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總理稱中國隨意作死刑判決 中國外交部:加方缺乏法治精神
【觀察者網綜合報道】
加拿大總理特魯多公開指責中國法院判處加籍毒販死刑是“武斷”行為後,中國外交部今天(15日)作出強勢回應:加方有關人士的言論缺乏最起碼的法治精神,講這話之前有沒有認真學一學中國法律?
14日,加拿大籍被告人謝倫伯格因走私毒品罪,被判死刑。據人民日報客户端1月15日報道,外交部新聞發言人華春瑩當天在例行記者會上,就加總理特魯多稱中國“隨意”作出死刑判決一事回應表示:“加拿大方面有人説中方‘隨意’判決,此言實在是差矣。”

圖自微信公眾號“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
她質疑道:“有關人士講這話之前有沒有認真讀一讀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此案發布的信息?有沒有認真學一學中國的有關法律?”

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 圖自人民日報客户端
華春瑩指出,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的相關信息十分具體詳盡,被告人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夥同他人走私冰毒222.035千克,其行為構成走私毒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外交部還強調,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認的嚴重罪行,社會危害極大,各國均予以嚴厲打擊,中國同樣嚴懲不貸。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就是法治精神。加方有關人士的言論缺乏最起碼的法治精神,我們對此表示強烈不滿,敦促加方尊重法治,尊重中國司法主權,糾正錯誤,停止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
據加拿大環球郵報此前報道,特魯多14日聲稱,加政府對謝倫伯格案件“極為關注”,強烈譴責中國決定實施死刑,指責中國“武斷行事”,並表示加拿大政府將盡一切努力説服中國不要處決謝倫伯格。

特魯多發表公開講話 截圖來自加拿大CBC
對此,《環球時報》14日發表社評稱,**武斷的是加拿大方面,而非大連法院;中國刑法對毒品罪的規定一向嚴厲明確,過去外籍人士早有先例,對謝倫伯格的判決是中國司法主權的一次常態表現。**而西方輿論對孟晚舟案件進行無理推測,是對中國法律的粗暴輕視。
14日,特魯多還意圖指責中國拘押兩名加拿大人——前駐華外交官康明凱和商人斯帕弗是“完全出於政治動機”,並拋出中國應該放人的新“藉口”——沒有尊重停薪留職的康明凱的“外交豁免權”。
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14日也明確指出,康明凱均不具備《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規定的外交豁免權。康明凱不是現任外交官,此次是持普通護照、商務簽證來華,是因為涉嫌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活動而被有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