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原市長蔡宗澤非法持有槍支彈藥
【觀察者網綜合報道】1月29日,廣東省紀委監委“南粵清風網”發佈消息,廣東省政協原常委、汕頭市原市長蔡宗澤被開除黨籍和取消退休待遇。

圖自廣東民政廳網站
消息稱,日前,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省政協原常委、汕頭市原市長蔡宗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消息顯示,蔡宗澤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持有高爾夫會員卡及打高爾夫球;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長期佔用公物歸個人使用;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鉅額國有資產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涉嫌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犯罪。

廣東紀委監委網站截圖
汕頭退休官員接連被查,均被開除黨籍
觀察者網注意到,除了蔡宗澤,廣東省紀委監委在30日還公佈了兩名汕頭退休官員落馬的消息。
1月30日,廣東紀委監委援引汕頭市紀委監委消息稱:日前,經汕頭市委批准,汕頭市紀委監委對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馬冀汕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冀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違規挪用機動車號牌供他人使用。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情節嚴重,涉嫌行賄犯罪。
馬冀汕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馬冀汕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取消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同一天,廣東紀委監委援引汕頭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汕頭市委批准,汕頭市紀委監委對市人大常委會原委員、華僑外事工作委員會原主任黃紹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紹生違反廉潔紀律,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金。利用與其他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請託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
黃紹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紹生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取消其退休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多名落馬官員涉嫌非法持槍
近年來,也有不少落馬官員的通報中出現“非法持槍”的字眼。
本月22日,雲南省德宏州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餘麻約被“雙開”,通報顯示餘麻約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犯罪。
去年8月,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陳文庫被“雙開”,通報顯示陳文庫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
2016年,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秘書長、三門峽市委原書記連子恆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零6個月。檢方指控:被告人連子恆非法持有三門峽市原煤炭局局長雷建國(已死亡)所送槍支10支及800餘發子彈。
2015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公安廳廳長趙黎平被“雙開”,通報顯示:經查,趙黎平非法持有槍支、彈藥。2016年11月11日,趙黎平因故意殺人、受賄、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被判處死刑,2017年5月26日上午執行死刑。
2015年5月,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梁振林被“雙開”,通報顯示梁振林非法持有彈藥。
2015年2月,黑龍江省政協原副巡視員許兆君被“雙開”,通報顯示許兆君非法持有槍支。
此外,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廣東省金融辦原副主任李若虹,被判處死緩的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副秘書長白志明,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吉林省吉林市原副市長於國華,其罪名中均有非法持槍這一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