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温州樂清“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宣判
2月1日上午,備受矚目的樂清滴滴順風車殺人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鍾元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圖片均自浙江24小時客户端
2018年8月24日,樂清姑娘小趙坐上了一輛沒有回程的順風車,20歲的生命從此戛然而止,這輛川A牌照的順風車奪走了一家人的希望。
今年1月4日,本案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因涉及個人隱私,該案未公開審理,將擇期宣判。
據温州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鍾元因賭博在網絡借貸平台欠下債務,預謀在從事滴滴順風車業務時伺機搶劫女乘客財物。2018年8月23日,被告人鍾元第一次伺機搶劫女乘客未果。2018年8月24日,被告人鍾元在從事滴滴順風車業務時,採取持刀威脅、膠帶捆綁的方式,對乘客被害人趙某某實施了搶劫、強姦行為後殺人滅口。提請對被告人鍾元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搶劫罪追究刑事責任。
法庭上,被告人對指控事實供認不諱,對其犯罪行為表示後悔,願意接受法律制裁。辯護人提出被告人第一次搶劫系犯罪中止而非預備,且有坦白、悔罪等情節,請求從輕處罰。
2019年2月1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滴滴順風車司機殺人”案進行一審宣判,由温州中院常務副院長陳有為承辦並擔任審判長。(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記者 汪子芳 通訊員 温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