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配合執法跳上警車撒潑 女子拘留所裏過春節
據看看新聞Knews綜合2月5日報道,2月1日,王某駕車來到南岸區,在南坪青龍路一小區門口。因為車位的事,與另一名姓張的女子大打出手。接到報警後,南坪派出所迅速趕到現場,對雙方進行制止。

就在民警準備將雙方帶離現場時,王某卻表現得很激動,不但不配合執法,反倒對民警進行辱罵、推搡,甚至還跳上警車引擎蓋大鬧。在現場,民警採取果斷措施,將王某強制帶離。

宋警官介紹,王某認為,在先前的抓扯中自己吃了虧,忍不下這口氣,因此想要在現場用武力解決問題,撈回顏面,於是最終跳上警車,阻止民警將張某帶走。
最終女子因阻礙民警執法被行政拘留10日。

《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是今年2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其中明確了公安執法的權威不容侵犯,並強調,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格尊嚴,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而受到侮辱、貶損,行為人實施侵犯民警執法權威的行為,將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