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大學研究生院原院長莫世健涉性侵案一審宣判:強姦罪名不成立
(觀察者網訊)去年6月因涉嫌性侵外校女生被逮捕的前澳門大學研究生院院長、教授莫世健,已被一審認定強姦罪名不成立。
據《澳門日報》2月15日報道,澳門大學研究生院前院長莫世健於去年6月涉性侵被捕,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有關案件於上月25日開審,期間莫世健否認指控。澳門初級法院合議庭今日裁定,3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莫世健 圖《澳門日報》
報道稱,合議庭法官指出,根據庭審和閉路電視錄像片段,有足夠證據顯示莫世健與受害人在娛樂場所中曾發生案中的親密行為,但受害人“多次在可以離開的情況下沒有離開,反而重回位置且坐在莫世健的大腿”。過程中受害人“雖有擺動身體,但沒有表現反抗,多次配合對方,由坐姿改為躺姿,令莫更易犯案”。
合議庭認為,莫世健沒有在受害人不情願的情況下,使用暴力發生涉案行為。因此裁定被告莫世健強姦罪名不成立。第二、三被告李玉培、楊曼曼,也同樣被判罪名不成立。
案情回顧:
去年6月有消息人士透露,莫世健與多名友人先設下飯局,疑以與涉案內地女學生道別為由,邀請其一同出席。飯局後有人意猶未盡,相約一同到一間位於非氹仔區的卡拉OK娛樂。後來,莫世健在眾目睽睽下,對事主上下其手、“霸王硬上弓”。場中有男有女,而李玉培及楊曼曼沒有及時制止,疑有人更向莫打出“OK”手勢。
期間,疑有娛樂場所的職員命令多人在房間內注意行為,但是多名涉案人均沒有理會。事後,蒐證方曾兩次檢驗事主的內褲,在第2次時發現帶有男性基因,而女當事人的頸部亦有拉扯痕跡。
其後,警方於去年6月24日接獲一名在澳門某大學就讀的內地女學生報案,報稱被另一所大學的教授性侵,警方經偵查後,有證據顯示存在犯罪事實,並於6月26日將有關案件及嫌犯移送檢察院偵辦。
經首次司法訊問,因應嫌犯被檢舉事實的嚴重性以及案件的實際情況,刑事起訴法庭法官接納檢察官建議,對案中嫌犯採取羈押候審的強制措施。依照澳門當地刑事訴訟相關規定,案件將適時發還檢察院,以繼續相關的刑事偵查措施。莫世健被刑庭法官下令羈押,澳門大學亦隨即終止莫世健的合約及職務。
至今年1月25日,前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莫世健涉嫌性侵案在初級法院刑事庭閉門聆訊,其代表律師潘愛儀於當日午休受訪時指出,莫世健在庭上選擇答辯並否認指控。
澳門大學網站資料顯示,莫世健曾在澳大利亞迪肯(Deakin)大學法學院、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等校任教,於2005年至2011年間擔任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院長,2011年起擔任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並於2016年起任澳門大學研究生院院長。
目前,澳門大學研究生院院長一職由葛偉教授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