃起止時間等信息。但是眾多網友跟房主索要這些信息卻遭到拒絕。
近日,一篇題為《房東跟租客説:你要是申報租房抵扣個税,房子就不租給你了!》的文章中稱,房東算了一筆賬:你拿我的信息去申報個税抵扣,過不了幾天税務部門就會通知我去“開發票”,單房產税一項就需要交納360元(全額租金3000元乘以12%),這還沒算增值税和附加税等!你申請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能省100元,至少要墊進去500元。
也有網友在社交媒體上反映,自己向房東索要其身份信息,但遭到拒絕,房東以提交信息後可能被徵税為由,規勸租客不要申報個税租金扣除,甚至有房東還表示如果繼續申報就要租客退房。
事實上果真如此嗎?北青報記者諮詢了北京地區税務部門。相關税務辦事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在北京地區,是按照房屋性質來區別徵收的。房屋性質為住宅的,且承租人用來自住的普通出租房屋,其徵收税率為5%。“網傳的12%的税率是用於大型規模的商業用地的出租,比如商家出租廠房、倉庫等。需要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此外,該人士表示,即使通過中介出租房屋,中介也沒有權利代為收税,而是需要房主到税務部門開具發票時,補上5%的徵收額。
而對於網友擔心的會不會因為填報了租房地址,房東被税務部門追繳税費一事。據央廣網消息稱,專家認為此舉現階段很難實現。專家認為,個税抵扣相關工作還處在填報和收集信息的階段,由於申報量很大,“門牌號填錯一個數”,都可能對核對工作造成一定困擾,就人力和物力成本而言,税務部門去找房東一一核對並不現實。新規只是要求留存房租合同等備查,並沒有要求提供完税發票和付款記錄,同時抵扣基數不是租金額度而是定額,這就表明本身政策已經釋放了一定的制度善意。12366工作人員表示,税務部門會不會根據填寫內容讓房東補税,“目前沒有明確的口徑”。
另據上觀新聞消息,對於目前網絡中廣泛流傳的“房東需要承擔10%以上租金税率”的言論,上海某正規私房出租代徵點表示,根據相關文件,目前上海以租金除以1.05作為為計税收入,若計税收入達到3萬元及以上,其綜合税率為5%,若計税收入在3萬元以下,綜合税率為3.5%。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也予以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