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婉婷再談母親涉嫌貪污案:法院會給出公正結果
【綜合/觀察者網 阮佳琪】
春節將至之際,華語歌手曲婉婷28日發文恭賀新春同時,為母親發聲:“媽媽已被羈押4年多,仍沒有判決結果,但相信法院會給出一個公平的結果”。
據悉,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因涉嫌貪污受賄等罪名,於2014年9月被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帶走審理,涉案金額達人民幣3.5億,檢方建議死刑。

曲婉婷(右)及其母親張明傑(左)
距離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因涉嫌貪污、受賄和濫用職權三項罪名被羈押,已經近4年多,曲婉婷昨日在微博上再度提起此事,稱自己無比痛心。
同時,她也表示相信法院會給出一個公平、公正的結果。

張明傑,原任哈爾濱市發改委副主任、哈爾濱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2014年9月下旬被拘押,接受紀檢機關調查。
2016年7月19日、20日,張明傑與同案被告王紹玉一起,在哈爾濱市中級法院出庭受審。檢方最終以涉案3.5億餘元的犯罪金額特別巨大以及拒不認罪等為由,建議判處張明傑死刑。
而辯方律師則以證人與張明傑有利害關係,檢方查案時出現不規範行為,應該啓動非法證據排除以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界定模糊為由,認為張明傑無罪。
最終,審判長宣佈休庭,對該案擇期宣判。直至今日,該案仍未宣判。
據觀察者網查詢,自母親受審後,曲婉婷常住在加拿大温哥華,相關消息寥寥無幾,但時不時會在微博上為母親發聲“喊冤”。
除了一直表示自己對中國的法律進步有信心,希望會做出客觀公正的判決,她在去年3月的一條微博中還要求網民在法庭未給予審判結果之前不要落井下石,杜絕造謠。


觀察者網2016年報道的《來看看曲婉婷為救媽媽到底做了什麼》一文中寫到,除了貪污,張明傑被指控操作員工安置費,致使1000多萬至今未歸還。
連續七年舉報張明傑的哈爾濱原種繁殖場職工李長告訴媒體,從2009年改制至今,在職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一直未交。
若指控成立,已經涉嫌在原種場改制中騙取土地徵收金3.5億元的張明傑,用自己不需要的這1000萬,損害了146名退休職工和420名在職職工的家庭。
張明傑許諾員工會被返聘也沒有實現,遭到解聘的員工中有一人因患病無醫療保險治療,最終上吊自殺。
張明傑被捕半年後,才有媒體公佈了其為曲婉婷母親的身份。
次日下午,曲婉婷首次在社交網站上稱:“我非常愛我的媽媽而且感到心碎。這磨難對我來説壓力很大,讓我幾乎每天以淚洗面。”並把社交網站頭像改為和母親幼時的合影。
可張明傑被捕調查至今,曲婉婷只是表達了對媽媽的思念,卻沒有見她飛回來探望母親。
曲婉婷在母親被捕後發了一首新歌《你的女孩》,歌詞這樣寫:“我不在乎流言蜚語,我並不在乎別人説什麼(I don’t care what people say.),我只是你的孩子。”
對此,有人貼出了音樂劇《悲慘世界》中的歌詞回應:“你可聽見人民在吶喊?(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

曲婉婷歌曲《your girl》歌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