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外長稱已經請求中國饒加籍毒販一命 外交部回應
最新消息,據環球時報報道,在16日的外交部例行發佈會上,有外媒記者問中方是否願意聽取加方的請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反問該記者,“你問中國願不願意聽加方的請求,不知道加方領導人以及某些政客虛心和真心聽取了中國的嚴正立場了嗎?”
華春瑩説,我們已經很清楚地表明瞭這個案件的嚴重程度。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認的嚴重罪行,社會危害極大,各國都予以嚴厲打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真正的法治精神,加拿大一直説自己是法治國家,我們希望能夠真正用行動來體現對法治精神的尊重。
華春瑩稱,中國是法治國家。根據中國憲法的規定,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按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不會受到行政機關干涉。
此前報道:
【文/觀察者網 王慧】
加拿大外長弗裏蘭15日宣稱,加拿大政府已經請求中國饒14日被判死刑的毒販謝倫伯格一命。
觀察者網注意到,弗裏蘭在講話中完全沒有提及謝倫伯格的“毒販”身份,而是用“加拿大人”代替。
1月14日,大連中級人民法院對加拿大籍被告人羅伯特·謝倫伯格以走私毒品罪判處死刑。謝倫伯格被控企圖將222千克冰毒運往澳大利亞,且為該起販毒案的主犯。中國刑法明確規定,涉嫌毒品犯罪行為的,符合相關情況可以被判處死刑。
據加拿大廣播新聞網(CBC)當地時間15日報道,弗裏蘭稱,“我們(特魯多政府)已經和中國駐加拿大大使談過,請求中國仁慈。”“加拿大對待死刑的立場是一貫的、長期的。加拿大沒有死刑。我們認為,這是不人道且不恰當的。加拿大人無論在哪裏面對死刑判決,我們都會發聲反對。”
弗裏蘭稱,她昨天和謝倫伯格的父親通了電話,他的父親在情緒上非常激動。

CBC報道截圖
當被問及加方是否會升級溝通級別,由加拿大總理特魯多與中國最高領導人溝通時,弗裏蘭稱,目前兩國官員見正在進行大量對話。
“我親自和中國大使談了兩次,”弗裏蘭稱,“他和這裏有很多聯繫。我們和中國政府之間保持着多級別的聯繫,持續對話非常重要。”
事實上,加拿大全球事務部週二向CBC證實,他們2015年就曾給與因走私毒品而被處決的加拿大人領事協助,甚至時任總理哈珀親自請求也沒成功。
據加拿大《多倫多星報》早前報道,加拿大前駐華大使聖雅克(Guy Saint-Jacques)稱,兩名華裔加拿大人在他擔任駐華大使期間遭到審判和處決。
聖雅克在接受CBC“權力與政治”(Power & Politics)節目採訪時稱,加拿大隻給其中一人提供了領事協助,因為另一名加拿大人是持中國旅行證件入境的。
聖雅克稱,當時加拿大前總理哈珀(Stephen Harper)、前總督約翰斯頓(David Johnston)都曾親自參與其中請求中國寬大處理,但都沒成功。聖雅克認為,加拿大政府對謝倫伯格案寬大處理的請求不會改變中國政府的態度。
儘管謝倫伯格案讓中加關係日趨緊張,加拿大外長弗裏蘭還是強調,“需要記住重要的一點——中加關係源遠流長”,她將目前的情況稱為中加關係中“複雜而艱難的一段時光”。
中加關係“非常深入,涉及到很多方面。我認為,中國和加拿大都致力於推動這一關係向前發展,”弗裏蘭説,加拿大政府將繼續為謝倫伯格辯護。

謝倫伯格 照片由家人提供給CBC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的相關消息顯示,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夥同他人走私冰毒222.035千克,行為構成走私毒品罪。
昨天,加拿大《全國郵報》、加拿大廣播新聞網(CBC)等主流媒體報道了他在加拿大的販毒記錄。
CBC報道稱,謝倫伯格的犯罪記錄更早可以追溯到2003年2月,當時他因為非法交易而被判處6個月的監禁。2012年4月,謝倫伯格又因販運可卡因被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判處了有期徒刑16個月。當時宣判他的法官尼爾⋅布朗(Neill Brown)還曾在法庭上“勸他善良”。
“你生活在全世界上最好的一個國家,這樣一個國家值得你表現得更好”,布朗在宣判謝倫伯格時這樣説到。他還特別叮囑謝倫伯格“永遠不要低估這種犯罪的嚴重性”。
這位法官的話謝倫伯格並沒有聽進去,日前因走私200多千克冰毒進入中國境內被判死刑。謝倫伯格不服,提出上訴。
14日,加拿大總理特魯多公開指責中國法院判處謝倫伯格死刑是一項“武斷行為”,要求中國釋放毒販。
加拿大政府要求中國饒毒販謝倫伯格一命,加拿大網友能答應嗎?謝倫伯格在加拿大的販毒過往被加媒曝光後,加拿大網友回過神來,全面倒戈。
“所以他在2012年在加拿大被判刑後,還繼續販毒。他難道沒有聽進去法官的話麼?”

網友評論截圖 下同
“他自己選擇了這條路,那這就會是他的下場。”

“不論政治上怎麼説,如果你在外國犯了罪,就肯定要面對人家國家法律的制裁啊。”

“當你進入中國的時候,中國的海關都用紅字英文清楚地寫着販毒是一項最高可以被判人死刑的罪名啊。所以不論他接下來的上訴會不會成功,他都已經被警告過了,但他仍然作死。”

14日傍晚,加拿大外交部更新了對其公民前往中國旅行的建議,警示級別維持在第二級“提高警惕”(Exercise a high degree of caution)。加外交部網站顯示,加拿大警告公民前往中國要小心“地方法律被任意執行的風險”,還在“法律和文化”方面提醒,中國有“死刑,以及對毒品犯罪的懲罰”。

1月14日,加拿大毒販謝倫伯格因走私毒品罪被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圖源見水印
在15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針對加拿大的此次旅遊警示,發言人華春瑩表示,加拿大政府是應該向本國公民發佈提醒,但不是提醒到中國可能面臨危險,而是提醒加公民千萬不要到中國從事走私販毒這樣的嚴重罪行,這一定會有嚴重後果。
華春瑩説,“我覺得加方説發佈安全提醒,這個有點賊喊捉賊。實際上,以所謂法律為由任意拘押外國公民的恰恰是加拿大,而不是中國。”她表示,每一個被拘的加拿大公民是由於犯了什麼事在中國被有關部門採取措施,中方都作出了清楚的説明。
針對加拿大總理特魯多稱中國隨意作出死刑判決,華春瑩稱,此話差矣。“我不知道加方有關人士講這個話之前,有沒有認真地讀一讀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此案發布的相關信息,有沒有認真地學一學中國的有關法律。”
華春瑩説,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的相關信息十分具體和詳盡,被告人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夥同他人走私冰毒222.035千克,行為構成走私毒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認的嚴重罪行,社會危害極大,各國都予以嚴厲打擊。中國同樣對毒品犯罪嚴懲不貸。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這就是真正的法治精神。加方有關人士的言論缺乏最起碼的法治精神,我們對此表示強烈不滿,我們敦促加方尊重法治,尊重中國的司法主權,糾正錯誤,停止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
1月15日,外交部提醒中國公民,近期謹慎前往加拿大。微信公號“領事直通車”稱,近期,加拿大發生中國公民被加執法部門以第三國要求為由任意拘押事件。外交部和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提醒中國公民結合自身情況,充分評估前往加拿大旅行的風險,近期謹慎前往加拿大。如遇緊急情況,請及時聯繫中國駐加使領館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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