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魯多稱康明凱有“外交豁免權” 中方:貽笑大方
【文/觀察者網 王慧】
加拿大總理真着急了,一着急就容易“説錯話”。
憑空指責中國拘押兩名加拿大人是“完全出於政治動機”後,他又拋出了中國應該放人的新“藉口”——中國沒有尊重停薪留職的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的“外交豁免權”。這一説法連加拿大官員們都聽不下去,紛紛強調:康明凱旅行時沒有外交護照。
1月14日,外交部新聞發言人華春瑩就此作出回應,康明凱均不具備《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規定的外交豁免權。康明凱不是現任外交官,此次是持普通護照、商務簽證來華,是因為涉嫌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活動而被有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12日報道,特魯多當地時間11日在該國工業城市里賈納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將康明凱事件和加拿大拘捕華為公司高管孟晚舟進行對比,稱加拿大是應美國的引渡要求,依法逮捕孟晚舟。而中國則是“任意、不公正地”拘捕了兩名加拿大公民。
特魯多説,加拿大在孟晚舟事件上盡到了自己的義務,孟晚舟很快進行了聽證會,已經獲得保釋,並回到自己在温哥華的家中。而中國“在其中一個案例裏,不尊重外交豁免權”。
他稱,加拿大政府已經着手與中國及其全球盟友們一起處理這件事了。加拿大會繼續強調“司法獨立和法治的重要性”。

加拿大前外交官、國際危機組織分析師康明凱
可是,特魯多所謂的外交豁免權是什麼?康明凱享有這一權利嗎?
外交豁免權指一國派駐外國的外交代表(不論是常駐代表或臨時使節)享有一定的特殊權利和優遇。加拿大《環球郵報》稱,根據外交豁免原則,外國外交人員可以被所在國驅逐出境,但除特殊情況外,不會受到起訴威脅。
康明凱雖然是加拿大前外交官,但他在上月被拘押後,加拿大官員曾多次表示,他不再享有外交豁免權,因為他目前不是大使館認可的僱員。
一位接受CNC採訪的政府官員也稱,康明凱在旅行時並未持外交護照。
加拿大前駐華大使趙樸則表示,他確信康明凱沒有外交豁免權,特魯多有可能是“説錯話了”。“很明顯,當你無薪休假時,你必須攜帶普通的藍色護照旅行。中國人是知道這一點的,因為如果他是帶着外交護照旅行的話…他可能就不會被抓了。”
至於康明凱為何享有這一權利,特魯多並沒解釋。加拿大外交部拒絕對康明凱的狀態進行評論,並推給總理辦公室。總理辦公室也拒絕解釋為什麼加拿大政府認為康明凱擁有外交豁免權。

加拿大總理特魯多
康明凱目前受僱於國際危險組織,這一組織在中國並沒有備案。外交部發言人陸慷曾表示,如果沒有備案,其人員在中國從事活動就已經觸犯和違反了2017年剛剛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環球郵報》稱,特魯多發表上述評論時正面臨來自國內保守派反對黨越來越大的壓力。反對黨不滿特魯多對此問題的處理。“很明顯,特魯多對外交的天真態度並不奏效。”保守黨議員奧圖爾説。趙樸也警告説,特魯多目前的做法可能使他錯失良機。
1月14日,外交部新聞發言人華春瑩主持例行記者會,就加拿大總理特魯多指責中國“任意和不公平”地拘押兩名加公民做出回應。
華春瑩表示,我看到了有關報道。中國有關部門依法辦案,所謂中方“任意和不公平”拘留加方公民的指責是毫無根據的。關於豁免問題,我想建議加方有關人士表態前,首先認真學習和研究《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和國際法,不要似是而非、貽笑大方。
無論從何種角度看,康明凱均不具備《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規定的外交豁免權。康明凱不是現任外交官。康此次是持普通護照、商務簽證來華,是因為涉嫌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活動而被有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根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及國際法,不享有豁免權。
至於加方稱所有國家都需尊重司法獨立,華春瑩稱,加方應首先拿出實際行動來,證明自己是司法獨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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