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見義勇為反被拘”刷屏,被控施暴者稱…
【觀察者網 綜合報道】
17日,一則“救下正在被侵害的女住户後,男子卻被拘留14天”的求助微博刷爆社交媒體,目前轉發量**已經超57萬。**女住户口中那名實施侵害的男子李先生,此前曾以“正在外面打麻將”為由,表示不方便説明當晚情況。而見義勇為的趙先生接下來可能還會面臨刑事制裁,此事引發了巨大的輿論爭議。

18日晚,福建台新聞頻道再次聯繫了這名李先生,他表示自己在被趙先生踹傷之前,只是站在女住户家門口,“站在那裏玩”,他也不知道趙先生為何無緣無故的要踢他。


視頻在此——
李先生表示,他和趙先生樓下那名女鄰居剛認識不久。事發當晚,他請這名女鄰居吃飯,後來又到酒吧喝酒喝到快十點才回家。他表示,自己坐的的士車,是女鄰居叫他送她回家。

但是女鄰居的説法和李先生截然相反。
女鄰居表示,自己先上車,然後李先生跟着上車。
“我要他下車,他一直不下。跟到我家樓下,然後我不讓他上來,他後來差不多就隔着一米遠左右,一直跟在後面。”

對於事發當晚的情況,趙先生的妻子當時用手機拍攝了女鄰居的陳述。
女鄰居表示,李先生踹門後説要留下來過夜,但她表示不同意,便把他推出去,可是李先生不肯出去,於是女鄰居同屋的閨蜜就跑出去報警。
結果就只剩女鄰居和李先生兩個人單獨在房間裏,“他那個凳子打暈我之後,就試圖脱我衣服。”

由於兩人的説法截然相反,記者便讓兩人當場通電話。
當聽到女鄰居説“後來我把門反鎖後,他一腳把門踹開”時,李先生反駁説,“你不要亂講,門是打我的人(趙先生)一腳踢開的,你家當時是有兩個女人的”。

女鄰居表示,“警察那邊有證據,你可以去查。那天晚上你沒有報案,是我報的案”。
對此,李先生則表示,“現在沒有辦法跟你講,到時候再跟你講”。
之後李先生還一再強調,當晚女鄰居的房間裏是有兩個人,不是一個人,“我沒辦法講清楚”。

記者為此當場聯繫了女鄰居的同屋室友賀女士。
**賀女士的説法與女鄰居描述一致。**她表示,當晚就是不讓李先生進來,但他硬要把門踢開。然後還打了女鄰居。
“就是很兇。他本來想留在這裏的,但是他不知道家裏有我,然後就想把她(女鄰居)帶出過夜”,賀女士説,但女鄰居表示不同意,想讓李先生離開。


賀女士還描述説,李先生當晚好像是硬要“賴在這裏一樣,趕也趕不出”。他還拿了個水壺砸她(女鄰居),“還打了她的臉還是額頭,後來他動手的時候我才出去報警的”。

但對於女鄰居和賀女士的説法,李先生一再堅持自己當晚沒有動手,“她説我是強姦她是不是,怎麼可能,她家裏還有個女孩子。”

見義勇為的趙先生也出來描述了一番當晚救人的經過。
趙先生表示,“那個男的(李先生)在我拉他之前”,他是左手掐着女鄰居的脖子,右手頂在牆上打女鄰居。“女孩被打得臉部已經是紫色的,感覺快踹不過氣的樣子,我才去救她的”。
趙先生還説,當時李先生掐着他三個手指,“抓着很緊很緊的那種,我抽不出來”。
“本來我想打他,但女孩拽着我的衣服叫我不要打他,我就沒有打”,趙先生説,但“我手抽不出來。如果我非要硬抽,那我三個手指必然骨折或脱臼,然後我才踩了他一腳”。

賀女士表示,當晚她報警之後,民警到達現場,將她和女鄰居、李先生都帶到了福州公安局晉安分局嶽峯派出所做筆錄。但在做了筆錄後,派出所也沒有給他們反饋案件的處理情況。
李先生則表示,他在派出所做筆錄時感到肚子痛,於是就被送到醫院。檢查後發現是腸子破裂,做了手術,手術後第二天他就報警了。
隨後,踹傷他的趙先生就被警方找去調查,並以涉嫌故意傷害被拘留14天。

那麼,警方是如何認定趙先生是涉嫌故意傷害的呢?
2月18號上午,嶽峯派出所管宣傳的民警表示,案件是晉安分局刑偵大隊調查處理的。後記者來到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負責宣傳的民警則表示,此案正在接受調查,暫時不接受採訪。

趙先生此前介紹説,自己因為見義勇為,放下快要生產的妻子,結果被拘留了14天,接下來還有可能面臨刑事制裁。
趙先生的妻子對此直呼“不公平”,她表示“遇到這樣的事情,(老公)如果真的判刑的話,我沒有經濟來源要一個人帶孩子,我是覺得真的有點不公平”。
這一事件引發社會輿論爭議後,《新京報》18日報道稱,福州警方回應説,已給受害女子進行傷情鑑定,並表示**“輿情發生後,各級部門都在積極地應對處置”。**

但是其中一個細節又引發網友們的不滿,“輿情發生後?這用詞兒??”



19日上午,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趙宇被拘留後,該院確曾接到公安機關開具的提請批准逮捕書,但已在規定期限內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而當事人趙宇也於1月被釋放。
福州市公安局方面同日也告訴記者,相關工作人員在獲悉此事後便介入瞭解,將盡快公佈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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