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提早披露格力2018年業績信息,深交所發關注函
【文/觀察者網 谷智軒】
16日,格力電器(下稱:格力)舉行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65歲的董明珠成功連任該公司董事長。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對於中小股東的提問,董明珠在會上一概有問必答。她還表示,格力2018年“預計營收將達2000億元,税後利潤預計在260億元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當天,格力2018年年度報告尚未“出爐”,有關公司利潤的信息並未公開,而深交所明確規定,上市公司在股東大會上不得披露、泄露未公開重大信息。
16日晚間,格力罕見地公佈了一份年度業績預告,稱公司2018年盈利為260億元-270億元,同比增長16%-21%。
如此的經營狀況與深交所規定需進行業績預告的標準相距甚遠,根本沒有必要在此時發佈業績預告。近年來保持穩步增長的格力,上一次公佈年度業績預告還是在10年前。
不管格力此舉是不是對董明珠提前透露信息的“補救”,但上述情況不出意外地引起了監管的注意。
17日,深交所對格力下發關注函(全文見後),指出董明珠在業績預告公告披露之前,就發表了有關“2018 年税後利潤為 260 億元”等言論,稱“對此表示關注”。

董明珠資料圖 圖自視覺中國
據《中國證券報》17日報道,16日下午,董明珠在中小股東熱烈的掌聲中步入股東大會的現場,臉上洋溢着春天般的笑容。對於中小股東的提問,無論是業績、員工、分紅,還是芯片、接班人、珠海銀隆,董明珠一概有問必答。
有中小股東問,“2018年營收有多少?”董明珠答,“2018年預計營收將達2000億元。到2023年,格力要實現6000億元的目標。”中小股東又問,“淨利潤呢?”董明珠答,“税後利潤預計在260億元以上。”
依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股東大會上應就股東的質詢作出解釋和説明。”報道稱,依此來看,董明珠開誠佈公地回答中小股東的提問並無不妥。
不過觀察者網注意到,《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中明確規定,上市公司在股東大會上不得披露、泄露未公開重大信息。

此外,董明珠有關“260億元以上”的表述也相對模糊,並沒有給出一個具體的範圍或準確的數值,而在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上,深交所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客觀、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和反映公司的實際狀況,避免過度宣傳可能給投資者決策造成的誤導。

值得一提的是,董明珠16日還説,“我這個人對股市是文盲,我對股市不是很感興趣。我更認同格力,估值低了我們就拼命買嘛。我以前就要求高管帶頭買,現在後悔沒多買點。”
當天晚間,格力方面在11點後才發佈董事會決議公告和股東大會決議公告等文件,而在8點前卻罕見地發佈了2018年度業績預告,披露的數字與董明珠在股東大會上放出的消息基本一致。
根據該業績預告,2018年全年,格力預計實現營業總收入2000億元-2010億元,相比去年1500億元的營業收入有所增長,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60億元-270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6%-21%。

觀察者網查詢發現,格力在2018年10月曾對前三季度業績進行了預告,2014年4月也只是披露了第一季度業績預告,而上一次公佈年度業績預告,還要追溯到2009年1月。
不談格力罕見地採取此措施背後的原因,按深交所的標準,該公司也無須進行業績預告。
根據深交所的規定,預計報告期內(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現以下情況的,應進行業績預告:淨利潤為負、扭虧為盈、實現盈利且淨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基數過小的除外)、期末淨資產為負、年度營業收入低於 1 千萬元。
不難發現,16%-21%的同比增幅並不在規定範圍內,格力目前的經營狀況也不符合須要進行業績預告的其他標準。
17日晚間,深交所對格力下發關注函,全文如下:

業績增長的利好消息並未提振格力的股價。17日當天,格力股價早盤低開3.08%,最後收跌1.65%,報38.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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