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0年前壟斷行為,高通被韓監管機構判罰2.42億美元
據外媒報道,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對高通公司處以2730億韓元(合2.42億美元)的罰款,原因是該公司在2000年至2009年期間存在壟斷行為,但高通拒絕向該監管機構支付罰款。
近日,在2730億韓元的罰款中,韓國最高法院裁定高通至少必須支付2000億韓元(合1.8億美元),其餘的部分可以交給下級法院重新酌情處理。
據外媒報道,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對高通公司處以2730億韓元(合2.42億美元)的罰款,原因是該公司在2000年至2009年期間存在壟斷行為,但高通拒絕向該監管機構支付罰款。
近日,在2730億韓元的罰款中,韓國最高法院裁定高通至少必須支付2000億韓元(合1.8億美元),其餘的部分可以交給下級法院重新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