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蜜門”結果:同仁堂子公司被罰1408餘萬元、北京紀委介入
(觀察者網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北京同仁堂)12日發佈公告,披露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蜂蜜事件”的處罰結果:
經江蘇省鹽城市濱海縣市場監管局調查認定,北京同仁堂蜂業有限公司(下稱同仁堂蜂業)同仁堂蜂業部分經營管理人員在鹽城金蜂進行生產時,存在用回收蜂蜜作為原料生產蜂蜜、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行為,對此處以罰款近1409萬元。
北京市紀委市監委啓動問責調查,共問責處理14名個人。
去年12月,同仁堂蜂業瓶裝蜂蜜的受託加工方鹽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鹽城金蜂),被媒體曝光存在“回收過期蜂蜜、涉嫌更改生產日期”問題。
大興區食藥局經調查認定,同仁堂蜂業2018年10月起生產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場,沒收違法所得11.17萬元,沒收蜂蜜3300瓶。同時吊銷同仁堂蜂業食品經營許可證,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
北京同仁堂表示,責成同仁堂蜂業立即對涉事產品依法召回,對相關經銷商按照合同承擔責任,並對事件相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
同仁堂公告還稱,受“蜂蜜事件”影響,並充分考慮未來業務調整及相關資產處置,該公司2018年營業收入預計將減少約1456.29萬元,淨利潤預計減少約5778.65萬元。

同仁堂“蜂蜜門”事件
超千萬罰款、吊銷****食品經營許可證
根據新《食品安全法》第124條規定: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二)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生產經營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四)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五)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六)生產經營未按規定註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註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七)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業以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 (九)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後,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 生產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或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監督部門依照第一款規定給予處罰。
經江蘇省鹽城市濱海縣市場監管局調查認定,同仁堂蜂業部分經營管理人員在鹽城金蜂進行生產時,存在用回收蜂蜜作為原料生產蜂蜜、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對此處以罰款人民幣14,088,266.1元。
經北京市大興區食藥局調查認定,同仁堂蜂業2018年10月起生產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場,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11,740.88元,沒收蜂蜜3300瓶。同時吊銷同仁堂蜂業食品經營許可證,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有關涉事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觀察者網查詢發現,此次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同仁堂的處罰力度較大。去年1月,廣東省汕頭市澄海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曾開出更高的1824.5萬元的罰單,但針對的是違法經營食品行為,而非食品保質期層面的問題。
另外,若單純從行政處罰力度來看,此前長生生物“疫苗造假”被吉林省藥監局對其罰款91億元;深圳市場監管局曾對快播開出2.6億元罰單。
召回、賠償、處理責任人
11日晚,同仁堂蜂業聲明稱,即日起對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41批次2284瓶蜂蜜產品實施三級召回,並公佈了召回產品的具體信息、對消費者的退貨和賠償內容。
北京同仁堂還通報了事件相關責任人處理情況:責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梅羣向北京市委作出深刻書面檢查;給予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高振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公司總工程師田瑞華記大過處分。
經公司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公司副總中藥師、科技質量部部長黃寧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調離崗位。給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同仁堂蜂業董事劉向光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提請免職;給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同仁堂蜂業董事長張建勳開除黨籍處分,提請免職;給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宋衞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提請降職;給予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部長蔡傑調離崗位處分。
淨利潤減少超5700萬
截至2018年三季度,同仁堂蜂業營業收入為1.97億元,淨利潤為-87.3萬元,其營業收入佔同仁堂2018年前三季度營業收入(未經審計)104.77億元的1.88%。
根據上述處理,並充分考慮未來業務調整及相關資產處置,預計將減少同仁堂2018年度營業收入約1456.29萬元,減少利潤總額約1.13億元,減少歸屬於母公司淨利潤約5778.65萬元。
北京同仁堂表示,“蜂蜜事件”的發生,暴露出公司對合作企業及委託加工業務監管不到位的問題。公司已部署在全系統開展質量管理風險全面排查,對所有企業的委託加工業務進行停產整頓,重塑誠信,維護好同仁堂品牌。鑑於同仁堂蜂業違法行為帶來的不良影響以及後續可能帶給公司的不確定性風險,控股股東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提議,由其受讓公司所持同仁堂蜂業股權,以保護上市公司免受進一步損害。
北京市紀委、市監委問責
另據新華社消息,記者12日從北京市紀委市監委瞭解到,北京市紀委市監委針對媒體曝光的北京同仁堂蜂蜜問題啓動問責調查,對北京同仁堂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梅羣等3名企業領導幹部給予黨紀政務處分,要求北京同仁堂集團紀委對相關11名企業幹部給予相應黨紀政務處分,按照企業管理制度進行職務調整、解除合同及經濟處罰。
北京市紀委市監委調查發現,北京同仁堂集團黨委沒有充分發揮在國有企業的政治核心和領導核心作用,內部管理混亂,對下屬企業監督管控不力,對控股企業存在的生產經營和質量管理問題失察失責,相關企業質量管控制度虛化不落實,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損失,對“同仁堂”品牌形象產生惡劣影響。
北京市紀委市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同仁堂蜂蜜問題,觸及了食品安全這根紅線,損害了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國有資產權益,應當予以嚴肅處理。**此次共問責處理14名個人,**包括書面檢查1人,給予開除黨籍1人,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1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4人,政務記大過處分1人,誡勉問責1人,其他5人分別給予降職、免職、解除勞動合同、調離崗位等相應處理。上述黨紀政務處分已於2019年2月3日前全部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